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倡議|要求開放社會影響評估及關於重建的資料 (內有本組與市建局的信件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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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世界各地在進行發展計劃前,都會進行調查或研究,用以分析發展計畫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從而制定措施,減少發展計畫對居民生活構成的負面影響。在香港,《市區重建局條例》亦規定市區重建局進行重建項目,必須在進行人口凍結前後,進行兩次社區影響評估。
 
然而,先不論現存的社區影響評估,在設計和研究做法上,是否真正能夠讓居民及舖戶參與在內,或有關報告是否真正將受影響居民及鋪戶意見反映出來;只單單從透明度而言,這份社區影響評估報告在市建局完成後,近乎被銷聲匿跡,不論是公眾或受重建影響的街坊皆難以接觸,原因如下:
 
一)只能在市建局或民政事務署平日的辦公時間閱讀報告,不便基層市民,且報告拒絕在網上公開;
 
二)市建局既拒絕在網上公開報告,地區辦事處又拒絕提供複印,要求市民現場閱讀完數十頁的評估報告;
 
三)若堅持要報告的複印本,市建局說只能在平日辦工時間前往上環總部複印,且收費昂貴(每版$2.5元,一份複印本收取超過$100元)
 
因此本組近日去信市建局,提出以下訴求:
 
一) 在重建當中和社區規劃上,應致力促進受重建影響的街坊(包括居民及舖戶)參與其中,並把街坊的意見置於首位,而第一步應該是加強市建局的透明度,用各種方式受影響重建街坊提供所有重建相關資訊。
 
二) 立即提供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等公共資料的電子版本,發佈在互聯網上供公眾參閱和使用;
 
三) 除市建局總部以外,必須在一個月內,在受重建影響的地區內,包括但不限於地區辦事處及位於重建區的通訊欄,提供社區影響評估報告供市民和當區居民參閱。如重建區並無通訊欄,市建局必需在區內當眼位置立即設置通訊欄。
 
四) 必須讓公眾在各辦事處複印該報告,複印不應該收取複印費。
 

本組與市建局就【要求公開社會影響評估資料】的信件往來,可參閱以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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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

要求開放社會影響評估及關於重建的資料

世界各地在進行發展計劃前,都會進行調查或研究,用以分析發展計畫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從而制定措施,減少發展計畫對居民生活構成的負面影響。在香港,《市區重建局條例》亦規定市區重建局進行重建項目,必須在進行人口凍結前後,進行兩次社區影響評估。

為減少發展計畫對居民及舖戶生活構成的負面影響 ,市建局進行的社區影響評估,理應評估某重建項目對受影響居民及舖戶的社區網絡及生活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和安置需要,並從而檢討現有政策是否能舒緩有關負面影響。然而,先不論現存的社區影響評估,在設計和研究做法上,是否真正能夠讓居民及舖戶參與在內,或有關報告是否真正將受影響居民及鋪戶意見反映出來;只單單從透明度而言,這份社區影響評估報告在市建局完成後,近乎被銷聲匿跡,不論是公眾或受重建影響的街坊皆難以接觸,原因如下:

一)只能在市建局或民政事務署平日的辦公時間閱讀報告,不便基層市民,且報告拒絕在網上公開;

現時受重建影響街坊和公眾市民只能在市建局上環總部、地區辦事處,或政府民政事務署查閱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可是市建局辦公時間(上午8:45到下午6:00)和大部份街坊的上班時間重疊,而市建局又拒絕在網上開放有關研究報告,基層市民能夠接觸有關報告的唯一方法就是平日請假去市建局辦事處閱讀,可是街坊要養家活兒,手停口停,市建局這種安排根本就是刻意想把基層街坊排除在參與重建的過程中,不讓他們得到關於重建的重要資訊。

 二)市建局既拒絕在網上公開報告,地區辦事處又拒絕提供複印,要求市民現場閱讀完數十頁的評估報告;

