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犯近況追蹤 (每週新聞 2014.4.6-13)

新公民運動:許志永、趙常青、丁家喜、李蔚、張寶成、 劉嘉青、王全平、 建三江黑監獄: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張俊傑、 劉士輝被暴力驅離 楊匡4月14號開審、 張少傑案開審、 高智晟無音訊、 伊力哈木、阿卜杜克裡姆.阿卜杜外力(ABDUKEREM ABDUWELI)、 丹增德勒仁波切、西藏其他被捕政治犯、 張林、陳風強 秦志暉(秦火火)案開審、記者被捕:李斌、胡亞柱、劉維安、 正式被逮捕:李沃求、趙書琴、李乃堂、 徐光、譚凱被刑拘、 取保候審:劉曉芳、邢鑒、柳學紅、王晶、姜成芬、李春華、唐家維、天理、丁靈傑、 刑拘:杜文學、丁雅軍、宋桂青、劉汝力、許海鳳、葛志慧、冉崇碧、柴梅香、 被拘留及失踪的訪民:劉喜珍、劉喜珍、李燕軍、孫立勇、應立剛、鄭祿英、鄒紅萼、劉愛萍、伍立娟、 獲釋:朱金安、譚愛軍、趙廣軍、王素娥、王喜灝、李學惠、黎容好 閱讀全文 →...

 

新公民運動案:
許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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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014 [新公民運動] 許志永最新陳述:自由、公義、愛必將普照中國

今天二審時,聽法官宣佈駁回上訴的理由後,許志永講了三句話:1、荒謬的判決阻擋不了人類歷史進步的潮流;2、專制的陰霾必將散去;3、自由、公義、愛的陽光必將普照中華。

 

11/4/2014 [參與] 監禁中的自由心靈—公民許志永提訊審理的最後陳述(圖)

“新公民案”,整個審理過程,無論是程式還是實體,法治的尊嚴被踐踏殆盡。作為法律人,其實你們心裡很清楚,指控我們所謂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不過是個藉口,你們背後的人,真正恐懼的其實是我們不僅自己堂堂正正做真正公民,而且公開宣導每個中國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當真,把公民的權利當真,今天我依然要說,無論我付出多少代價,我依然要把公民的身份當真,我依然為自己的公民身份而驕傲,我依然公開的宣導每個中國人都把自己的公民身份當真,把自己公民權利當真,把公民的責任當真。這先輩們為我們爭取來的神聖的身份,自從辛亥革命中國宣佈建立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從沒有改變過。我是公民,不是專制王朝的臣民。我的國家是一個人民共和國,一個真正屬於人民的國家。各級政府和議會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我和13億公民一起有權利選舉執政黨,有權利選舉自己的市長,有權利選舉我們自己的議員,有權利參與國家治理。一個真正屬於人民的國家,人民軍隊、人民警察忠於人民而不是任何政黨,聽命於民權政府,而不是任何利益集團的家奴。一個真正屬於人民的國家,人民公僕是謙卑的服務者,他們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這是一個真正政治文明的國度。13億公民不是被領導的群眾,我們是納稅人,是國家的主人,我是公民,不是任人奴役的順民。

我相信那些寫在《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國《憲法》裡的普世的自由和權利。我珍惜選舉權利。哪怕只有一點點。只有最基層的人大代表選舉,我積極參選。認真投票。我捍衛社會的公平正義,幫那些被強拆者,維護他們的財產權利。幫助數以億計的城市新移民爭取平等的市民身份包括其子女異地高考的權利。我爭取《憲法》規定的公民的言論自由,表達自己的政見,呼籲官員財產公示,不惜為此付出自由的代價。

我是公民,不是國事天下事事不關心的草民,漫長的專制歷史上,千千萬萬的中國人都把自己當成無所意義的草民。可是今天,我想說的是,人類文明的進步,到了今天,國家真正的屬於人民,是這片土地上所有人的國家,而不是一小群佔領者的國家。我愛中國,中國是這片遼闊的土地,這五千年的歷史文明,這13億勤勞善良的人,他不是任何利益集團的私產。一個真正的愛國者,從不回避國家的重大問題,不公不義特權貪腐。人心離散的根源,是一黨專制。只有民主憲政才能救中國。一個真正的愛國者,把自己的祖國和政府、政黨清楚分開。愛國不等於愛政府,更不等於愛某個政黨。一個真正的愛國者,為自己國家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努力拼搏,擔負責任。我始終非常堅定地相信。我的祖國一定能擺脫共產專制的陰霾,實現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就在我們這一代。我是公民,不是憤怒到失去理性的暴民,我會為正義拍案而起。但任何時候決不會失去理性。在通往自由的道路上,絕不會被仇恨和敵意蒙蔽心靈。我踐行自由.公義.愛的新公民精神。任何時候懷有一顆公義的心,絕不為目的不擇手段。絕不用謊言、構陷的方式無底線的手段攻擊對手。無論他們做什麼,我們必須堅持住這個底線,不能和他們一樣,因為這個民族需要新的希望。任何時候我會懷著仁愛之心,人與人之間彼此的敵意,是因為彼此間的無知、狹隘和恐懼。面對專制陰霾下千千萬萬陰暗苦毒的靈魂,我們的使命,不是仇恨和毀滅,而是慈悲和救贖。

我是公民,在一個潰敗的社會裡,堅守良心正義的底線。在一個極權社會裡,我在自始至終堅守自由.公義.愛的新公民精神。我盡力服務,服務社會,説明最需要幫助的人,推動國家制度建設,勇於擔當、 擔當責任,為理想付出代價,努力放下,放下自我,謙卑面對眾生。即使在法庭上,我也以沉默捍衛程式正義,在監禁中,我也為公民應有的權利和尊嚴而抗爭。我是公民,為自己的公民身份而驕傲。我在自己的微博、微信、QQ的頭像上使用藍色公民標識。即使該標識被封殺,我還可以使用任意的“公民”字樣,來表達自己的公民身份。我在自己的姓名前加上公民二字,我佩戴公民徽章。即便在監禁中,沒有徽章,我在自己的囚衣上寫下“公民”二字。我也給法官看了我的“公民”兩個字。希望每一個中國人,每一個愛自己國家的中國人,和我一樣,把自己的公民身份當真。為自己的公民身份而驕傲。公開表明自己的公民身份。這樣我們就能彼此相識,相互促進,共同努力。我相信就在我們這一代人,通過我們這一代人的奮鬥、犧牲和擔當,一定能實現一個民主法治、自由.公義.愛的美好中國。

公民許志永

2014年4月2日

11/4/2014 [Reuters] Prominent Chinese activist scorns court as jail term upheld

A prominent Chinese rights activist expressed defiance on Friday after a court upheld his four-year jail sentence, saying the pall of communism and dictatorship would eventually give way to freedom and justice.

 

11/4/2014 [新公民運動] 民不畏囚,奈何以囚懼之——就許志永案二審判決的嚴正聲明

對許志永的一審、二審,以及對丁家喜、趙常青、張寶成、李蔚等公民的一審,皆于法不合於理無據。對這樣的非法審判,我們絕不接受,我們一如既往地譴責。

有罪的不是許志永,不是丁家喜、趙常青、張寶成、李蔚等公民,有罪的是所有審判者、所有決策者。是審判者、決策者在羞辱法律,羞辱良知。他們審判公民,歷史一定會審判他們。

當人權和法治沉淪,因良知受難就既是義務,更是榮耀。許志永,以及丁家喜、趙常青、張寶成、李蔚、劉萍、李化平等新公民受難者,都是當之無愧的公民英雄。我們以他們為榮,我們向他們表達誠摯的敬意。在此,我們也向一直以來關注和聲援許志永、關注和聲援所有新公民運動受難者,關注和聲援中國所有政治受難者的國際媒體、國際組織、各國人士,以及各國政府、各國公民社會,表達我們誠摯的謝意。你們的關注和聲援,讓我們深切體驗到自由、公義、愛的力量,讓我們可以無懼艱險,在荊棘和血淚中持續前行。

