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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00億平均地權基金 地政局擬修法活用資金

內湖五期重劃區。(資料照,北市文化局提供)

內湖五期重劃區。(資料照,北市文化局提供)

2017/05/23 20:53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坐擁約300億元預算,然而近期因北市土地開發減少,導致資金無法活用。北市府今天在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內湖五期、政大二期及士林官邸北側等已辦竣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地區,可用平均地權基金款項施作建設、維護、管理等工程,預計可用在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及老舊公有建築物改善改建。

平均地權基金收入來自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後土地處理收入,使用於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業務,基金總額目前為300億元,其中有120億元為現金。地政局長李得全解釋,平均地權基金自治條例,從93年至今未再修正,其他縣市在平均地權基金支用都有與時俱進的作法,因此提出修正草案,增加基金活用機會。

地政局解釋新法適用於已辦竣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地區,包括內湖五期、政大二期等市地重劃區規劃,以及士林官邸北側、南港經貿園區等區段徵收區域。

至於可以用在哪些建設,李得全表示,細項將會等修法後再列出使用項目,同時也會有基金管理委員會去審查各項使用;但他評估,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的維護及智慧化、老舊公有建築改善、改建應可行。但他說,如果建設涉及到其他基金就須優先用其他基金,因此公宅、學校及停車場等會被排除。

地政局補充,雖然是擴大使用,但也不能無限制使用,影響到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的原始使用,因此有訂出使用每年不會超過基金本金的10%,約1.4億元。

至於是否會擔心未來各局處為了在已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區域做建設、維護時都不編列公務預算,跟地政局要錢,李得全表示,確實會有顧慮同仁業務量增加,「但也請同仁多擔待一點。」

另外,台北市地政局也擬讓地權基金可以使用在區段徵收前的先期規劃,其中,目前預計士林區社子島、文山區木柵路四、五段及老泉里等區段徵收都有機會可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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