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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ononhead (貝爾格萊德紅星)》之銘言: : 二、對日抗戰開始後到二次大戰結束前: : 第一種看法認為,因為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宣布廢除所有和日本的條約,台灣因此回 : 歸中華民國領土。 : 兩個國家陷入戰爭狀態,不會自動使雙方的條約失效。從法律觀點來說,單方宣布廢除 : 條約,其實多半不會讓條約失效,因此1941年中華民國政府單方宣布廢除馬關條約,要 : 作為中國享有台灣主權的法理似乎比較薄弱。 prononhead大文中絕大多數觀點我都同意﹐不過這點我有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是﹐單方廢除條約時﹐條約是否會失效。我認為是會。 這是因為國與國之間的情況﹐與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合同是不同的。 (所以馬關條約第6條都說明﹕中日兩國所有約章﹐因此次失和自屬廢絕。 中國約俟本約批準互換之後﹐速派全權大臣與日本所派全權大臣會同訂立通商行船條約 及陸路通商章程﹔其兩國新訂約章﹐應以中國與泰西各國見行約章為本。) 舉例來說﹐1941年蘇德開打﹐德國廢除(或中止或撕毀)蘇德之間的條約﹐ 於是德國無需再向蘇聯提供機床、發電機等﹐而蘇聯也無需再履約向德國提供 棉花、石油、鐵礦石等。 同樣﹐當德國與英法處於戰爭狀態時﹐德國自然也無需履行一戰賠款的支付。 凡爾賽和約依然存在﹐但已然失效。(要重新生效﹐那就再打一次德國趴下叫他承認) 看起來似乎有矛盾﹖其實一個條約應該這樣來看﹐ 國與國之間的條約對一國的約束﹐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中的一至三種﹕ 一、對事實的確認。(完成時﹐過去時﹐即使條約簽訂時未發生﹐ 在發生後也成為過去﹐沒有延續性。) 二、彼此需要履行的責任義務。(進行時) 三、對未來的承諾。(未來時) 以凡爾賽和約為例﹐承認波蘭獨立就是第一類﹐ 賠款、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等就是第二類﹐ 而德國承諾永不與奧地利合併就是第三類。 (中華民國在1945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許諾若蒙古公投通過獨立則同意其獨立也是 第三類) 當宣布條約廢除時(不管是單方面還是雙方)﹐第二類與第三類是會失效的﹐ 而第一類已成過去的事實而不會失效。 所以德國擴軍﹐德國與奧地利合併﹐但德國已經承認波蘭是獨立國家不會改變。 回看馬關條約﹐馬關條約對清廷(以及後來繼承清廷的中華民國)的約束也可如此劃分﹐ 譬如承認朝鮮獨立就是第一類﹐開放通商口岸、賠款就是第二類。 那麼對於台灣來說﹐相對應於馬關條約(當馬關條約已經開始執行之後)﹐ 清廷(以及後來繼承的中華民國)受到的約束、需要做到的是﹕ 一、承認馬關條約已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之事實。 二、不得再肖想台灣、不得再提出對台灣的領土要求。 三、若在不可預期的未來﹐台灣人民起義叛離日本﹐投奔清廷﹐ 清廷不可接受﹐並需盡力協助日本實現馬關條約規定之事﹐不能支援台灣人民。 (極端情況下來說﹐即萬一台灣重返清廷﹐清廷需依照馬關條約再次移交給日本) 這就是1895年之後對清廷(中國政府)之於台灣利益的約束。 在1941年﹐國民政府宣布廢除馬關條約之後﹐這三點就變成﹕ 一、台灣曾由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的事實不變。 即使是後來日本也同意廢除馬關條約﹐這一已發生的過去完成時依然不會改變﹐ 所以1895-1941年間﹐台灣主權屬於日本是毫無爭議的﹐不管馬關條約是否廢除。 不能因為馬關條約已廢除﹐就改寫歷史說“沒有馬關條約、台灣一直屬於中國”。 二、中國之於台灣的領土要求約束﹐不再存在。 於是國民政府可以在1941年之後﹐再次提出“台灣屬於中國”﹐ 或者說﹐1895-1941年日本統治台灣自然是合法的﹐但從1941年此時起﹐ 國民政府可以認為現在(1941年)台灣是中國的﹐是被日本不合法佔據的(如同東北)。 三、對馬關條約在未來的得以實現﹐不再保証。 