因良知受難的當然遠不止許志永,遠不止丁家喜、趙常青、張寶成、李蔚、劉萍、李化平等公民,良知受難者在中國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名單。郭飛雄、劉遠東、黃文勳等人權捍衛者都在這名單上,對他們的審判也將陸續揭幕,我們同時呼籲公眾輿論尤其國際輿論,對他們予以最大的關注與聲援。

而且,新的迫害在不斷發生,良知受難者的名單在不斷追加中。我們同時呼籲,請關注剛剛發生在黑龍江省的建三江事件,這是一起跟鎮壓新公民運動同樣嚴重的新的政治迫害事件。中國人權律師團發起人王成、唐吉田、江天勇,律師張俊傑,僅僅因解救建三江黑監獄的受害者而遭非法拘禁甚至毆傷。雖因輿論壓力,建三江當局不得不相繼釋放王、唐、江、張四位律師,但仍有前往聲援的十多位公民被建三江當局非法關押。

我們呼籲聚焦建三江黑監獄及所有的黑監獄,我們呼籲聚焦被建三江當局關押的十多位公民,並追究建三江當局的違法責任。

我們還呼籲關注不久前的茂名事件、以及強拆溫州教堂事件。我們還呼籲關注人權捍衛者曹順利之死,其死亡真相迄今未有披露。我們還呼籲關注劉曉波、陳衛、劉賢斌……,所有的迫害都必須揭露與譴責,所有的受難者都需要關注和聲援,這是自由、公義、愛的本義,這是新公民運動的本義。

我們相信,只要還有一起迫害,只要還有一次非法審判,只要還有一個良心犯,只要還有一個公民因爭取基本人權與公民權利而受難,這個國家所謂的人權和法治就都是假話,就都是粉飾。這個國家就只會不斷累積悲情和仇恨,就難有和平,難有真正的長治久安。

為了每個人的尊嚴,每個公民的尊嚴,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新公民運動不會停止,對所有政治迫害的揭露和譴責不會停止,對所有政治受難者的關注和聲援不會停止,對基本人權和公民權利的捍衛不會停止。人權越是蒙難,法治越是受辱,越證明自由、公義、愛的短缺,越證明新公民運動的必要。民不畏囚,奈何以囚懼之。我們將接力新公民運動。我們將前赴後繼。

謹此聲明!

新公民運動網站

2014.4.11

 

1618481_576250419132856_166594944_n11/4/2014 [新公民運動] 許志永文集今日在香港出版(新世紀出版社)

12/4/2014 [德國之聲] 許志永案二審維持原判:自由中國何時到來?

12/4/2014 [參與] 我將坦然接受命運的安排,從容接受這份榮耀(斯偉江)

12/4/2014 [美國之音] 張慶方:許志永案被駁回,中國法治令人擔憂

儘管在庭上大表不滿,張慶方表示,許志永早已做好入獄的準備,也表示未來4年在沒有外界干擾的情況下,可以有時間對學術、宗教和未來等問題進行思考,不會悲觀。張慶方表示,他和許志永都認為這4年徒刑是值得的,因為社會的進步需要有人作犧牲。而許志永本人也有使命感。

12/4/2014 [美國之音] 中國法院維持對許志永原判 美國務院:深感失望

美國國務院星期五(4月11日)表示,美國對中國一家上訴法院維持對中國著名人權活動人士許志永四年監禁的判決深感失望。國務院呼籲中國立刻釋放許志永以及其他政治良心犯。

許志永文集《堂堂正正做公民─—我的自由中國》12/4/2014 [美國之音] 美國歐盟對許志永案最終判決表示關切和失望

中國當局對許志永案的終審判決,招致了美國、歐盟和人權組織的批評。歐盟駐華使團一等秘書杜海飛(Raphael Droszewski)說:“我們對維持判決表示非常、非常關注。在許志永博士去年8月被捕和今年1月一審之後,我們曾兩度表示關注。這是中國當局在落實他們反腐敗,增加透明承諾的誠意方面展示的一個非常不好的跡象。”

美國駐華使館二等秘書戴德年(Daniel Delk)也對判決表示非常失望。

他說:“我們對今天的結果表示特別失望。正如美國此前表示的那樣,我們對許志永等人被起訴表示關注,這是逮捕、拘禁公共利益律師、互聯網活動人士、記者、宗教領袖等模式的一部分,他們和平地挑戰中國官方的政策和行動。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許志永和其他政治犯,解除對他行動自由的限制,確保他享有中國國際人權承諾給予的保護和自由。”

12/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許志永二審維持原判遭各界譴責

許志永的辯護律師張慶方週五向本台表示:“一個是意料之中,另一個我們也為當局感到羞愧。本來有一個機會向世界展示我們是法治社會。只要他(法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全世界都會讚揚,也不會導致什麼社會混亂,國內的人更加對改革和司法公正充滿信心,但是他們沒有抓住這個機會。現在不排除申訴,我們也考慮過,他的狀態一直都很堅定,我每週都會去見他”。

 

12/4/2014 [FT] China court rejects Xu appeal

12/4/2014 [AP] China Rejects Appeal of Citizens Movement Founder

9/4/2014 [博訊] 許志永案真相:從秘密偵查到審理問話 (張慶方律師)

許博士案全部68個控方證人無一被允許出庭,辯護人申請的五位證人,法院也只同意其中兩個出庭。既然本案的兩級審理法院均不願組織公開公正的庭審並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判決。作為許博士的辯護人,在此只能將新公民運動案真相向社會公開。

8/4/2014 [參與] 劉書慶:言論自由,公民社會和良治政府的起點–許志永博士案二審辯護意見

本人是山東天宇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書慶,受上訴人許志永博士委託,擔任其二審辯護人。經過會見當事人,經過閱卷和對一審情況的瞭解,在二審合議庭通知此案不開庭審理的背景之下,且鑒於本案一審時上訴人和辯護人均未發表質證和辯論意見,上訴人的最後陳述被合議庭違法打斷,辯護人基於“沉默辯”的考慮亦未提交辯護詞的事實,本辯護人將從三方面來論述。一是一審認定的案件事實不清;二是一審和二審的重大程式瑕疵;三是對基本的憲法性權利的重申;對這三方面論述的權重並非等量齊觀,而是有所側重。鑒於該案的本質是公權力如何看待言論自由。同時涉及言論自由和秩序的衝突,言論自由的限制邊界等一系列帶有原則性根本性問題。以及考慮此案具有的某些長遠和典範性影響,辯護人雖不能左右判決結果,但認定對這些根本性問題探討很有必要。因此後者將是本辯護詞的重點。


趙常青

11/4/2014 [對華援助協會]  張培鴻律師:趙常青案辯護詞——-愛裡沒有懼怕!

愛裡沒有懼怕! ——趙常青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

大約十五年前,辯護人剛出道做律師,到處搜集可資學習參考以提升自己的案例。其中一個可靠的資源,就來自海澱區法院和海澱區檢察院。那時候,貴院經常會聘請像陳興良這樣的刑事法大家掛職副檢察長或者副院長,經常就起訴審理的一些疑難複雜案件展開研討解析、答疑釋理,一度在全國司法系統中成為標杆。

十多年過去,我們依然坐在法庭上,但是刑事法的學者們越來越沉默,大師們也知趣地閉上了嘴巴。因為判決書的說理越來越少,甚至連公開的審判都越來越罕見。這當然是大師們的悲哀,但又何嘗不是貴院以及中國法治的悲哀。

為了出庭為趙常青辯護,辯護人數次從上海來到北京,每次乘坐計程車,都會跟駕駛員分享他們對案子的看法。無一例外,他們的回答都是:這是好事情嘛,為什麼會犯罪呢? 是啊,為什麼會犯罪呢?

