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被爆特權銷單

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
自由電子報

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被爆特權銷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在北市議會素有「護馬先鋒」、「頭號馬迷」之稱的國民黨市議員厲耿桂芳,遭檢舉以民代職權,向北市交通裁決所及市警局施壓,為自己名下一輛小客車銷單,包括市警局五個交通分隊,竟協助厲耿桂芳結清金額高達二萬二千元的交通違規罰單。

厲耿:申訴被駁回照繳錢

厲耿桂芳昨澄清,罰單寄發地點是她的戶籍所在地,而非住所,常常收到罰單後,都是幾個月後的事,她要求助理必須定期處理罰單積案,但助理沒有處理好,她才會罵人,「申訴罰單是她的權利,被駁回罰單申訴,她也照繳」。

這起事件曝光,起因於厲耿桂芳有意將名下一輛車牌為06××-DA銀色豐田小客車過戶,但該車籍資料累積二萬二千元共十張交通違規罰單未繳納,車籍無法變更,厲耿桂芳於是在九月十一日下午,邀集北市裁決所、市警局、交通大隊、監理所主管及府會聯絡人約六、七人,在議會研究室共同研商「申訴罰單」免罰的途徑。

據了解,該車罰單從九十四年四月累積到九十五年九月,違規項目包括超速、並排停車共十張,舉發的單位遍及北市大安、中山、信義交通分隊及中山一、安和路派出所共五個單位,其中有四個單位都同意撤銷罰單,免罰金額一萬五千四百元,其餘中山區開出的三張罰單,厲耿桂芳則堅稱自己繳了六千六百元,但「收據不知助理收到哪裡去了」。

官員曾表示已逾申訴期限

當時在場官員表示,十張罰單皆已超過申訴期限,要免罰「恐怕有困難」,但厲耿桂芳不接受,她當場辯稱:「這些罰單,都是為了選民服務,她沒錢請司機,跑行程都是自己開車,為了公務才會被開單。」要求相關單位設法通融,但在場官員面面相覷。厲耿桂芳眼看協商無結論,慣有特殊的聲調更轉趨高亢,驚動周邊研究室其他助理,不少人還跑出來看熱鬧;對此,厲耿桂芳回應,她當時發飆罵的是助理,不是市府官員。

事後助理議論紛紛,「她(厲耿桂芳)用高八度音飆人,大家還以為發生什麼大事!原來是替自己『喬』罰單。」特權銷單耳語也在議會傳開。


民代銷單/鍾小平:在市議會是公開的秘密
公開的秘密,鍾小平再爆:民代銷紅單年銷百張。

2007/09/27 18:27
記者楊琇晶、謝宗樺/台北報導
ETToday電子報


厲耿桂芳被指利用職權向交通大隊施壓,要求銷罰單,是不是真的如此?現在沒有直接證據,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跳出來爆料,表示銷單這件事情在議會其實是公開的秘密,還有議員一年下來銷了上百張的罰單。鍾小平還說,他自己曾經拒絕幫人銷單,遭到來自所謂高層的壓力。

找議員銷紅單,下至樁腳選民,上至達官權貴通通有,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就說,其實銷單這回事在議會裡老早就不是秘密。鍾小平:「有的議員是一年銷一百張耶!有的議員,給他一百張,他就幫你通通銷掉,一毛都不用繳,我們平均講,如果一張單子兩千塊,一百張也很多錢耶,也是20萬耶!」

鍾小平還爆料,還有所謂的高層鼓吹議員們多多銷單,他曾經因為拒絕關說受到不少壓力。鍾小平:「交通大隊還會主動到各個議員辦公室討人情說,你紅單拿過來,你自己的呀、你的樁腳的呀、你的助理…如果有紅單的話就拿來銷呀,變成好像交換你預算審查,要鬆手一下,要放鬆一點,變成討人情的一種工具了。」

