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賽組別分為中學組、大專組及公開組;任何組別人士須年滿15歲方可參與。
2. 中學組參賽隊伍須符合以下兩項要求:
a. 最少兩名成員為就讀於香港之全日制的中學生 及
b. 比賽期間須為25歲或以下。
3. 大專組參賽隊伍須符合以下兩項要求:
a. 最少兩名成員為就讀於香港之全日制的大專學生 及
b. 比賽期間須為26歲或以下。
4. 公開組則歡迎29歲或以下公眾人士參與 (包括香港及澳門)。
5. 樂隊必須透過"Youtube"頻道提供比賽曲目的完整片段,並在參賽表格內提交"歌曲名稱"及"頻道的路徑", 一經大會確認,
初賽及決賽必須現場演繹其參賽歌曲是Youtube上參賽表格內所提供的同一曲目。
6. 參賽期間,各參賽者均不能與任何唱片公司附有有效之演藝合約 (如:唱片、樂手、歌手及發刊版權等),如有發現將被
取消參賽資格及大會保留褫奪已頒發之獎項權利。
7. 參賽者只能申報在一隊樂隊中參賽,而每隊樂隊須派出一名成員作為代表,以方便大會聯絡。
8. 報名時必須將姓名填妥在報名表格上,大會將根據該表格上的資料作實,期間樂隊成員名單不得增加和更改。
9. 樂隊成員數目只限於2至7名。
10.參賽歌曲形式不限,參賽隊伍可自行創作、改編或重新演繹舊曲(公開組則必須以原創歌曲參賽),惟歌詞不得涉及 粗
言穢語、不雅、種族歧視、渲染暴力或色情字句,違者將被取消資格及大會保留追究的權利。
11.初賽及決賽的比賽時限不得超過八分鐘,當中包括設置器材及演繹時間,如樂隊在上述有關之項目逾時,評判將會扣
減分數和大會有權即時終止該樂隊的演出。
12.大會只會提供公佈之音響器材和樂器,例如:結他及低音結他擴音器、電子合成器及套裝鼓;參賽者則必須自備樂器,
例如:結他、鼓棍及其他所需樂器及配件。
13.大會將邀請資深音樂人和業界人士擔任評判。
14.比賽結果,大會將根據評判的專業評審作出最終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15.比賽截止報名日期為 2017年11月19日 23:59,參賽者須於此截止日期前填妥報名表格並集齊所需資料,並將 入數紙 及
學生證 副本(如適用)以電郵方式遞交回本會 (e-mail:
puremusicltd@gmail.com)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6.初賽入圍名單及初賽時間將於2017年11月22日於「Pure Music 純粹音樂」Facebook專頁公佈,並以電郵個別通知入圍
隊伍。
17.初賽時間及次序將由大會安排,參賽隊伍請預留當日足夠時間參與比賽,如未能於指定時間出席,將當作棄權論,所交
之報名費用亦不會發還。
18.決賽名單將於2017年11月30日於「Pure Music 純粹音樂」Facebook專頁 及「香港青年演藝教育基地」Facebook專頁公
佈。
19.主辦機構、策動及製作單位有權公開使用參賽者的圖像和視頻。
20.主辦機構、策動及製作單位有權在一年內要求參賽者出席由他們籌辦之音樂活動。
21.大會保留更改活動一切有關事宜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一切資料均以網上最新公佈為準。
22.更多關於是次活動資訊請緊貼「Pure Music 純粹音樂」及「香港青年演藝教育基地 HKEBY」Facebook專頁。
23.倘有任何爭議,大會保留最終之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24.提交網上報名表格即表示參賽者同意遵照「港澳青年樂隊大賽2017」所述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