連計程車司機都一目了然的答案,卻驚動了北京市公安局興師動眾地偵辦,驚動市、區兩級人民檢察院共同出庭進行指控,驚動了曾經作為標杆模範的海澱法院來像模像樣地開庭,還驚動了法庭外眾多欲參加旁聽而被荷槍實彈的員警阻隔的群眾和媒體。我不知道怎樣確切地描述自己的感受,我只是覺得,今天我坐在這裡為趙常青辯護,是對智商和法律的雙重侮辱。

理由如下:

一、《起訴書》將公民正常表達訴求的行為指控為犯罪,混淆了是非

《起訴書》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間,被告人趙常青與許志永、丁家喜、李蔚、王永紅、孫含會等人利用“官員財產公示”話題,組織、策劃多人在公共場所聚集並實施張打橫幅、發放傳單等行為。期間,許志永、丁家喜、王永紅等人製作了橫幅、傳單,並由王永紅具體組織、煽動袁冬、張寶成、李剛、侯欣等人先後多次實施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

從《起訴書》這段話中,我們知道趙常青不是一個人實施了所謂的犯罪,而是與他人一道,雖有不同分工,但目的指向一致。問題在於:《起訴書》上只有趙常青一個人,公訴機關將原本一體的各被告人強行分開進行追訴,顯然是認為各被告人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是在趙的《起訴書》中,卻又非常籠統地將他和其他人扯在一起,以似是而非且含糊不清的語言提出指控。

首先,趙常青與許志永等人商量的話題,是教育平權和財產公示。教育平權涉及城市運行過程中教育領域的政策問題,而財產公示則是執政黨一直承認並試圖小心推進的廉政措施,兩者均不存在任何法律意義上的違法性。對合法話題的商量和宣傳,不但是憲法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行政執法機關必須予以保障的良善舉動。此為前提。 其次,《起訴書》一個很大的問題,是使用春秋筆法,將各被告人光明正大的合法行為進行偷換,予以轉化、抹黑,最終將其描述為違法甚至是犯罪的行為。簡言之,公訴機關不敢明目張膽地指控主張教育平權和呼籲財產公開是違法行為,於是在措辭上做文章,使用了類似“利用。。。話題”,“組織、策劃。。。”,“煽動。。。”等字眼。這樣一來,就將財產公開的合法主題轉換為聚眾犯罪的違法問題。事實上,趙常青及其他各被告人說的是官員財產公開的話,做的是官員財產公開的事,打的是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橫幅,發的是呼籲官員財產公開的傳單,既無遮掩、也未隱瞞,何來“利用”?又何來“煽動”?

可見,《起訴書》故意扭曲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的界限,將公民正常表達合理訴求的行為認定為違法犯罪,是典型的混淆是非的指控。

 

二、《起訴書》將從未在現場出現的趙常青指控為首要分子,顛倒了黑白。

 

比混淆是非更荒唐的是顛倒黑白。通觀《起訴書》,可以說除了被告人基本資訊與趙常青有關外,所有的犯罪事實均同趙無關:製作橫幅,不是他;1月27日舉牌,他不在;2月23日舉牌,他也不在;3月31日舉牌,他還不在。他僅僅是在大家聚餐商量的時候在場,而且從各被告人的陳述以及卷宗反映的資訊看,他都不是主角。但是,即便如此,《起訴書》還是將他硬生生地列為一系列所謂聚眾犯罪行為的“首要分子”。因為,刑法第291條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明文規定只追究首要分子刑事責任。

我們先看本案中是否存在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再分析趙常青是不是首要分子。

首先從犯罪構成中的主觀要件來看,所有被告人均無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主觀目的和意圖。從各被告人的筆錄中可以看出,許志永、丁家喜、王功權和趙常青都明確表示不希望造成任何秩序的混亂,並且一再提醒參與者不能跟市民和員警發生衝突。因此,在整個聚餐商量階段,根本不存在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動機,更沒有所謂組織、策劃他人進行聚眾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議題和安排。如果說本案存在組織和策劃的情況,組織和策劃的也是宣揚財產公開的事情而不是聚眾擾亂秩序的問題。將宣揚財產公開和聚眾擾亂秩序故意混為一談的,一開始是員警,現在是公訴人。

其次,事實上在現場也根本沒有發生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事件,更未造成情節嚴重的後果。眾所周知,各被告人聚餐、商量乃至“舉牌”的時間、地點,幾乎都是公開透明的,不但網上會提前發佈,警方也都完全清楚明白,就算有人真的想製造混亂,渾水摸魚,也是不可能的。

比如,2013年1月27日在朝陽公園舉牌,參與者僅有袁冬等數人。然而,根據麥子店派出所2013年11月17日出具的《工作說明》,朝陽分局早就告訴派出所會發生什麼,所以派出所佈置了兩輛巡邏車(每車4人),現場佈署制服員警4人,便衣8人,共20名員警(不包括保安)。其中,出勤員警張淼在2014年1月2日的筆錄中陳述:他當天身穿便衣,發現現場有十幾個人聚集(不知道是否包含他自己這樣的便衣),當有人張打橫幅時,他即對聚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於是聚集人員自行離開。另外一名出警的員警秦東冉,在2014年1月2日的筆錄中也證實:當天現場處置人員的構成包括便衣民警、制服民警、保安以及朝陽公園的工作人員,人數他記不清了。

這樣看來,當天的現場共有三撥人:舉牌者、各種公務人員及圍觀群眾。撇開圍觀群眾,還有數倍甚至是十數倍於舉牌者的警務人員,試問擾亂秩序從何談起?

朝陽公園後的兩次舉牌,包括二月份的中關村廣場和三月份的西單廣場,事實上由於警方已經有了更加詳盡的預案,以及更多的應對經驗,情況大同小異,不再贅述。值得一提的是,在2月28日的教育平權活動中,累計前往現場的家長僅有90餘人(海澱分局2013年11月14日《情況說明》),但是光海澱分局出警的人數,一開始就安排了118人(出處同上)。

因此,光說各被告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且情節嚴重,而不說警方蓄意破壞公民正常表達訴求,完全是顛倒黑白的構陷。將這樣的指控與審判視為對法律和智商的侮辱,是客觀恰當的。

接下來,辯護人要告訴法庭,被告人趙常青在這些事件發生時在哪裡?做了什麼?趙常青沒有參與制作橫幅傳單,沒有參與起訴書指控的三起舉牌活動中的任何一起,是因為他有一個僅僅十個月大(現在已經快兩歲了)的孩子需要照看,妻子要上班,老人又在老家,所以他無法出門。他與本案的唯一聯繫,不過是大家曾經在一起商量過關于“官員財產公示”的事情。既然呼籲財產公開是合法的,商量時大家又都沒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想法。顯然,他的行為就跟我們任何一個人的任何一頓飯局沒有本質的不同。然而,《起訴書》不但指控他參與聚餐違法,還指控他參與了聚眾犯罪,並且屬於必須追究刑事責任的“首要分子”。這是《起訴書》另一處顛倒黑白的地方:所謂“首要分子”,根據刑法第97條的規定,必須是指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按照小學生漢語詞典的解釋,所謂“首要”,系指“擺在第一位的”,和“最重要的”兩個意思。綜合起來看,首要分子固然不一定只有一人,但一定是起最核心作用的一個或者幾個人,離開了他(們),活動就不能或者無法進行。

但我們在閱卷中發現的情況,卻根本不是這樣:

許志永在2013年11月5日的《訊問筆錄》第12頁中,員警問:趙常青在財產公示過程中的參與程度?許答:可能偶爾提過建議什麼的。員警接著指明問供:我們掌握的證據,趙常青基本參加了一系列的小型聚餐,他是其中相對固定的人員之一?許答:可能參加過。

孫含會在2013年11月1日的《詢問筆錄》第6頁,員警問:趙常青在官員財產公示中負責什麼?孫答:趙常青實際沒做什麼,他沒什麼具體事。他只是參加會議,發表一些他的看法、評價。我覺得他還是沉浸在自己過去的事中,有“六四”情節,對新的東西好像不太感興趣。員警不滿意這個回答,又問:趙常青在你們決策層聚會中,起什麼作用?孫答:他沒有什麼具體負責工作,主要是參與我們提出的一些活動意見討論,發表他的意見和建議。員警追著問:趙常青有什麼建設性的意見嗎?孫答:我印象中沒有。

其餘王功權、丁家喜、彭劍等人的筆錄,對趙常青作用的描述與許和孫的描述大同小異。就是這樣一些清楚明白的證據,公訴機關非要一口咬定趙常青屬於首要分子?首在哪裡?要在哪裡?莫非因為他曾經被判過刑?

