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友互譙是言論自由」 臉書拒助警辦案
2017/07/17 02:5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網路是非多,臉友們常因意見不合,留言互罵,引發不少妨害名譽訴訟,但刑事局表示,臉書公司認為妨害名譽在美國屬民事案件,非刑案,且此類案件太多,資源無法負擔,基於網路言論自由立場,均不願提供帳號資料,警方偵辦起來困難重重。
刑事局統計,近一年來,我國向臉書調閱逾千筆資料,詐騙與妨害電腦使用分居前兩名,臉書雖同意提供9類重大刑案的資料,但因它不受台灣法規限制,有時警方公文「有去無返」,莫可奈何。
事實上,警方透過向臉書調資料,破獲不少案子,其中最大宗的就是詐騙案件,而較知名的,如台北市議員王欣儀去年被臉友恐嚇姦殺母子案,警方以涉及兒少案件向臉書調IP,成功破案。
另,臉書也曾破例「開恩」,如2014年九合一大選,國民黨潰敗,台中一名板模工人氣得在臉書PO文「炸爛總統府、炸死馬英九」,危害元首安全,警方向臉書調IP獲首肯,循線逮人,最後以妨害秩序罪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