市建局不僅拒絕在網上開放有關研究報告,過去我們發現若果有受重建影響街坊或公眾市民親身到地區辦事處索取報告的複印本,市建局職員竟然指評估報告是不能複印及拿走,只能即場閱讀該份隨時超過50頁的評估報告。

三)若堅持要報告的複印本,市建局說只能在平日辦工時間前往上環總部複印,且收費昂貴(每版$2.5元)。

以上種種行政安排,讓我們質疑是市建局有意阻撓該報告的流通性,拒絕讓受重建影響居民和公眾得到與自身和公共利益有關的資訊,侵犯市民街坊的知情權和參與重建規劃的權利。

 公共資料:公眾有知情權和參與權

 我們必須指出,市建局作為公營機構,享有使用土地收回條例的公權力及免補地價等政府給予的優惠,理應向公眾負責。市區重建策略第12段亦提到:『市建局必須向公眾負責,並積極回應社會的訴求。市建局的董事會應向公眾負責,運作亦應公開及具透明度。』

須知道,社會影響評估是公共資料(Public Data),而市建局理應根據報告的評估內容作為街坊所做安排的依據,該報告亦是公眾監察市建局在重建上有否真正履行改善舊區居民生活的目標,涉及公共利益。因此,該評估報告的資料應屬於大眾和受重建影響的居民所有,市建局有責任確保社會影響評估及其他關於重建的資料,包括重建政策,制定政策過程紀錄,規劃土地過程紀錄等,有足夠的透明度,讓公眾及受影響重建街坊可以輕易取得及參閱,而不是在行政上加以阻撓及排拒參與,亦不應該在公眾要求複印本時收取昂貴的複印費。

增加政府和公營部門透明度是國際共識

不少國外的公共資料法例和政策要求,各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必須主動讓公共資料向外流通,例如主動向公眾提供,或把資料發放在網上供市民參閱,增加公眾在公共事務上的參與度。

根據社會影響評估國際原則,社會影響評估其一要求,是使用在地經驗知識,透過讓在地持份者(包括居民及舖戶)參與分析當區發展社區影響,找尋替代方案和監察發展計畫過程,保障其應有權益、生活和社區關係。現時社會影響評估的資料發放諸多掣肘,實在妨礙受重建影響街坊參與重建過程,違反國際社會對社區影響評估的原則要求。

當香港政府也承認公開公共資料的重要性,慢慢更改部門的規定,主動在網上釋出政府資料,市建局卻反其道而行,實有違香港和國際社會的基本價值,共識和常規。

「與民共議」是謊言 智慧城市搞錯晒

市建局把「與民共議」立為該局的重要原則,高級職員更時常把將該原則掛在口邊。試問,當街坊都不能輕易獲得基本的社區影響評估報告,又怎樣體現市建局與居民在重建過程中共議的承諾?

近年,市建局還提出以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理念,推動市區更新。但是,一個真正符合智慧城市理念的都市環境和規劃,包含改善在地居民的生活質素,提高在地居民在城市生活和政策制定中的參與和政府的透明度。

不少研究和關注智慧城市的學者和市民指出,該理念的核心,在於營造包含所有城市居民的可持續城市,把人,開放性(Openness)和市民參與(Public Participlation)置於城市設計和運作的首位,基建只是其次,是達至智慧城市願景的方法而不是結果。市民參與,不只是在於成為科技和城市的使用者,而是由下而上參與決定城市願景,規劃和實現。

另外,根據香港政府發布的《智慧城市研究報告》所引用的高漢(Cohen)的概念,智慧城市必須包含兩個重要原則:

一)智慧市民(Smart citizen):鼓勵市民通過網絡平台及其他合適渠道參與公共事務
二) 智慧政府(Smart Government):透過網絡整合提供各項公共資訊和服務,加強政府與市民之間的聯繫,提升政府的問責、回應和透明度,更有效和及時回應社會的需要和訴求。

現時市建局所謂智慧城市的做法,只在引入環保建築的概念和建造標準及把基層社區改造重建後,在新建的豪宅加入資訊科技基建(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市建局的『智慧城市』,實際上排除了受重建影響的基層市民,亦違反智慧城市的價值。