 

三、公訴機關將明知無罪的人指控為犯罪,將來要受更重的審判

自1989年起,趙常青先生數度進出監獄,在二十餘年的時間裡,有近一半的時間沒有自由。然而,他光明磊落、襟懷坦蕩,因為他沒有一次坐牢是因為自私和貪欲。他在我們這個犬儒的時代,顯得過於另類。他身上的光讓我們這些識時務的人,不舒服。

所以,他必須再坐牢。

所以,刑法必須為他量身打造。

哪怕混淆是非,顛倒黑白。

上次庭前會議結束後,公訴人問辯護人為什麼要接這樣的案子。今天我想套用韓國電影《辯護人》中的一句臺詞來回答。電影中,宋佑碩律師也曾被問到同樣的問題:為什麼要為樸鎮宇那樣的人辯護。宋律師回答說: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再遭受到同樣的不幸。我的回答是:不想讓自己的祖國再因為如此荒唐的審判而讓全世界恥笑!

我和趙常青都是基督徒,我們的信仰使我們有一個盼望,那就是將來一定會有一場真正的審判,那是完全公義的審判,我們所有的人都無法逃避的審判。因此,坦白說,我們更多地不是為自己擔心,也不是在為自己辯護。事實上,面對如此無稽的指控,坐牢已經變成了一種榮耀 。因為我們知道,只要活在上帝的恩典和憐憫中,無論是死、是生,是自由、是捆鎖,在愛裡沒有懼怕。

辯護人:張培鴻

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

 

11/4/2014 [參與] 王甫律師:趙常青案辯護詞

因公義而受的罪,必有千倍榮耀歸他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我受被告人趙常青親屬委託、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指派,擔任被告人趙常青的辯護人。辯護人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支援其指控內容,被告人趙常青無罪。具體理由如下:

第一部分:本案程式嚴重違法。

一,警方涉嫌濫用職權,法庭有違公開審判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183條規定了公開審判原則,旨在以公開促公正。本案作為一個備受關注的刑事案件,審理機關理當盡可能安排大法庭開庭審理,以便更充分地貫徹公開審判的原則。而且事實上,海澱法院也確實有不止一個比今天這個法庭更大的法庭,具備容納更多旁聽人員的客觀條件,但遺憾的是,本案的庭審卻被安排在一個僅有十幾個旁聽席位的小法庭;並且,被告人親屬只得到兩張旁聽證。

辯護人不能確認今天坐在旁聽席的人都是官方安排的,但辯護人清楚看到的一個事實是:被告人、被告人親屬以及辯護人所瞭解的關注本案的公民沒有一個人能進入法庭旁聽本案。甚至,在距離海澱法院幾百米之外,便有員警拉起警戒線,對行人嚴格盤查,即便是來法院辦案的人,不經法官引領,連警戒區域都進不了。辯護人注意到,負責警戒的員警並非法院的司法員警,而是公安員警。

還有,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曾兩次去第三看守所會見被告人趙常青,但每次會見期間都會有兩名員警坐在趙常青旁邊。第一次,一名員警直接坐在趙常青身後,辯護人就此提出異議,員警雖將椅子挪開,但仍然坐在可以聽到談話內容的範圍之內。第二次會見情況與第一次相同。《刑訴法》第37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律師法》第33條也作出同樣的規定。《刑訴法》第46條、《律師法》第38條還進一步規定了辯護人對委託人事項的保密義務。但是本案偵查機關——北京市公安局,對以上規定視而不見,嚴重侵害了辯護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信賴利益,再加之員警在本案庭審期間於法院外劃定警戒區的做法,辯護人有理由認為,北京警方已涉嫌濫用職權並實質地干擾了本案的公正審理。

一個發生在“無人區”的庭審,卻被冠以“公開審理”的面具,這是莫大的諷刺。

 

二,控方違反法律規定將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訴。

本案被控方指控為共同犯罪,目前被起訴的被告人有許志永、趙常青等8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併案審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但在本案中,許志永被訴至北京市一中院,趙常青等人則被分拆成幾個案件,降格訴至海澱區法院。辯護人認為,這種做法不僅違反法律規定,而且影響了各被告人之間的質證和對質,進而損害到被告人的辯護權。

辯護人注意到,許志永已被北京市一中院(2013)一中刑初字第5268號刑事判決書認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一中院作為海澱區法院的上級上訴法院,這是在用自己的行動向民眾立威,明確告訴被告人不用上訴,告訴關心本案的中國公民也不必奢望,因為一中院的立場是各被告人都有罪。換句話說,如果海澱區法院認定趙常青有罪,上訴被糾正的可能性為零。如果海澱區法院遵從良心,信守法律,對趙常青作出無罪判決,那麼真實身份為一分檢檢察官卻在本案中以海澱區檢察院代理檢察員身份支援公訴的莊偉人,仍可將本案抗訴至北京一中院,讓一中院再蓋一個有罪的圖章。簡言之,本案各被告人的脖子上早已經被套好了繩索,無論如何辯護,有罪的結果早就未經審理便已安排好了。如此上下其手,《刑訴法》有關兩審監督的規定已然虛置。

辯護人提請合議庭注意一個法律常識,直接言詞原則對於法庭查明真相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因為分案審理可能導致涉及到被告人的合法性存疑的證據在其他法庭未被排除,讓被告人有口莫辯。如此定一人而禍無窮的卑鄙伎倆,以往只出現在天良喪盡的《羅織經》等酷吏之書中,不想今日僵屍還魂,羅織之術又堂皇重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庭之上。從這個角度講,對本案作出分案審理的示範效應將無限拉低司法機關的底線。但令人遺憾的是,本案控方作為法定的司法監督機關,不僅不對此種嚴重違反《刑訴法》損害被告人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反而理直氣壯,大言不慚。

 

三,控方隱匿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本案中,控方獲取了對被告人有利的視聽資料,但非常詭異的是,本案控方不知出於何種考慮,原本承諾讓律師複製,甚至一分檢已經讓部分辯護人複製了,接著又不讓複製了,甚至,大部分視聽資料到審判階段不翼而飛,即便是很少一部分移送法院的視聽資料,法院也拒絕律師複製。

《刑訴法》第38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該規定旨在保障被告人辯護權和辯護律師執業權,是法律賦予辯護律師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對於本案而言,控方指控被告人趙常青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行為人是否符合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入罪標準,客觀證據很重要。尤其是視聽資料存在的情況下,視聽資料的證明力應遠超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主觀證據。對於如此影響定罪量刑的關鍵證據,正當司法程式應當是允許辯護人複製,以增加質證的有效性,但遺憾的是,本案中,控方和合議庭,不僅拒絕本辯護人複製本案所指控的袁東、張寶成等人張打橫幅的現場錄影資料,而且隱匿了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這無異于對被告人進行構陷。

綜上,本案控方和合議庭視法律如兒戲,操刀草菅人命,本辯護人對本案能否被公正審理保持懷疑。

 

第二部分:指控趙常青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證據不足,事實不清。

一,袁東、張寶成等人在朝陽公園南門、中關村廣場、北京大學東門、清華大學西門、西單文化廣場張打橫幅、發放傳單的行為並不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本案中,聚集者在公園、廣場、大學門口等處“張打橫幅、發放傳單”,這種表達方式就具體的場所情況來說,應當認為是一種和平的、適當的方式,本來就是該類公共場所正常秩序的一部分。

退一步講,即便在以上場所存在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可能,本案被告人的行為也並未擾亂公共場所的秩序。

2013年1月27日,袁冬、李剛、張向忠、張寶成、孫含會等人在朝陽公園南門張打公民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橫幅的行為,因為是發生在深冬,現場只有不到三十人,其中還包括朝陽分局嚴陣以待的四名員警和十幾名保安共二十人,現場照片和錄影足以證實,在空曠的朝陽公園南門外廣場,區區三十人根本就微不足道。袁冬等人的行為未對任何遊客和行人造成任何不便,也沒有任何市民和遊人對他們的行為報警和投訴。現場執法民警當時也不認為是什麼大事,指示保安把他們手中的橫幅搶走後,口頭教育了幾句就讓幾人離開了。

