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繕量販店無預警倒店解僱員工,工會「合法罷工」遭警方逮捕法辦

修繕量販店無預警倒店解僱員工,工會「合法罷工」遭警方逮捕法辦
Photo credit: 桃市產總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目前合法罷工的五個人分別被以妨礙公務、強制罪、妨害自由等罪名移送新竹地檢署。

普來利Homebox桃園店將於12月關店歇業,量販店全部19名員工卻在10月17日遭公司無預警解僱,工會與公司調解破裂後循合法權利在今(25)日展開罷工,希望能與資方對等協商,結果還等不到資方出面,就先遭優勢警力「違法逮捕」,警方未說明逮捕理由,也不給委任律師。

普來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先是在10月23日發函要求資方協商未獲回應,於是於10月31日同時送桃園市政府及新竹縣政府的勞資爭議調解。結果明明是「在桃園店的勞工 」即將在年底全數被解雇,桃園市政府卻認為「新竹先政府才是主管機關,因此桃園的勞工無法受到桃園市政府的保護」,在法令的限縮下被踢到了新竹縣 。

面臨資遣員工大多超過10年資歷,在過年前卻得中年失業,11月13日普來利工會就和即將要被Homebox公司資遣的桃園店會員們到新竹縣政府,當天下午Homebox與新竹縣政府同意召開大量解雇法規範的協商會議,會議中Homebox並沒有承諾員工任何優於法令的部分,但是願意將工會提的資遣方案帶回去討論,主席也建議公司給予勞方慰勉津貼。

工會當時表達2個訴求,第一、請縣府立即召開勞資調解會議。第二、呼籲資方給予員工優惠資遣費並發放年終。

而普來利公司行銷部經理黃愛龍則回應,桃園店近年來受大環境影響,在電商、虛擬通路等競爭對手衝擊下,實體通路客人流失嚴重,桃園店這一、兩年經營績效很不理想,公司因此忍痛決定結束桃園店。公司在10月31日召開協商會,至於特休假,員工沒休完的也會給薪資,一切依法辦理,公司未來會以最大誠意來跟員工溝通。

但是工會指出,在這段期間,公司不但不願與工會協商,甚至刻意繞過工會,要求個別員工簽署離職同意書,還片面要求桃園店全體員工把特休全部排在關廠日前,造成實質上的提前離職,拿不到特休變現。

但是到了11月21日的調解會議,即使調解會主席完全認同工會提出的慰勉方案,資方卻是拒絕,資方代表沒有釋出協商的空間。

桃園店的員工表示,過去一直長期配合公司的政策,要求員工長時間久站、因為人力不足任意更改勞工的工作內容、公司舉辦活動加班沒有加班費、隨意苛扣員工的獎金、挪動員工的國定假日,都願意默默配合公司,但是在桃園店即將關店的這個時刻,公司又未經員工同意,預排員工特休,藉此不發放特休折現,不然就威脅員工要從桃園店調動40到50公里到新竹和竹北店上班。

普來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Homebox好博家)是量販零售業,資本額5000萬元,員工人數有350人,於2003年9月成立。

因此,工會完成罷工投票,決議於25日到尚在營運的HomeBox新竹店設置罷工封鎖線、進行無限期罷工,要求公司進行勞資協商,採用合法罷工來要求Homebox公司董事長盡速出面,就工會提出之優離方案進行實質協商。

30多名普來利工會成員今天聚集在HomeBox新竹分店前,拉白布條表達抗議,並將分店大門口封鎖,沒想到,警方獲報到場處理。

警察衝撞罷工封鎖線,破壞罷工行動,並把站出來阻擋的人帶走。包括新竹縣產總理事長詹素貞、普來利工會理事長彭宏達、桃市產總秘書長葉瑾瑜、秘書吳嘉浤、顧問姚光祖等五人,都遭警方拘捕扣押。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表示,嚴正抗議,警方破壞罷工、濫捕工會成員的行為已經違法。甚至當委託律師趕到警局,警方竟然不給簽委任,也不訊問,也不給任何理由說明為何阻礙。

轄區警方說明,工會人員率眾圍堵住店家大門口,禁止顧客進出,並與顧客發生口角肢體衝突,顧客堅持提告強制罪,警方依法執法。抗議群眾以身體衝撞執勤員警,衝撞過程中造成分局四組組長左手脫臼,送往南門醫院急救治療。

不過,桃市產總表示,這次的罷工從調解、會員大會,到罷工投票,都有完整的合法程序,然後在罷工糾察線上,工會會員雖然積極說服消費者支持罷工,但至少在罷工中並未完全封鎖出入口,還是有堅持要消費的顧客可以入場購物,連桃市產總成員被抓到警察局以後,作筆錄所看的警察蒐証影片都是這個狀況。

普來利公司行銷部經理黃愛龍則指出,上月16日就通知縣府和桃園店全體員工,也在31日召開協商會,員工特休假沒休完會給予薪資,一切依法辦理。

律師邱顯智晚上貼文表示,目前合法罷工的五個人分別被以妨礙公務、強制罪、妨害自由等罪名移送新竹地檢署。邱顯智並表示,「天黑了,因為爭取自己勞動權益的人,還不能回家。」

五個人被關在新竹第一分局到晚上8點,再移送到新竹地檢到近午夜12點,一直到接近午夜12點,被逮捕的五人才無保請回。

律師邱顯智轉述,「連檢察官都不解,勞資爭議,警察突破勞資爭議法上的糾察線,強行逮捕人,還說他們妨礙公務是哪招?」並且強調,連檢察官都認為,新竹市警方,勞動法的常識有待加強,無保請回。

律師丁穩勝也指出,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之規定所謂爭議行為乃是指勞資爭議當事人為達成其主張,所為之罷工或其他阻礙事業正常運作及與之對抗之行為。也因此,合法的罷工本來就可以阻礙事業的正常運作,包括阻止其他員工上班或者消費者入店消費。

再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的反面解釋,經過合法程序的罷工行為,工會可以拉出糾察線,所謂糾察線就是要確保罷工成果所採取的一切手段,像是不讓員工進入、不讓消費者或其他第三人進入職場,或者如華航罷工時要會員交出護照、員工證等文件。

合法的罷工,本來就可以拉出糾察線,鞏固糾察線的行為,必然會影響生產與部分人員的行動自由,因此,《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也明確規定,相關行為若無積極侵害他人生命或身體者,因屬正當行使權利,根本就不構成犯罪。警方無權干涉更不得以集會遊行法來威脅工會及抗爭者。

丁穩勝強調,「要求新竹市警局公開道歉並承諾保障合法罷工不再非法干擾,否則我們將盡一切力量追究到底,合法罷工,不容警方侵害!這個世界,不是有錢人說了算!」

接著不到12小時,普來利工會就宣布今(26)日在Homebox新竹店持續罷工,直到公司正視這些為公司奮戰多年的員工,讓他們能夠過個好年,訴求依然是「要求Homebox公司董事長盡速出面,就工會提出之優離方案進行實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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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