我們認為,市建局必須以開放資訊(Open Data)和智慧城市(Smart City)原則,改善政策,讓至關重要的資訊傳播至受重建影響的居民和監察市建局的公眾,提高市建局透明度和街坊及公眾的參與。

我們要求市建局:

一)  在重建當中和社區規劃上,應致力促進受重建影響的街坊(包括居民及舖戶)參與其中,並把街坊的意見置於首位,而第一步應該是加強市建局的透明度,用各種方式受影響重建街坊提供所有重建相關資訊。

二)  立即提供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等公共資料的電子版本,發佈在互聯網上供公眾參閱和使用;

三)  除市建局總部以外,必須在一個月內,在受重建影響的地區內,包括但不限於地區辦事處及位於重建區的通訊欄,提供社區影響評估報告供市民和當區居民參閱。如重建區並無通訊欄,市建局必需在區內當眼位置立即設置通訊欄。

四)  必須讓公眾在各辦事處複印該報告,複印不應該收取複印費。

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

2017年5月4日

 副本抄送至發展局局長、蔣麗芸議員、胡志偉議員、李國麟議員、麥美娟議員、張超雄議員、邵家臻議員、劉小麗議員、莫乃光議員、朱凱迪議員、姚松炎議員、Open Data Hong Kong 香港開放數據、code4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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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於2017年5月31日的回信】

本函檔號:CCD/CDD/CG/17052418

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

有關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

貴組織在2017年5月4日就標題事宜的電郵函件經已收悉。繼較早前的簡覆後,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 社會影響評估報告供市民查閱的地點及時間  

根據憲報訂明,本局在重建項目開展及刊憲日起的兩個月公布期內,會將項目的一般性資料、第一階段社會影響評估及項目的土地界線圖存放於三個地點供公眾查閱:

(1) 本局位於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26樓的總辦事處;
(2) 本局在鄰近項目地點的地區辦事處;及
(3) 項目區域的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本局總辦事處及地區辦事處的辦公時間分別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中午12時30分、以及下午1時30分至6時及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以及下午2時至6時;而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的辦公時間則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點,讓市民在非辦公時間亦可查閱項目資料。然而,為了進一步方便市民查閱項目資料,如將來開展的重建項目是位於九龍區,本局會考慮將項目相關資料存放於本局位於大角咀的「市建一站通」資源中心,該中心的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點至晚上7時、以及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6時。

(二) 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資料發放

本局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3條及《市區重建策略》的指引,在開展重建項目前會進行第一階段社會影響評估,而在項目開展後至第二階段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公布前,本局會將項目內成功完成凍結人口調查及社會影響評估問卷訪問的受影響住戶及商戶的資料,進行分析並制定第二階段社會影響評估報告。

由於有關評估報告內的分析,是根據第二階段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公布前,從項目內為成功受訪的受影響住戶及商戶所收集的資料而制訂,以反映項目內當時的情況,並作出評估。因此,本局對於處理相關的資料發放亦須特別謹慎,務求於憲報訂明的時間內提供反映當時受訪住戶及商戶實際情況的準確資料予公眾參考。

同時,作為一間負責任的機構,本局特意安排在總辦事處提供複印服務,期望透過集中處理(包括登記複印者的聯絡資料),以便日後有必要時,能夠聯絡相關人士。亦正因如此,本局未有將有關資料上載至本局網站,目的是避免一些屬有時限性的資料有機會在不同時期被隨意轉載及錯誤運用。然而,對於一些沒有時限性的項目資料,如憲報、項目一般性資料及項目的土地界線圖,本局已上載至本局網頁供公眾查閱。

事實上,本局在處理項目資料的方法亦參考了其他政府機構的處理手法,例如提供自費複印服務及到指定地點查閱的方法,與現時城市規劃委員會向公眾提供規劃申請等文件資料的做法相同。