2013年2月23日、24日,丁家喜、袁冬、張寶成、齊月英等人在中關村廣場、黃莊地鐵站、北大東門、清華西門張打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橫幅時,甚至根本沒有遭遇員警的阻礙和破壞,更談不上抗拒阻礙執法了。其中,23日的舉牌行動現場不到三十人旁觀,因為天冷,整個活動進行了不到二十分鐘就自行散去。24日,他們在黃莊地鐵站的宣傳活動最多吸引來64人圍觀(根據現場照片),而且全是在廣場的一角,沒有對附近交通秩序、公共秩序形成任何影響。在北大東門拉橫幅時,無人圍觀。在清華西門,因為保安阻攔,袁冬和保安爭執了兩分鐘即被勸開,現場錄影顯示未對周邊秩序造成任何影響。眾所周知,保安是沒有執法權的,公訴人當庭也認可這一點,在清華西門張打橫幅也不存在抗拒執法的問題。

2013年3月31日,袁冬、張寶成、馬新立、侯欣等人在西單廣場張打橫幅宣傳官員財產公示的活動中,公開表達政治觀點的行為,同樣沒有超越我國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界限。而且,在員警出現前,現場秩序井然,沒有出現混亂,只是在員警上前搶奪袁冬的橫幅和擴音器時,因為袁冬不願停止演講,雙方發生爭執,才引來更多的群眾圍觀,現場群眾紛紛指責員警的執法方式粗暴,並質問“人家講得很好啊,為什麼不讓人講下去?”根據當庭播放的廣場監控錄影,當時聚集的上百人,在廣場上只是佔據了很小的空間,根本沒有妨礙廣場上的任何人。但是,因為在和員警爭執過程中,袁冬喊出了你們共產黨不要把這個國家當成自己的私家花園,不要當成自己予取予奪的私人倉庫的口號,致使當天成了整個新公民運動的轉捩點,並因此導致過去幾次警方早已處置完畢的活動,也被指控為所謂“公民組織”的犯罪活動。

辯護人特別提請法庭注意,袁冬等人選擇的所有張打橫幅的地點都避開了機動車道和人流擁擠的地方,以上場所都是只會有行人穿行,而且現場行人稀稀落落。錄影資料、現場照片顯示,除了偶有行人駐足,其他行人即便稍有不便,也都從容繞道而行。現場聚集人數最多的3月31日中關村廣場,也因該廣場的特殊建造結構而未有任何擾亂秩序的行為。袁東等人在廣場平臺上張打橫幅併發表演說,聚集的人群站在平臺下邊,而通過平臺兩側的臺階以及人群兩側的通道,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行進而不被打擾。錄影顯示,事實也是如此。怎麼就能說他們的行為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而且,民警的執法錄影也顯示,在安排民警增援西單文化廣場時,警方指揮者始終用的是“有群眾圍觀”幾個字,也就是說,警方人員的現場判斷也並非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

控方在隱匿了大部分錄影資料後,向法庭提交了以下主觀證據。以下主觀證據不僅與錄影資料內容相矛盾,各工作說明、證人證言之間也相互矛盾:

關於2013年1月27日朝陽公園南門的財產公示宣傳活動,朝陽分局麥子店派出所在當天的《工作說明》中陳述:2013年1月27日14時許,我所民警張雲鵬、李振洋駕車巡邏到轄區朝陽公園南門時,發現朝陽公園南門廣場有十幾個人發生爭執,民警即下車瞭解相關情況,並現場進行錄影,後這些人離去。經向朝陽公園南門保安工作人員瞭解得知,民警趕到前有幾人在廣場上及馬路對面張打橫幅,內容為“公民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園方工作人員進行勸阻,後這些人自行離去。

根據上述工作說明,1月27日的宣傳活動並未遭遇員警制止,幾個張打橫幅的人是在園方工作人員勸阻後自行離去。但是,到了2013年8月7號,也就是在袁冬等人因3.31西單演講被刑拘4個月之後,麥子店派出所李振洋卻於 8月7出具證言指出:1月27日當天我帶李建剛等三名輔警人員現場巡邏,發現朝陽公園南門廣場有五六人聚集,即要求李建剛等上前制止,將男子胸前橫幅摘下,並進行了批評教育。當時造成大量群眾圍觀,引發公園門口秩序混亂。麥子店派出所保安李建剛的證言是他本人和袁冬僵持了五分鐘,把橫幅奪了下來。

朝陽公園保安龐福新的證言是:現場大約有二三十人聚集。被派出所的保安把橫幅奪走了。

朝陽公園保安隊長劉秉文也給出證言說:“我認為該男子打橫幅、喊口號,嚴重影響了公園的秩序,造成了大量人員聚集,給公園正常秩序的維護造成了極大危害,給前來公園遊玩的群眾造成了很大的阻礙,他們的行為確實很惡劣”。至此,警方 “成功”地在案卷中塞進了朝陽公園事件現場秩序混亂的“證據”。而到了2014年1月2日,本案已經起訴到法院半個多月以後,警方又找朝陽分局民警秦東冉補了以下證據:現場有十幾人聚集,引起大量群眾圍觀,造成了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我當時穿便裝,但對袁冬亮明瞭員警身份。另一位朝陽分局民警張淼也作證:現場有十幾人聚集,引起大量群眾圍觀,造成了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至此,警方又往案卷中塞入了袁冬等人明知遇到員警執法而抗拒的證據。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幾個要件,在控方的邏輯體系中看似已經完全具備了。但是,這都是些什麼“證據”?更何況這些在不同時間收集的證據,相互之間不僅存在矛盾,而且也與錄影資料以及照片顯示的情況不符!

2013年2月23、24日發生在中關村的財產公示宣傳活動中,根本沒有遭遇員警現場執法,只是24日下午在清華西門張打橫幅時和清華保安發生了短時間的爭執,對此,清華西門保安張凱強的證言是:2月24日下午4點50左右,霍國廳、楊文在西門巡邏發現有人進行打橫幅活動,就用對講機向值班室進行了報告,我接到報告後就帶著趙振、王喬江、翟磊出來進行阻止。那些人不聽勸阻,還和我們說學校門口是公共場所,我們管不著他們。問:後來呢?答:我們讓他們別打了,他們不聽,我們就上去搶下來一個橫幅和一張傳單,並向青龍橋派出所報了警,他們看我們人多搶不過我們,就收起東西向西走了。另一名保安楊文的證言是:當時我在清華大學西門站崗,這時從馬路對面走過來了四、五個人,其中一個女的,他們手持橫幅在清華大學西門外,橫幅的內容大概是“財產公開是正路,拒絕公開是邪路”。後來,經我們上前勸阻,對方剛開始不同意,然後經協調對方就散了。根據兩位元保安的證言,可以說,當天在清華西門,並未出現秩序嚴重混亂的場面,雙方也未發生激烈衝突。

2013年3月31日西單演講,西單廣場保潔員張素芹證明:2013年3月31日15時許,我正在西單文化廣場上搞清潔,看到在廣場正中央的周圍有許多人圍觀,中間站了好幾個人,有一個人站在那一邊比劃一邊在說什麼,還有四個人打出兩個橫幅,我距離比較遠,看不清楚上面寫的什麼內容,就看周圍的人越來越多,沒多一會,來了一輛警車,有民警從車上下來,後來又來了兩輛警車,因為周圍的人太多,我在遠處看不見裡面的情況了,後來民警帶著幾個人上了警車就開走了,周圍人群也慢慢地散開了。問:當時聚集的人大概有多少?答:大概有百數十人吧,沒一會就聚滿了主席臺周圍。問:當時聚集的人群都是什麼人?答:都是路過文化廣場的行人,平時文化廣場的人就很多,今天是週末,人就更多了。看到有人在打橫幅,就都擁過去看熱鬧,也有用手機拍照的。問:這些打橫幅的人是多久後被民警帶走的?答:大概前後有十多分鐘的時間吧。

