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華語中心為提供華語正規班外籍學生語言交換的機會,徵求有意與外籍學生進行語言交換之學生。意者請於2018年03月15日前填妥下表,中心將於2018年03月22日發布配對通知,未配對成功者不另行通知。
本國學生與外籍學生進行語言交換時須遵守本中心之相關規定:
一、語言交換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任選時段(如:週三11:00-12:00、週五13:00-15:00)。
二、語言交換地點:淡江大學臺北校區華語中心B1交誼廳(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三、語言交換對象:外籍生為本中心華語正規班學員,本地生為申請語言交換且通過身分認證之臺灣在學學生(須繳交學生證影本)。
四、本地生除華語中心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之外,不得與在學中的學員另約其他時間和地點會面,亦不得私自夾帶外人入校。
五、因語言交換所取得的個人資料,不得隨意散播或利用其個資惡意騷擾。
六、語言交換時數達30小時以上,本中心可開立語言交換證明。
七、本中心保有修改相關規定之權利。
若有問題,請與本案負責人連絡:陳老師 (02)2321-6320轉8341(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