萬元密室竊案 禮貌賊留字條:對不起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發生一起「萬元密室竊案」,陳姓男子在租屋處存放近2萬元現金,月初失竊,當時房門與窗戶有上鎖,令陳男懷疑,是同層房客潘姓男子所為,卻苦無證據,便在租屋處的公布欄貼出「再不還錢就報警」告示;當晚門縫下就出現一張「對不起、會還錢」的字條,字條傳了約半個月,陳男趁竊嫌塞字條瞬間開門逮人,果真竊嫌是潘男,警方比對字跡後今日宣告破案。
32歲的潘男有竊盜前科,目前還在待業中,疑似靠家人接濟過活。3月初,他發現陳男常忘記鎖門,加上租屋處內沒有監視器,趁著陳男出門時,到房間行竊,偷走皮包內的現金1萬9000元,反鎖扣上陳男的房門,製造密室竊案現場,又潛回自己房間。
陳男返家後發現,皮包不翼而飛,懷疑是鄰居潘男所為,但沒有證據指認,只好在租屋處的客廳告示板上張貼公告,希望小偷能還錢,否則要與房東一起報警。
豈料,當晚「小偷」就寫紙條塞進陳男房門縫,希望事情不要鬧大,會想辦法還錢。如此囂張行徑,讓陳男氣炸了,又在公佈欄張貼字條,要與「小偷」見面拿錢。
但「小偷」不斷拖延還錢時間,兩人的紙上訊息傳了快半個月,讓陳急著想親自逮到人,每每見字條從門縫中出現,就開門抓「小偷」卻一直落空。
某次,陳男與潘男在租屋處共用客廳碰面,潘男向陳詢問,餐桌上的一袋蘋果是否為陳男所有,陳男否認,不久陳就發現蘋果消失了,餐桌只剩下一張字條,寫著「蘋果我吃了,肚子餓沒錢吃飯」,陳男比對了字跡發現,潘男字跡與「小偷」相似。
為證實「小偷」就是潘男,14日陳男請假整天在房間等字條,等到字條塞進門縫的瞬間立即開門,果然發現來不及逃跑的潘男,陳拉住潘,通知房東,三人一起到派出所做筆錄。
陳男提供「蘋果」字條與「道歉」字條給警方參考,潘男起初否認,但警方認為字跡上有多處吻合,最後潘男才坦承犯案,訊後警方將潘男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