西單大街管委會保安隊長康永強的證言是:我聽完保安員彙報後便同他一起來到西單文化廣場北側大看臺處,看到有四個男子一前一後打橫幅,有一個男子戴著耳機在大聲演講,我看到後面那個橫幅上有依法反腐的字樣,便上前制止,讓他們先收起來,他們不收,這時從台下上來一個女子手裡拿著相機拍照並阻攔我。員警問:當時現場圍觀有多少人?答:大約50-60人左右。我進行制止受到阻攔,便給西單大街派出所打電話,民警來了以後,我便協助民警將他們請上車,帶回派出所。另一名保安李龍的證言是:民警到現場後,出示工作證,讓演講的男子及打橫幅的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這3名男子不但不聽從民警的話,還打橫幅、演講,造成幾十人圍觀,本來是路人行走的通道,造成了擁堵,還有多人進行拍照,使現場十分混亂,後經過多名員警的勸說約10分鐘,才被民警帶到警車上離開,後約5分鐘圍觀群眾才離開,使現場恢復正常通行秩序。另一名保安平生的證言是:不一會員警來了,我們就協助員警一起收橫幅,他們當時情緒比較激動,不聽勸告,極力反抗,當時已經引起近百人聚集圍觀,堵塞了廣場的行人通道,我在協助民警處理這件事的同時,被演講的那個男的用右臂肘部朝我肚子打了兩下,並用右腳踢了我的兩條腿。後來我們就疏散了人群。民警將他們帶上警車,在帶上警車的過程中,他們還在反抗不配合。問:請講一下這件事你看到的場面或影響?答:因為他們站在行人通行的中心臺階地方,人員流通量大,由於他們的行為造成大量人員聚集圍觀,最後將近有百人堵塞在那裡,造成人行通道無法通行,行人無法前行,而且在員警帶離他們時,他們極力反抗致使當時場面混亂。對照錄影,這難道不是在說謊?

經過幾個保安的層層加碼,至此,西單演講從造成現場混亂到阻礙員警執法兩個特徵都具備了。但警方還嫌不夠,又找來西單大街派出所民警蘆慶罡作證,問:當時現場的秩序怎麼樣?答:很混亂,因為西單文化廣場人流量本身就很大,他們的行為很快就引起了很多人圍觀,我們到現場時已經有200人左右圍觀了,後來又陸續來了好多圍觀的,我估計最多的時候應該有300到400人在旁圍觀,因為圍觀人員特別集中,已經把那個臺階左右的路都堵死了,無法正常通行了,同時圍觀群眾有好多拿著相機手機在拍照。另兩名民警田洪和徐立鎮也證明現場大約有300人圍觀,秩序十分混亂。

經過錄影資料等客觀證據與證人證言、警方工作說明等主觀證據的比較,可以證明幾個事實:一、袁東等人並未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二、以上諸多對被告人不利的證言均與錄影資料內容不符;三、警方無視錄影資料證明的客觀事實,搜集並提供以上不實主觀證據的做法讓人有理由懷疑警方辦理本案的居心和立場。辯護人認為,合議庭應充分注意錄影資料證明的內容以及警方提供的其他證據與錄影資料內容之間存在的矛盾,採信錄影資料的證據內容,形成袁東等人不構成犯罪的內心確認。

 

二,趙常青作為本案被告人中的一個,有著與其他被告人不同的特殊之處,也有著不同於本案其他被告人的無罪理由。

無論是被告人趙常青之供述,還是其他被告人供述均指向一個事實,在上島咖啡小範圍聚餐商議張打橫幅、要求官員公示事宜時,被告人趙常青很少參加。而且,趙常青不是提議者,不是組織者,也不是策劃者,沒有具體組織過任何一次上街張打橫幅的行為,也沒有製作過橫幅和傳單,更沒有過張打橫幅的行為。趙常青本人,更像一個臨時受邀聚餐,並在聚餐過程中就可否上街張打橫幅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可行性討論發表意見。

本案所有證據顯示,趙常青很少參加上島咖啡聚餐就該議題進行討論,趙常青在回答警方“那你之前說過的小範圍開會商定了一些具體事情,如街頭打橫幅等活動,那麼這個小範圍聚會是否為這一系列活動的策劃聚會或組織、安排活動的聚會”時也進過:“我只能說街頭打橫幅、發傳單活動都是經過這個小範圍會議後決策、部署後實施的,這一點不用回避。所以這些小型會議與這些街頭活動是正相關的因果關係。這些小型會議不定期召開,結合當時社會的大背景,通過大家商討來決定具體實施的活動內容”。結合趙常青的全部筆錄,他的本意非常清楚,就是想讓自己和許志永把新公民運動的全部責任扛下來,他多次講:這個案子抓了這麼多人,這些人裡很多都是新人,沒有前科,公民運動也好,維權也好,他們參與的時間都很短,執政黨講寬大,我希望能把他們釋放了,要把這種初次涉及這個問題的人都放了,畢竟也關了這麼長時間了。因為不管怎麼說,這十年無論是執政黨還是政府都強調推動人權事業,都強調人權的進步,而且保障人權都寫進憲法裡了,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如果打擊面過寬,處理人數過多,會損害執政黨和政府在國內和國際的形象。他在回答警方提問時,對活動的細節完全是一問三不知。而其他被告人及證人證言中,至今無法判斷趙常青參加過幾次這樣的聚會,趙常青在聚會中說了什麼,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趙常青指揮、策劃、參與過張打橫幅的行為,而且,其他被告人和證人均能證明趙常青因為孩子剛出生,需要在家照顧孩子,很少參加上島咖啡的聚餐。

也就是說,本案除了有證據證明趙常青偶爾參加上島咖啡聚餐外,並無趙常青在本案中有其他行為的任何證據。因此,辯護人認為,控方指控趙常青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警方在瞭解此種情況後理當立即釋放被告人趙常青,但遺憾的是,趙常青在孩子未滿周歲時便被羈押,直至今天站在法庭接受審判。

 

第三部分:結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雖然有被告人將張打橫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行為自稱為行為藝術,但如果一定要用法律用語概括該行為的話,其實該行為更像是集會,而集會是公民的一項憲法權利。難道趙常青不能對其他人行使該憲法權利的主張表示支持?難道,作為一名中國公民,僅僅是表態贊成他人行使憲法權利就該被視為涉嫌犯罪、被控方訴上法庭?

《集會遊行示威法》的規定,公民集會、遊行、示威應向公安機關申請並許可,辯護人要問的是,北京警方作為法定的集會遊行示威批准機關,批准過幾次類似的集會遊行示威的申請?沒有!從來沒有!甚至,王興律師等辯護人為了驗證該事實,曾向北京警方申請集會遊行示威,警方連申請材料都不接。那麼,在公民的憲法權利實踐中被普遍剝奪的情況下,指控趙常青的邏輯是什麼?

