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安會法實施引納吉布擴權擔憂

納吉布在布城出席典禮(31/7/2016)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觀察人士擔心《國安會法》讓納吉布大幅擴權。

馬來西亞實施一部新的安全法律,讓批評者擔憂總理納吉布的權力得到大幅擴張,並作為打擊異議人士的工具。

在星期一(8月1日)生效的《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令》下,總理可以宣佈指定範圍為「保安區」,警察在「保安區」內無需法庭搜查令,即可搜查任何個人、汽車和樓宇。

納吉布強調有必要透過實施《國安會法》來打擊恐怖主義,並指責有人為達到政治目的,故意錯誤詮釋新法,以製造恐慌。

新法實施之際,納吉布因為一馬發展公司(1MDB)受到國際詐騙與洗錢調查,正承受著相當壓力。

國際特赦組織星期一警告,這道新法令可能讓馬來西亞政府權力不受限制的擴張。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UNOHCHR)東南亞區域辦事處代理首長梅揚上周對大馬《國安會法》可能「鼓勵人權侵害」表達「嚴重關切」,促請納吉布政府修訂法令,使其符合國際人權慣例與標凖。

大馬政治分析人士,吉隆坡默迪卡民調中心主任依布拉欣·蘇菲安(Ibrahim Suffian)星期一接受BBC電視世界新聞台採訪時說,新《國安會法》無疑將引起一些人的恐懼。

「我想這當然會製造擔憂,尤其是在人權捍衛者與政府批評者之間,因為在過去,同類型的用於保安的法律最終被用在政治異議人士身上。政府在這方面往績確實欠佳。」

一些大馬華文媒體指出,在野黨派認為,《國安會法》去年年底在國會連夜倉促通過,其後又在沒有取得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御准的情況下刊登憲報頒布生效,程序不當,理應撤回。

《星洲日報》報道,由馬來西亞九州蘇丹與四個無君主州屬首長組成的馬來統治者理事會也曾公開表示《國安會法》的一些條文需要修改。

然而,納吉布政府最終將法案原封不動的刊憲。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納吉布在新法實施前夕重申,該法旨在加強執法單位的情報協調,以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尤其是在應對涉及國家安全的事故,如恐怖威脅時,更需要這類法令保障國人的安全。

「這就是為什麼政府要落實《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打擊外國恐怖主義特別措施法》、《預防恐怖主義法》,以及《國安會法》等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