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述】法國民事伴侶制度PACS的新面貌/許秀雯

文/許秀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執業律師、法國巴黎第十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

這篇短文旨在介紹法國民事伴侶制度PACS幾經修法之後的新面貌,以及在法國社會中PACS與婚姻近來的消長趨勢。

法國PACS(Le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直譯:民事團結契約)制度自1999年底開始施行,這是法國民法中除「婚姻」(mariage)及「同居」(concubinage)以外的第三種伴侶關係形式。在法國,婚姻目前仍僅限異性戀伴侶始得締結,民法對於婚姻之權利義務設有密度甚高之規範,至於「同居」其在法律評價上則僅係一種「事實狀態」,同居人沒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原則上同居人間亦不互負義務。PACS制度的創設,是為了回應兩個社會事實與需求:一個是法國社會存在非常普遍的(異性戀)非婚同居現象,另一個則是被婚姻制度排除在外的同志族群要求同志伴侶關係應該得到法律的承認與保障,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PACS,其性質像是「婚姻」與「同居」之外的某種另類選擇,其地位則有如介於「婚姻」(高密度法律規範)與「同居」(基本上不受法律規範)之間的「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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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houghts on “【法律論述】法國民事伴侶制度PACS的新面貌/許秀雯

  1. 引用通告: 多元成家搓湯圓 | Käsekuchen 起司蛋糕

  2. 感謝 貴聯盟 對 [ 同志伴侶 ] 等 相關權益 的 用心. 期待在 2011年 農曆年過後, 能夠 邀請 貴聯盟 發起同仁, 前來 [ 新竹火車站 ] 正對面的 [ 風城部屋 ] (新竹市中正路22號11樓) 專題分享, 以讓 [桃竹苗地區] 的 朋友們, 能夠對 貴聯盟 所維護的 [ 性侶權益] 議題, 有深入的認識和了解. 謝謝您們的用心. 辛苦了!

  3. 放在許律師的文章下頭,希望不會褻瀆這篇文章喔~~

    我們的網站下雪了ㄟ,哈哈哈,真是太妙了!
    以後要不要出個大太陽,這樣才會暖呼呼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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