假設1944年底﹐台灣人民起義趕跑日本人﹐然後投奔中國﹐ 那麼此時的國民政府將欣然笑納﹐無需再依馬關條約所規定的﹐移交回日本。 也就是說﹐在1941年國民政府宣布廢除馬關條約時﹐馬關條約對中國的過去約束 已然是事實從而依然存在﹐而對當時與未來的約束﹐就失效了。 以賠款來說﹐已經賠付的不能追討回來﹐但正在付、尚未付的﹐就無需再付了。 所以﹐我的看法是﹐國與國之間單方宣布廢除條約的﹐條約確實失效﹐ (當然另一方可以開打﹐打到該國不得不再次承認條約有效為止) 而中國重新在名義上對台灣享有主權﹐始自1941﹐並在1945年將此名義通過 “接受日本台灣總督府的統治權移交”而轉變成實質。 而1952年舊金山和約所改變的﹐是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權利主張後﹐ 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從享有進一步變成獨享。 而且﹐舊金山和約是對日本的權利約束﹐同樣可以依上述三類內容劃分﹕ 一、日本確認台灣不屬於日本之事實。 二、日本對台灣不得肖想、不得提出對台灣的領土要求。 三、如果明天台灣人民起義推翻中華民國﹐然後投奔日本﹐ 日本依舊金山和約之約束﹐不得接受﹐確保舊金山和約規定之日本放棄的實現。 但舊金山和約並無規定日本需盡力保証台灣屬於中國﹐(台北和約是承認也非保証) 所以日本在這裡可以無責任受要求去幫助中華民國(或PRC)對付起義的台灣人民。 這與當年日本可以要求清廷不得幫助台灣人民抗擊日軍不同。 這是我在此一細節上的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94.228.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27608855.A.629.html ※ 編輯: calebjael (112.94.228.84), 03/29/2015 14:06:02
Hartmann: 推 03/29 14:07
Kavis: 這篇是以既有事實來推論法理啊,說到這個國際法的解釋權究 03/29 14:11
Kavis: 竟在誰手上呢? 03/29 14:11
pilgrimangus: 誰拳頭大聽誰,前提是有人想理 03/29 14:12
godivan: 國際法就是強權即真理,美國人說你有毀滅性武器你就是有 03/29 14:21
godivan: 。不爽來幹架 03/29 14:21
godivan: 所以李梅才會說打輸他們是佔犯 03/29 14:22
chungrew: 國際條約能否單方面宣布廢除?這違反『有約必守』的原則 03/29 14:27
chungrew: 不過因為缺乏超國家主權的仲裁機構,事實上也難以約束 03/29 14:28
godivan: 正確來說是有仲裁機構,國際法庭就是。但是沒有執行力 03/29 14:36
godivan: 另外國與國的建交條約都可以片面廢除了....我前面有舉過 03/29 14:38
godivan: 中日和約就是日本單方面旋告廢除 03/29 14:38
kingcallme: 我覺得中日台北和約算是C大所說"對事實的確認"吧 03/29 15:10
kingcallme: 亦即ROC藉由台北和約之簽訂來迫使日本承認ROC當下統治 03/29 15:11
kingcallme: 台澎事實,卻不明言日本失去台澎主權而將之移轉給ROC 03/29 15:13
kingcallme: 畢竟是因為國共內戰的緣故吧~~~ 03/29 15:15
heavensun: 此時無聲勝有聲, 別有憂愁暗恨生 03/29 15:15
reich3: 這些法理是雙方講道理的時候,但通常是有一方被拳頭大的 03/29 15:55
reich3: 打趴在地上的時候,才會講道理。 03/29 15:55
diablo81321: 條約終止的效果是往後無效,而非自始無效 03/29 18:30
diablo81321: 馬關條約第6條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交戰不必然中止條約 03/29 18:32
diablo81321: 另外 國際條約的三種效果 第二種不一定失效 03/29 18:33
diablo81321: 當彼此必須履行的義務已經處分型為完成 該完成部分 03/29 18:34
diablo81321: 並不隨終止(或中止)而失效 例如清對台澎的處分行為 03/29 18:34