本局會不時留意及檢示相關部門的做法以作參考。

(三) 有關智慧城市數據

就 貴組織認為本局應以智慧城市原則開放社會影響評估的資料;希望 貴組織能夠明白,本局是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及《市區重建策略》的要求下,在項目開展後,進行凍結人口調查及社會影響評估問卷訪問,以收集數據,所有數據是用作進行對該項目的社會影響評估;在沒有得到相關受訪者的同意下,將其資料用作其他用途,包括作為發展智慧城市概念的大數據用途,本局認為有關做法並不恰當。

因此,考慮以上的各種原因,本局認為以上的安排已經達到讓市民公開查閱相關資料的目的。

謝謝 貴組織的來函。

市區重建局

2017年5月31日

副本送︰發展局局長、蔣麗芸議員、胡志偉議員、李國麟議員、麥美娟議員、張超雄議員、邵家臻議員、劉小麗議員、莫乃光議員、朱凱迪議員、姚松炎議員、Open Data Hong Kong 香港開放數據、code4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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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市建局於5月31日的回信,本組再次去信查詢】

市區重建局:

有關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回信

就貴局在5月31日的回信,我們有以下的回應和疑問:

1. 社會影響評估報告應增加公開發佈的渠道

在回信中,貴局再次向我們解釋已有發放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方法。但我們認為,問題核心在於現存發放報告方式令大量的當區基層居民和商戶未能接觸到關乎安置計劃的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因此我們再三建議,市建局必須把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電子版放置在貴局網站上供市民和當區居民商戶查閱。同時,貴局亦需為當區居民和商戶提供選擇,免費郵寄報告的副本到家中。

對於現存發放報告方式產生的問題,特別是因此排拒了長工時的當區基層居民,本組已經在第一封信中詳細展述,在此不贅。但本組提醒貴局,讓市民和當區居民商戶在重建過程參加討論,及接觸到所有關於重建的資料和報告,是貴局向公眾和當區居民商戶所作出的承諾,亦合符貴局“與民共議”的原則。

貴局以研究資料具時效性,和未得到當區居民允許跟改資料用途為原因,拒絕在網上公開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電子版,本組認為十分荒謬,原因如下:

首先,事實上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現時,已經是須向公眾公開,只是 貴局未盡責令更多公眾太知道而已。那麼增加在網上發放報告的渠道,不是令到對公眾公開這個責任更容易達成嗎?

其次,社會上和政府的大部份的研究,以及所為研究收集的資料都有時效性的限制。這並未限制研究機構發表及讓這些研究在公眾領域上流通,本組對於 貴局聲稱「本局未有將有關資料上載至本局網站,目的是避免一些屬有時限性的資料有機會在不同時期被隨意轉載及錯誤運用」的說法感到匪夷所思。不同政府部門,包括發展局,中央政策組等部門,亦在他們的網頁內提供以往的研究報告電子版供市民下載,例如在2009年-2011年期間,發展局進行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委託不同學術機構進行市區重建的相關研究,包括市區重建的社會經濟影響、重建戶的追蹤調查等,有關報告均於發展局網頁上發佈。另外,由政府於2011年成立的九龍城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亦進行了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社會影響評估,有關報告亦於其網頁上發布。以上與市區重建相關的研究,均於政府站上公開發布,供公眾參與,相信有關報告的資料及研究結果亦必然是具時效性,及會在不同時期被相關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轉載,若按照 貴局的說法,岩不是指責有關政府部門的做法是大錯特錯?請 貴局就此作出明確澄清。

因此,我們不明白貴局以時效性的原因,就拒絕社會影響評估報告以更方便市民和當區居民的方式發放。本組認為,市建局以該理由作為限制資料發放的渠道跟登記接觸資料的人士身份的原因,實有理虧。這讓人懷疑市建局企圖縮少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流通,減少公眾和當區居民商戶對市建局的監察。

