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上學期宜花東科丁進入國小計畫─學校申請表
一. 主要內容說明:
1. 接受學校申請,媒合學校實施科丁(Coding)教育,以提升偏鄉地區學生運算思維解決問題能力。
2. 本案責任範圍為宜蘭、花蓮(已額滿)、台東。
二.學校媒合:
1. 每期每區提供20校名額,宜蘭、花蓮、台東各7校,不得重複申請,每校額度三萬元,由科丁聯盟支應教練費、助教費、交通費、郵電作業費,學校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2. 每校上課總時數24~36小時之間,可安排非正課時間之課後輔導或社團時間每週2小時上課或以夏令營方式處理。
3. 課程以Scratch課程為主軸,但若學校自有科丁師資,則可配合學校與各領域結合,進階學校亦可搭配創客實施,惟比例不得超過50%,且課程內容必需經該區召集人核備。
4.上課時段需有陪同教師、行政人員、或助教,以協助班級經營或處理臨時發生狀況,照相及行政作業處理。
5 申請學校每次上課必須留存照片電子檔至少兩張及師生簽到簿原件,並於期末送件以利核銷作業。
6. 申請流程:
A. 學校於各區中心申請開始後填表提出需求,經核定後,由科丁管理人員媒合提供講師人選,若媒合名單超過一人,則由學校自行排定順位,並與教練確認之後轉知該區管理人員核備,並繼續相關作業,若媒合不到適當教練,則合作暫緩實施。
B. 若學校認為該教練有不適任狀況,則報請協會該區管理人輔導改正或依順位更換人員,若再三協調並無適合遞補人員者,則該校合作案即告終止。
C. 申請學校必須提供對口管理聯繫人之Line帳號及電話並加入相關群組以利聯繫。
三. 注意事項:
1. 本案費用由科丁教育聯盟對外部募款,學校及學生完全不收取任何費用,課程期間亦無商業行為。
2. 學校端教練費依教育部教練費給付標準,每小時400元,由科丁教育聯盟支付。
3. 本案講師及教練於研習或學校訓練期間之交通費,以縣市為分區,教練補助縣市內交通費,每次補助150跨縣市為300,超出者依收據實支實付,除教練培訓之種子講師外,各校教練儘量以該縣市內上課為原則。
4. 本案所有經費核銷全數由科丁教育聯盟各分區之教務主任處理相關流程。
5. 本案召集人不支薪、各分區教務主任行政業務費每校每月1000元整,無需收據逕向科丁教育聯盟核銷。
五. 本案聯絡人:
1. 宜花東分區副召集人:花蓮縣教育網路中心邱文盛老師,0912519373,Line ID同手機號碼。
2. 本案請儘量以line群組聯繫,以節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