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教會,如同太陽教團影子般的存在。
在太陽神崇拜的黎明時期,雖然銀刃騎士團與太陽教團的影響力開始擴張到整個大陸,但仍有不少人不願意拜入太陽神的名下,這些人多遵從傳統的地方信仰、與掌握工藝的神祇簽立契約,再或是無法接受教義與教規的人。而在當時,這些影響太陽神信仰發展的人通通被太陽神擁立者視作異端,異端只有一個下場,那就是被綁上火刑柱,由行刑官(也就是後來的審判者)接引太陽聖火,在眾目睽睽之下燓燒至死。
根據一些秘不外傳的文獻記載:「這些異端的第一個犯行就是捨棄太陽神的恩寵、接受邪神的洗禮;為表對邪神的忠誠,異端往往會在身體隱蔽處刻下邪印,象徵臣服。若用尖針戳刺該部位,既感不到疼痛也不會流血,是用以辨別異端的方法之一。
異端的諸多惡行之首,當屬邪神祭。參加邪神祭的異端首先會自墳場中挖掘屍體,以便在儀式中獻給邪神。這種屍體以兒童為宜,為了參加邪神祭,異端們會拐帶、殺害當地的小孩,因此若城鎮之中有小孩無故失縱,必定是異端所犯下的惡行;為表對邪神的忠誠,最邪惡的異端甚至會將自己的小孩帶至邪神祭上,在邪神面前親手掐死再奉為祭品。」
由於此等褻瀆死者、踐踏太陽神威嚴的惡行實屬難容,因此即便放任異端存在也是相當嚴重的罪行,當時甚至普遍認為,若異端審問官不予以異端火刑,本身就該當予以火刑處死。大部分無辜的人被抓補入獄後,審問官會對他們施以嚴刑拷打,逼其招供。逼供所用的刑罰極其殘忍,受審訊者往往禁不起用刑,在拷問中途就會死去,審問官甚至有義務以謊言哄騙被告招供即可活命,但即便他們承認犯行,最後還是得上火刑柱。
到了獵補異瑞後期,人們再也不敢相信別人,這項活動已然完全變質,其原因便是,異端審問官(專門審訊嫌疑者是否為異端的人,後已廢除)可以沒收異端的所有財產,而其中一部份會作為舉發異端者的獎金,僅憑傳言或密告便逮補異端;最嚴重的時候,甚至出現許多人靠著舉發異端發家致富,誰也不知道下一個背叛自己的是哪一位親友。而查緝異端後期,被騎士團抓補的異端幾乎都是遭到誣告的普通人。
一定是有誰把真正的異端組織起來了!對於這個現象,太陽教團做出了此一結論。他們深信,太陽神一方大張旗鼓的行動,邪神的使徒肯定無法坐視不管,定然出面組織殘存的異端,用以對抗太陽神的勢力,於是太陽教團將這個假想組織命名為「黑暗教會」。
黑暗教會的成員,多以產婆和牧羊人為主,其餘則是被誣告的普通人:產婆會使用一些奇怪的藥草,而小孩子接生不順死掉也是為了取得奉獻給邪神的屍體;牧羊人則時常獨步於荒野之中,便於舉行各種邪惡儀式。
諷刺的是,當時被抓補的異端坦然接受黑暗教會之名,並以此號召,成功地組織起來,從而拯救了不少無辜者。不過,黑暗教會並沒有設立總部之類的,而是以各地廢棄場所作為聚點,討論重大事宜。
最後,黑暗教會第二十三任也是最後一任臨時會長(歷任會長任期都不長,故以臨時會長稱之。)被綁在火刑柱上燒死,結束了為期一百多年的黑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