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雙線道馬路,各走各的,但高雄這名老婦人卻逆向走在馬路上,還和計程車僵持在路中央,過程中老婦人不斷用手比左側,要計程車往旁邊開過去,但明明都無路可走了,計程車無路可閃,最後這名婦人還比出不雅動作,甚至拿出平板反拍蒐證,讓計程車司機相當無奈。
計程車緩緩開進高雄林森一路的小巷,原本是趕時間要走小路,沒想到開著開著,前方卻突然出現一名戴著墨鏡的婦人,駕駛以為婦人會先往旁邊靠,讓車子先過去,只見這名老婦人不斷用手指左側,要叫計程車往旁邊走,一次不夠還比第二次,甚至連續比出好幾個不雅動作,司機喇叭按一下,婦人就比一下,1、2、3、4、5,連續比了5次,雙方就這樣僵持在馬路上,婦人乾脆雙手叉腰不走了,最後還從手提包拿出平板,反拍蒐證。
計程車駕駛這個月10日開車到小路,遇到這名擋路的老婦人,不過仔細看一下這馬路,計程車是在順行的方向,照理說老婦人應該走逆向道,但因為被小貨車擋住道路,變成婦人逆向走,明顯已經違法。
交通大隊第三組長黃家民:「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條第二項規定,不在劃設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這部分是處新台幣300元罰鍰。」
老婦人擋車還逆向走馬路,明顯已經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沒有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通行,依法可以開罰300元,倒是計程車司機無奈遇到這種狀況,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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