自從監理系統電腦化,銷單要比從前來的困難,現在議員幫人銷紅單反倒比較像是炫耀自己有多行,但銷單討好部份選民,結果恐怕引來更多民怨 。


昨夜最新:議員交通罰單案郝龍斌:循申訴免罰合理
2007-09-28 00:08/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七日電

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的逾期交通罰單遭媒體報導「特權銷單」,厲耿桂芳則說是循申訴管道免罰。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儘管他上任後要求相關單位放寬認定標準,今年民眾的申訴案件成功率高,不過,市府對市民申訴案都一視同仁,依法依規定辦理。

郝龍斌下午與媒體會談表示,他也曾在家附近的下坡路段因超速被開單而繳罰單。一般而言,台北市民收到違規的罰單,都會去繳罰款,不會為了六百元或幾千元刻意申訴,一定是有冤屈才會來申訴。

他說,以往民眾申訴成功的案件只有百分之一,他上任以來要求相關單位大幅放寬認定標準,尤其是民眾的第一次申訴要從寬處理,因此今年民眾申訴案的成功率應該會高,應與他上任後的政策有關。

郝龍斌說,議員也有申訴的權利,厲耿桂芳因而獲得平反是合理的,他自己也曾因超速被開單,不過都有繳罰單。

郝龍斌也強調,他要求相關單位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依法依規定辦理,不要有特權關說。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厲耿桂芳:哪個議員沒銷過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遭踢爆利用民代職權要求市警局撤銷交通罰單,面對各界追問銷單的原因及細節,厲耿桂芳依舊喊冤不願認錯,強調自己是「合法申訴,跟一般市民一樣。」

北市議會昨天開議,議員特權銷單話題再度被搬上檯面,引發不少議論,國民黨昨天舉行黨團會議,厲耿桂芳一度還跟同黨議員抱怨:「做議員的,哪個沒銷過交通罰單啊!」令在場議員不知如何接話。

議會助理:高調銷單 難怪被爆料

有議會助理私下表示,議員的罰單,就算過期,透過府會聯繫的窗口代繳,頂多也只要繳「原價」,不用被加倍裁罰;換言之,厲耿被踢爆2萬2千元的罰單,其實只要繳1萬1千元,就能悉數結案,「連1萬1都不繳,還要這麼高調找人銷單,難怪會被踢爆。」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自由電子報


《城市札記》特權俱樂部

●記者劉榮

近年來,各級民意代表的社會形象每下愈況,其中,除了藍綠惡鬥,讓民眾更加厭倦政治人物外,民代動不動耍特權,即使被踢爆,還是大有人死不認錯,難怪會讓無權無勢的小市民愈看愈不慣。

台灣南北兩地接連傳出交通罰單銷單風波,無獨有偶,兩地都有民意代表,在銷單事件中成為主角,小市民接到交通罰單,得乖乖繳錢,民代們卻總是有辦法、門道,讓交通罰單從人間蒸發,讓各級民意機關,成為典型的特權俱樂部。

不少人都曾找上議員銷單,但要成功撤銷罰單,取決的因素,除了必須合情合理,光是耍特權就想「橫柴舉入灶」,脅迫裁罰單位銷單,夜路走多,終究還是會碰到鬼。

以北市為例,過去在馬市府時代,曾經私下列出一份議員銷單排行榜,其中被點名的銷單大戶中,還不乏各選區的形象牌議員,這些銷單大戶們,甚至把銷單當成選民服務在拚業績,也算是台北奇蹟。

民代運用特權,捍衛究竟是自身利益或為民喉舌,也決定了社會觀感的走向;上屆議會,當時擔任議員的王育誠,曾替一位無法考照的心智障礙者,向北市府要求撤銷無照騎機車的罰單,當時還槓上副市長金溥聰,類似的銷單合不合理,自然有民意仲裁。

等而下之者,就是把自己名下的罰單,想出一大堆藉口、理由,即使形式上,屬於合法申訴,但卻難逃圖利自己荷包之嫌,這類的銷單好手,要如何杜得了小市民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