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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1-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限塑新制首日 新北加強輔導店家減塑 呼籲民眾隨身攜「袋」
【新北市訊】新的一年到來,擴大限塑新制正式上路,新北市環保局即日起針對環保署新增的7大類限制使用對象不能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進行稽查,包括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業者,首日共稽查90家業者,包括藥妝店、美妝店、藥局24家,家電攝影、資訊、通訊等3C零售店9家,書局、文具店6家,洗衣店6家,飲料店24家,西點麵包店17家,醫療器材行4家,都符合規定,且均在1個月前就開始陸續跟客人宣導,因此實際實施上並沒有碰到困難。環保局提醒,出門隨身攜「袋」,才能從生活中確實減少塑膠使用,減輕環境負擔。

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塑膠造成的污染已嚴重衝擊海洋生態及人類生活,因此,新北市持續地在推動減塑上努力,也會全力支持環保署擴大限塑政策,但是考量民眾的習慣並非一日即可改變,所以店家的配合措施相當必要,秉持著「不主動、不低價、不免費提供」的原則,就能讓民眾逐步養成良好的環保習慣,讓自備購物袋最終能成為一種「全民運動」。而在過渡時期,新北市也提出暫代方案,包括賣場提供紙箱、reBAG或環保兩用袋等,希望大家一起忍受一時的不便,換來一個減塑甚至無塑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說明,為使民眾和業者提早適應新的限塑政策,新北市早在去(106)年5月開始讓賣場逐步開始試辦停售購物用塑膠袋,並逐漸擴及其他業別商家,期間零客訴,顯示出新北市民都具有很高的環保意識;同年11月起則針對轄內新增7大類限制使用對象共計8千多家門市,全面進行輔導及清查作業同時鼓勵民眾自備購物袋;因此在實際執行的首日,並未碰到困難,未來環保局也將持續稽查,確保各店家都能遵守規定。

環保局特別說明107年新的限塑規定,第一,14類管限制管制對象均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第二,新北市是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縣市,所以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連鎖便利商店3類只能提供環保兩用袋;第三,取消販售塑膠袋厚度需達0.06mm的限制。但是直接裝盛裸食、直接跟藥品接觸或裝盛藥品且載明病人姓名、藥名、劑量等藥袋等情況則不屬於限塑的範圍,除此之外,如果有違反擴大限塑公告規定的店家,第1次會先勸導改善,第2次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店家務必遵守規定。如果針對擴大限塑規定有任何問題,可至新北市環保局官網(https://www.epd.ntpc.gov.tw/Article/Info?ID=4330 )或環保署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管制專區」網站(https://hwms.epa.gov.tw/dispPageBox/bags/bagsHp.aspx?ddsPageID=EPATWA )查詢。

環保局也提醒,限制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重點在於希望民眾能養成自備購物袋且循環利用的好習慣,無論是reBAG或環保兩用袋,都僅是因應民眾臨時性需求的權宜措施,惟有自備購物袋,才能確實減少塑膠袋使用,提升生活環境品質,留給下一代一個綠色永續的城市。



資料詳洽:
環保局循環資源科 蔣本芝科長 電話:2953-2111轉400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鄧筱光技正 電話:2953-2111轉2059
  • 聯絡人:陳佩茹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聯絡電話: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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