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詐騙頻傳 權利異動即時通 保障屋主產權

2018/09/21 11:57文/記者馮牧群

通常地政士(代書)、房仲業會推薦辦理履約保證,買方將價金存入履約保證專戶後,在所有權移轉登記及交屋確認無誤後才會撥款給賣方,提高交易安全。(黃柏榮攝影)

為了防範偽冒不動產抵押貸款或移轉,內政部已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民眾可採臨櫃或網路免費申辦;申辦後,只要名下已登記的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及書狀補登案件,在辦理收件與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會以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等管道自動通知,讓民眾隨時掌握不動產權利異動資訊,能即時聯繫地政事務所終止非經授意申辦的登記程序,提升不動產安全,保障民眾財產權利。

 

民眾若想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臨櫃申請可由不動產登記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任一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如所有的土地或建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管轄時,申請書以同一直轄市、縣市為單位分別填寫,由其中任一地政事務所轉送其他管轄地政事務所受理。網路申請則以登記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地政司建置的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請。

 

台北市地政局提醒,詐騙集團利用民眾不懂契約、履保,在法規無強制規範的情況下,以詐術騙取民眾的畢生積蓄,為保障交易安全,民眾務必將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及身分證件妥善保管,不要任意交給別人(包括影本),進行不動產買賣時應逐條逐字親自詳閱契約內容,參考內政部公告的不動產買賣契約範本,維護自身權益;在買賣過程中,如發現有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違規,可打1999查詢或檢舉。

 

按內政部定型化契約,一般買賣房屋雙方付款分為4階段:1.簽約款:簽約時付部分價款;2.備證款:賣方備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需文件,將相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的地政士或律師時,再交付部分價款;3.完稅款:繳清相關稅費及增值稅後付部分價款;4.交屋款: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領得所有權狀,點交清楚後再交尾款。各階段都有不同付款條件,賣方應依交易情形審慎約定各期款成數,明訂每階段應完成事項及款項,在未確認取得房屋價款前,切勿同意辦理產權移轉。

 

交易提高警覺 使用「雙地政士+履約保證」

不動產買賣雙方最好各找一位信任的地政士(代書)共同辦理簽約及移轉登記,以「雙地政士」保障自身權益,近年來地政士、房仲業都會推薦辦理履約保證,買方將價金存入履約保證專戶後,在所有權移轉登記及交屋確認無誤後才會撥款給賣方,提高交易安全,且契約具有公證效力,任一方若不履約,可聲請強制執行,不需另行訴訟,避免冗長訴訟程序。履約保證手續費約為房地總價的萬分之6,公證費用則依買賣價金計算,總價1千萬以上到1億,公證費約1萬2000元到2萬8500元不等,不動產買賣動輒數千萬,辦理履約保證等於多一份保障,別為了省小錢而賠上畢生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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