辯護人發現北京警方表現出來的一個奇怪而險惡的辦案邏輯,該邏輯是:既然我們在實踐中以幾乎從不許可的方式剝奪了你的憲法權利,那麼,你若堅持主張該憲法權利,或者贊成其他公民主張憲法權利,你就是犯罪。

 

11/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趙常青庭審拒認罪將擇期宣判 律師提法院違反程式不被採納

新公民運動參與者趙常青被控“非法集會”罪一案週四開庭審理。趙常青拒絕認罪, 律師就庭審程式違法和證據違法再度提出異議,但均不被採納。法院宣佈擇期宣判。庭審後趙常青與妻兒短暫會面。

11/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新公民運動趙常青案審結 聲援律師被刑拘

劉曉冬說︰今天可能休息不太好,所以不是很舒服。當時是朋友在外面幫我看孩子,我去旁聽,在庭上(趙常青)沒有機會說話。庭審所有的程式都走完了,但是後來開完庭以後,律師跟法官溝通了,要求孩子能跟他爸爸見一面。 趙常青不到2歲的兒子,在開庭時與母親劉曉冬一起來到法院。(胡佳推特)

至於仍然與外失去聯繫的聲援者如劉嘉青、龔新華、曾國凡、馬永濤,電話繼續處於關機狀態。他們的朋友擔心,或許他們同樣已遭到刑拘。

 

11/4/2014 [維權網] 民主維權人士趙常青案庭審後與家屬短暫見面

趙常青的太太說,今天庭審中趙常青的代理律師張培鴻、王甫兩律師依法為當事人作了無罪辯護,庭審還算順利,律師辯護也基本沒有受到什麼干擾。趙常青在庭審後作了陳述,對自己參與公民活動的事實不予否認,但堅信自己所行是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是本著推進中國反腐與人權改善,沒有給社會秩序造成什麼擾亂,所以不存在犯罪。

10/4/2014 [維權網] 趙常青案庭審結束,法庭將擇日宣判

庭審中王甫律師指出:本案趙常青被檢方指控“共同犯罪”,公訴方卻違反法律規定分案起訴。檢方還隱匿對被告人有利的錄影資料,王甫律師從程式嚴重違法的角度為趙常青做無罪辯護。法官卻對律師提出關於審理程的序異議全面圍堵。法院仍堅持違法開庭審理。王甫律師氣憤地說“此輪迫害的操刀者和幫兇會被歷史清算”。庭審結束,法官宣佈擇日宣判。

 

10/4/2014 [維權網] 趙常青被羈押近一年出庭受審,妻子進入法庭旁聽(圖)

新公民運動宣導者、零八憲章首批連署人之一的趙常青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已於今日(4月10日)上午8點30分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第二法庭開庭,本來原定的可以允許兩人參加旁聽,但最後只有趙常青的妻子劉曉冬一人進入法庭。

趙常青於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警方抓捕,2014年1月23日曾在海澱區法院開庭,辯護律師張雪忠等人在法庭上無法進行充分、正常的辯論,法庭也拒絕採納律師的合法合理意見,趙常青當庭將違法的起訴書退回公訴人,並當庭解聘了兩位辯護律師。

趙常青被羈押已近一年,他的兒子也從繈褓中學會了走路。在第一次的庭審結束時,趙常青的妻子非常希望他們父子能見上一面,但未能被法院允許。此次的庭審會議時,律師再次提出庭審後要求讓父子相見。

備受各界關注的新公民案,繼許志永、袁冬獲刑之後,本周丁家喜、李蔚、張寶成也分別受到了審判。

 

10/4/2014 [維權網] 趙常青簡介(圖)

男,1969年4月6日出生於陝西省商洛市山陽縣,人權民運活動家,《零八憲章》簽署人之一,獨立中文筆會會員。畢業於陝西師範大學歷史系,是八九學生民主運動的領袖之一,他曾經擔任外高聯聯絡部的秘書長。因為參加1989年的六四運動而入獄半年。1995年考上北京大學研究生,因為參與八九民主運動而被剝奪上研究生的權利。1997年成為陝西省漢中市南鄭縣的人大代表候選人,但是由於他揭發當地選舉中的違法行為,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並判刑三年。2002年因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並聯合全國一批有識之士簽名,提出平反六四、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等要求,被再次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關押在陝西省渭南監獄。2007年11月27日刑滿出獄。出獄前一天晚上,吃完飯後,他就把碗給砸了,希望自己不會再因政治迫害而入獄,第二天早上沒吃早飯他就離開監獄。他在獄中拒絕認罪,不服從獄方對罪犯的管制條例,為犯人爭取讀書學習權利及改善生活權利,因此4次被關禁閉,總共時間長達10個月。 2013年4月17日,因參與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公民活動而遭到北京市警方先以涉嫌“非法集會罪”刑事拘留,後改為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提起訴訟。現關押於北京第三看守所中。


丁家喜、李蔚、張寶成

11/4/2014 [參與] 丁家喜先生最後陳述:我要做一隻蝴蝶

在海澱法院開庭的當事人最後陳述階段,丁家喜先生說:

這個庭審,諸多違法,案件被強行拆分,證人不到庭,檢察院不提供證據原件,因酷刑非法證據排除不被允許。

因要求全國人大對財產公示立法,我卻成了欽定的罪犯。要求財產公示是犯罪——殺一儆百,扼殺中國興起的公民運動。但是,財產公示不會因這場審判沉寂,只會更多人開展。

我們為了推動官員財產公示,發了十萬傳單,製作了一百多橫幅,兩次上街,七千多個簽名,向全國人大及法制辦要求立法財產公示,但是沒有得到回應。有官員財產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萬人,13億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我的行動微不足道,我也不後悔,這是良心告知我應該做的事。我要做一個有態度、有聲音的中國公民。我要做一隻蝴蝶。蝴蝶不停扇動翅膀,一定會引發社會變革的颶風。

將來的社會,必然是一個公民享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社會。正義屬於我們!自由萬歲!

10/4/2014 [維權網] 因抗議司法程式不公退庭 隋牧青、蔣援民二律師遭法官威脅

蔣援民律師(李蔚的辯護人):檢察院用複印材料向法院起訴,移送法院的一百多本卷宗全都是影本,法院用影本進行審理,舉證、質證全部都是影本,律師要求核對原件被當庭拒絕,堅持用影本進行審理。海澱法院開創世界司法審判之先河。隋律師提出抗議,被法院當庭罰款一千元。

 

10/4/2014 [法廣] 丁家喜、李蔚案開審第二天律師抗議法庭違法而中途退庭 

據丁家喜的律師隋牧青向本台介紹,由於海澱區檢察院全部用影本展示證據和質證,他們因此當庭提出異議,要求法庭出具證件原件。檢方告知已經將原件遞交給法庭,但是,令人驚訝的是法庭卻無法出具證據原件。隋牧青律師認為這很可能是由於此案涉及多個人員,由於被分案審理,法庭因此或許確實並不擁有原件。

然而,中國法律明文規定,被告有權利要求法庭出具證件原件,代理律師因此認為法官越權,認為法庭踐踏司法程式。隋牧青律師與李蔚的代理人蔣援民律師因此決定退庭並且聲稱將向北京高院、高法提出控告。

 

10/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丁家喜案律師退庭抗議影本審案

隋牧青說,法院此舉是對當事人程式正義的踐踏,他強調退庭是表示抗議,並非拒絕辯護:“我退出法庭只是暫停訴訟,並不是拒絕辯護,如果法庭依程式提供原件,那麼我願意繼續參與訴訟”隋牧青律師認為,法庭拒絕提供證據正本,不符合法律要求,他將考慮向最高人民法院投訴。

10/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開庭用複印文件 律師抗議退庭法官照審

9/4/2014 [Reuters] More anti-graft activists go on trial in China

9/4/2014 [維權網] 新公民運動成員丁家喜、張寶成案庭審實況

4月8日上午,新公民運動成員丁家喜、李蔚、張寶成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分別在海澱法院開庭,經過一天的庭審,張寶成案庭審結束,法官宣佈擇日宣判。丁家喜、李蔚案將於4月9日繼續審理。

一、丁家喜案開庭實況:  上午丁家喜案審理時,丁家喜提出控方證人出庭,這一合法要求被法庭非法拒絕,因此丁家喜也拒絕了控方和法官的訊問。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表現非常帶有傾向性,隋牧青律師向法庭提出審判人員回避,此要求應是經過法院院長批准,而本庭則是法官自己做決定,駁回了隋牧青律師的請求,並對隋律師訓誡一次。

中午休庭後隋牧青律師因接受路透社記者採訪被員警毆打,衣服紐扣被拽掉。因此下午開庭遲到了,隋牧青律師再次被訓誡。庭審中法官多次對律師警告,以致拍桌子,不允許律師說話。在質證問題上,雙方意見分歧很大,法官堅持綜合質證,丁家喜和律師堅持一份一份質證,因為這種籠統的質證是無法質證的。

庭審持續到晚上6點,案件沒有審完,審判長宣佈閉庭,明天早上8點繼續開庭。

二、張寶成案開庭實況: 張寶成案審理,法庭旁聽席共有19個座位,只允許張寶成的3名家屬旁聽。而其餘的16個座位,全是占坑式旁聽。很多要求參加旁聽的人,包括國外媒體的人都被阻攔在距法院百米以外的地方。

作為被告人的張寶成認為:公民要求官員公開財產是無罪的。雖檢方指控張寶成有罪,但他堅定認為自己無罪,同時也要求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並對律師的工作表示感謝。最後陳述,張寶成的發言讓人非常感動。他說:生活在人治還是法治的社會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願意為此付出代價!