diablo81321: 而不是"確認日本對台澎的主權" 03/29 18:36
diablo81321: 馬關條約第二條用的是讓與(處分行為),而非確認 03/29 18:37
diablo81321: 所以直到日本戰敗以前 日本在國際法上依然是合法統治 03/29 18:39
diablo81321: 台灣,而非中國主張的「台灣屬於中國」 03/29 18:39
diablo81321: 故「台灣屬於中國」這主張在1941-1945年仍無理由 03/29 18:40
Kavis: 樓上的法理依據為何? 03/29 18:54
julianscorpi: 國際法的法理依據為何?格勞秀斯?XD 03/29 20:38
diablo81321: 美國國務院有效條約集邊的實務原則 03/29 21:05
diablo81321: 另外條約法公約56條允許當事國終止條約 03/29 21:07
diablo81321: 並在12個月之內通知締約國 03/29 21:07
yuriaki: 推國際法的法理依據是國內法 03/29 21:08
diablo81321: 國際法的法理依據來自 條約、國際習慣、世界各國共通 03/29 21:13
diablo81321: 的法律原則、國際法院認可的案件當事國判例與學說 03/29 21:14
diablo81321: 規定於國際法院規約38跟59條裡 03/29 21:15
diablo81321: 又當事國判例見解在學說上稱作輔助淵源 03/29 21:20
yuriaki: 反正是沒有執行機關論爽的判爽的「法理」最終總是實力說 03/29 21:21
yuriaki: 了算 03/29 21:21
EvoLancer: 1941年廢止的不只是馬關條約 包括日本在華所有特權一律 03/29 21:21
yuriaki: 找不到盟友、打不贏戰爭 再多「法理」也沒人理你 03/29 21:21
EvoLancer: 取消 特權取消就是中方可以取消 那台灣這部分在1945年 03/29 21:22
EvoLancer: 也僅止於所謂的主權聲明 但日後沒這主權聲明拿回台灣 03/29 21:23
EvoLancer: 就少了個重大的理由 03/29 21:23
yuriaki: 法匠論國內法是有公權力為執行機關確保不守法者受制裁 03/29 21:23
yuriaki: 叢林法則的國際間 國際法只是儀式性的秀 最終還是回到實 03/29 21:24
yuriaki: 力對抗 03/29 21:24
EvoLancer: 其實在國內法部分 法理 法律 與實際執行都存在著巨大 03/29 21:24
EvoLancer: 的落差 何況是國際公法 03/29 21:24
diablo81321: 這也就是論法的極限啊 論法就是還不想拿槍桿子 03/29 21:24
EvoLancer: 不要說國際法 國內法一堆那種無法執行的道德法案 03/29 21:25
diablo81321: 不然為什麼我是先拿美國有效條約集編wwww 03/29 21:26
EvoLancer: 美國本身就是能讓條約有效執行的門神............ 03/29 21:28
diablo81321: 正是如此,所以拿美國的實務見解最好辦 03/29 21:31
godivan: 不過美國本身也是自己想遵守就遵守 不遵守就當屁 03/29 21:34
diablo81321: 這不是論法的問題了 法理畢竟還是在不想動拳頭時用 03/29 21:44
castlewind: 我還以為法理是動完拳頭後合理化用的...... 03/29 22:02
diablo81321: 那也是不想動拳頭的一種(? 03/29 22:03
Swallow43: 法理要有拳頭當後盾時也才有用 03/29 22:04
diablo81321: 最後又變回拳頭決定論啦wwwwww 03/29 22:05
hgt: 挖 法理弄錯 又開始拳頭論了! 統派真會跳針 03/29 22:09
hgt: diab好心揪出cal的錯誤 統派不但不聽 反而跳針拳頭論 03/29 22:10
hgt: 甚麼話都給你們說好了 笑死 呵 03/29 22:11
hgt: 一開始就要拳頭論的話 那這一串可以刪掉了 03/29 22:12
diablo81321: 恩 hgt你別急 我指出的地方不見得就是cal的錯誤 03/29 22:12
hgt: 利用這串文抱團取暖 最後來個拳頭論? 浪費版面 03/29 22:13
diablo81321: 1941年日本就喪失台灣主權的學說是存在的 03/29 22:13
diablo81321: 這充其量只是實務跟學說之爭 不見得對錯 03/29 22:14