2. 智慧城市理念強調要促進居民由下而上的參與,絕不止於貴局現時只停留在引入環保建築的概念

我們重申一個真正符合智慧城市理念的都市環境和規劃,包含改善在地居民的生活質素,提高在地居民在城市生活和政策制定中的參與和政府的透明度。

不少研究和關注智慧城市的學者和市民指出,該理念的核心,在於營造包含所有城市居民的可持續城市,把人,開放性(Openness)和市民參與(Public Participlation)置於城市設計和運作的首位,基建只是其次,是達至智慧城市願景的方法而不是結果。市民參與,不只是在於成為科技和城市的使用者,而是由下而上參與決定城市願景,規劃和實行。

另外,根據香港政府發布的《智慧城市研究報告》所引用的高漢(Cohen)的概念,智慧城市必須包含兩個重要原則:
一)智慧市民(Smart citizen):鼓勵市民通過網絡平台及其他合適渠道參與公共事務
二)智慧政府(Smart Government):透過網絡整合提供各項公共資訊和服務,加強政府與市民之間的聯繫,提升政府的問責、回應和透明度,更有效和及時回應社會的需要和訴求。

市建局回信,說明現時市建局所謂智慧城市的做法,依然只停留在引入環保建築的概念和建造標準及把基層社區改造重建後,在新建的豪宅加入資訊科技基建(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並未利用資訊科技的可能,讓當區居民商戶和公眾接觸到資訊,參與公共事務內。市建局的『智慧城市』,實際上排除了受重建影響的基層市民,違反智慧城市的基本原則。

市建局作為公營機構,享有使用[收回土地條例]的公權力及免補地價等政府給予的優惠,理應向公眾負責。市區重建策略第12段亦提到:『市建局必須向公眾負責,並積極回應社會的訴求。市建局的董事會應向公眾負責,運作亦應公開及具透明度。』

須知道,社會影響評估是公共資料(Public Data),而市建局理應根據報告的評估內容作為街坊所做安排的依據,該報告亦是公眾監察市建局在重建上有否真正履行改善舊區居民生活的目標,涉及公共利益。因此,該評估報告的資料應屬於大眾和受重建影響的居民所有,市建局有責任確保社會影響評估及其他關於重建的資料,包括重建政策,制定政策過程紀錄,規劃土地過程紀錄等,有足夠的透明度,讓公眾及受影響重建街坊可以輕易取得及參閱,而不是在行政上加以阻撓及排拒參與,亦不應該在公眾要求複印本時收取昂貴的複印費。

因此我們要求:
1)市建局製作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電子版,並放置在貴局網站上供市民和當區居民商戶查閱。

2)公眾查閱時 ,市建局不應收取昂貴複印費。

3) 由於當區的居民和商戶,是有份參與給予資料, 貴局才能完成報告,有關報告內容,受調查者絕對有權知悉,故 市建局亦需為當區居民和商戶提供選擇,免費郵寄報告的副本到他們家/舖中。

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
2017年8月29日

副本抄送至發展局局長、蔣麗芸議員、胡志偉議員、李國麟議員、麥美娟議員、張超雄議員、邵家臻議員、莫乃光議員、劉小麗女士、朱凱迪議員、姚松炎議員、Open Data Hong Kong 香港開放數據、code4hk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建局於2017年8月29日的回信】

本函檔號:CCD/CDD/CG/17091628

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

有關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枓

貴組織於2017年8月29日就標題事宜的來函經已收悉,現謹回覆如下:

就 貴組織提及社會影響評估報告,有賴當區的居民和商戶參與才能完成,本局對此表示認同,並感謝所有曾接受社會影響評估問卷調查之受影響住戶及商戶。

本局希望指出,現時本局會將受訪者所提供而記錄下來的資料,免費複印予有關受訪問者。此外,正如本局在本年5月31日覆函中所述,本局亦會將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存放在指定地點,以供市民查閱。另一方面,本局現正研究在日後開展重建項目時,在指定的公布期內,考慮將社會影響評估報告的電子版上載至本局網頁的建議。

至於 貴組織在來函中提及有關「公眾查閱資料的複印收費」的意見,本局已於5月31日的覆函中作出詳細回應,在此並無進一步補充。

謝謝 貴組織的來函及意見。

市區重建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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