hgt: 學說存在不代表就一定對 鄭和發現美洲也有人支持啊 03/29 22:15
hgt: 反正cal的文章錯誤很好找啦 我司空見慣 03/29 22:15
diablo81321: 丘宏達老師跟中外條約集邊都是認為馬關條約「無效」 03/29 22:16
diablo81321: 這樣的說法就是根本不存在日本合法統治台灣的狀況 03/29 22:17
hgt: 就算馬關條約有效無效都有人支持 我認為寫文章的人應該有義 03/29 22:19
diablo81321: 美國則是國務卿在1950年聲明中華民國"治理"台灣 03/29 22:19
hgt: 把兩造並列 而不是每次寫文 都是依照自己立場 只取一方 03/29 22:19
diablo81321: 並且強調"權力"跟"佔領" 可知當時美國還認為 03/29 22:20
hgt: 我認為cal的文章就是有這些偏頗的問題 03/29 22:20
diablo81321: 中華民國是在日本戰敗後以"先占"方式取得台灣 03/29 22:20
diablo81321: 回到馬關條約吧!以法匠一點的說法,cal的說法只有一 03/29 22:22
diablo81321: 點有差異,就是「廢除」跟「主張無效」之差 03/29 22:23
diablo81321: 廢除的話是條約終止,終止嗣後無效;主張無效則是 03/29 22:24
diablo81321: 自始無效 03/29 22:24
diablo81321: 至於中華民國裡有台灣是先占說還是割讓說就再說了 03/29 22:24
EvoLancer: 1941年日本喪失主權那只存在於中國的國內法 而不是現況 03/29 22:34
EvoLancer: 直到日本放棄主權之後 才算是中方拿回台灣實質上主權 03/29 22:35
godivan: 雖然說中華民國主張馬關條約不算 但是如果打敗了還是乖 03/29 22:35
godivan: 乖吞下馬關條約... 03/29 22:36
godivan: 就跟希特勒主張凡爾賽條約撕毀 但是德國戰敗也乖乖的履行 03/29 22:36
EvoLancer: 希特勒撕毀凡爾賽條約 進駐萊茵非武裝區 停止給付賠款 03/29 22:42
EvoLancer: 凡爾賽條約就是廢止了 日後要德國還清凡爾賽條約賠款 03/29 22:43
EvoLancer: 也是德國另外簽訂最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去履行 03/29 22:44
EvoLancer: 但關鍵點在於 德國戰爭輸了 就是這麼回事 03/29 22:44
diablo81321: 其實有一點很有趣,如果馬關嗣後無效,釣魚台就丟了 03/29 22:46
Swallow43: 德國聯邦政府到2010年才把凡爾賽條約賠款還完 03/29 22:47
hit0123: dia理性討論 旁邊的見獵心喜 拼命插針 03/30 10:34
ssarc: 偏頗嗎..... 哪個人不偏頗,偏頗的程度罷了。cal大和dia大 03/30 14:47
ssarc: 已經是相對客觀很多又言之有物了 03/30 14:47
hgt: 幹嘛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說cal偏頗 沒說dia 別混在一起 03/30 14:50
hgt: 別把看一些皮毛就腦補的人 跟真正言之有物的人混在一塊 03/30 14:50
hgt: 這不是在做撒尿牛丸 03/30 14:51
ssarc: 你認為,你爽就好。我可以理解別跟XX吵架,你弄越髒牠越爽 03/30 14:52
hgt: 誰比較髒還不知道哩 笑死! 呵 03/30 15:05
ronray7799: 全歷史版組的都知道比較髒的是誰XD 03/30 19:25
KK33: 推 03/31 14:15
xjapanfan: 反正板眾都知道有些帳號就只是個小丑 XDD 03/31 15:42
Ishetar: 的確是一串都可以刪掉啊 是沒看陳水扁和城仲模去美國打官 05/04 11:53
Ishetar: 司人家不受理喔 國際上沒人要承認 網路革命這麼大聲要幹 05/04 11:53
Ishetar: 嘛 05/04 11:53
Ishetar: 嫌被美國打臉不夠 要來被歷史版打 05/04 11:54
quartics: 錯誤的觀點竟然這麼多人推..真神奇..! 05/06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