謝陽律師說:我的當事人很棒,是條漢子!他用自己的行動告訴國民,我們是主人!目前在中國的司法不獨立,新聞不自由,實行權利沒有約束的情況下,官員財產公開是迫在眉睫的。

張寶成案經過一天庭審結束,審判長宣佈:擇日宣判。最後謝陽律師再次告訴自己的當事人:要多保重。

9/4/2014 [大紀元] 新公民運動案開庭 北京緊張 多國官旁聽被拒

9/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新公民運動丁家喜案再開庭 警方封路攔截如臨大敵

中國“新公民運動”宣導者之一丁家喜案週二在北京海澱區法院開庭,被告人及代理律師要求控方證人出庭及主審法官回避,均被拒絕。丁家喜以拒絕回答法官及控方提問表達抗議,而法官則多次打斷辯護人發言。在法庭外,當局出動逾百員警及便衣在法院四周監控,支持者不准許進入,包括外國駐華外交官。庭審歷時近十個小時,週三繼續庭審。

 

9/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涉“新公民運動”三被告受審

2014年4月8日,丁家喜的代表律師隋牧青(右二)和張科科(中),與穿上公民字樣衣服的維權人士齊月英(右)合照。(自胡佳推特)

丁家喜和李蔚的庭審,經過8小時後結束,週三將繼續開庭。丁家喜的代表律師隋牧青表示,主審法官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偏向公訴方,與被告方的律師發生了數次不愉快事件。例如在剛開庭時,丁家喜要求控方的證人出庭遭拒絕,因而丁家喜拒絕了公訴方的問題,以示抗議。後來,律師在休庭時也遇到警方的不禮貌對待。至於獨自在另一個法庭開審的張寶成,案件也于傍晚時份結束,擇日宣判。其代表律師謝陽,不滿旁聽席只給予3個家屬,其餘的均是當局派來的人員,而且有歐洲人權組織的人員也打算旁聽,結果被員警攔住不許靠近。謝律師估計,張寶成案件的結果,在本週末或下周初作出宣判。他說︰他始終堅持自己是無罪的,應該是在週五或下週一會有結果出來。我估計應該比他(許志永)的結果稍晚一點才有,因為許志永的案件是風向標。另外,涉及新公民運動而被捕的獨立中文筆會北京成員趙常青,一審再次開庭定於週四。至於被當局指是首犯的許志永,法院以沒有必要開庭為由,決定將以書面形式進行二審,並於本週五早上作出宣判。

 

9/4/2014 [德國之聲] 律師丁家喜案開庭:做有態度的公民

4月8日,被中國當局控以 “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中國律師丁家喜案,在北京海澱法院開庭審理。同一天受審的還有另一位中國新公民運動的推動者李蔚,也被中國當局控以同樣罪名。

丁家喜案開審之前,中國多地的116名維權人士聯名發出抗議,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丁家喜。他們還在各地打出”丁家喜無罪”的橫幅。德國之聲觀察到,在社交媒體Twitter上,很多人以自己的方式表達對丁家喜的支持。畫家呂上在街頭高舉自己所畫的丁家喜頭像以示聲援;國際特赦西班牙分會發佈照片:”與丁家喜一同飯醉。”

面對公眾聲援,中國當局如臨大敵,在北京海澱法院門前布控大批警力。廣東公民劉嘉青在法院外面喊”許志永、丁家喜無罪”,另外一些公民龔新華、曾國凡、馬永濤等人因在法院外打出聲援橫幅被員警抓走。歐盟駐華人權事務官員杜海飛(Raphael Droszewski)及一些駐華使館的外交官到法院申請旁聽,亦不能入內。

早在今年1月, 中國當局曾就新公民運動案第一次集中開庭審理; 中國法學學者許志永獲刑4年;另一位曾與丁家喜一起發起要求官員財產公示連署活動的公民王永紅被判刑1年零6個月。4月10日北京新公民運動人士趙常青二審開庭。

 

9/4/2014 [維權網] 新公民運動系列案庭審,現場戒備森嚴多人被帶走(組圖)

8/4/2014 [新唐人] 新公民系列丁家喜案開庭 當局如臨大敵(組圖)

8/4/2014 [維權網] 丁家喜案開庭前夕,各地公民聯名抗議(圖)

4月8日上午是新公民運動的宣導者丁家喜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開庭的日子,就在丁家喜案開庭前夕,北京、上海、遼寧、黑龍江等地116名維權人士聯名抗議,要求立即無罪釋放丁家喜!

8/4/2014 [Telegraph] Another wave of New Citizens’ Movement trials this week


劉嘉青

8/4/2014 [博訊] 丁家喜案開庭 有律師稱當局純粹打擊報復

今天(4月8日)早上,廣東民主維權人士、街頭民主活動派劉嘉青,因在北京海澱區法院外聲援“許志永,丁家喜無罪”而被警方帶走。廣州街頭民主活動人士劉嘉青,男,42歲,湖北人。8:18分被帶到中關村西區派出所,現手機關機,失去聯繫,請大家關注。劉嘉青電話:18613036294。

 


王全平

12/4/2014 [自由微博 ‏@FreeWeibo] 願為王全平辯護的律師已超過100名

中國辯護人王全平,一位勇敢的中國人,中國律師,4月6日驅車2500公里從廣東到北京旁聽丁 家洗等系列新公民求權案庭審,車身塗有“要求公僕財產不公開”等字,據悉8日被北京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拘。願為王全平辯護的律師已超過100名,包括大批著名律師 ,現正火爆報名中……

律師劉衛國 ‏@lvshi798  【向老虎開戰】繼丁家喜律師呼籲官員公開財產被審判之後,王全平律師呼籲官員“不公開”財產也被刑拘。呼籲公開是罪!呼籲不公開也是罪!官員財產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問不得。果然是拍蒼蠅容易,打老虎難!截至今晨10點已經有100余位律師報名擔任王全平律師的辯護人,報名人數在持續曾集中…

13/4/2014 [新唐人] 因車身有字律師被刑拘 逾百律師為其辯護

王全平律師8日下午到達北京海澱區法院,因為車上塗有〝豈有此理 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也有罪?〞,〝歡迎人民公開財產 人民公僕就免了〞,〝請人民公僕不要公開財產〞等標語,隨後被北京警方帶走。10日下午有消息說,王全平律師已經被海澱分局以〝尋釁滋事〞為名刑事拘留。事件發生後,引起大陸律師界強烈反彈,從11日晚間開始律師們發起了報名要為王全平辯護的征簽活動。《新唐人》記者採訪了第一位簽名的律師王宇。王宇:〝現在已經有150多位律師簽名,人數隨時的更新,剛才王全平律師的家屬給我打電話說‘授權委託書’已經寄過來了,可能明天會到,我們準備週一去會見。〞

13/4/2014 [維權網] 王全平律師旁聽丁家喜案被刑拘 100多位律師報名為他辯護(圖)

據悉,王全平辭去員警身份轉型做律師後,長期關注國家法治進步和人權保護,常代理“敏感”案件,曾代理廣東順德李碧雲破壞選舉罪等案,因在廣西博白代理葉海燕案,被江門市司法局處罰停業三個月。曾聲援江西新余三君子案。

10/4/2014 [維權網] 緊急關注:王全平律師因圍觀丁家喜案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4年4月10日下午3點左右,王全平夫人致電北京王宇律師稱:王全平律師已經被海澱分局以“尋釁滋事”為名刑事拘留,王全平律師已經讓她把相關委託書等快遞到北京。

王全平律師是因為4月8日下午4點,從廣東到北京準備旁聽丁家喜案,在海澱法院門口被不明身份的人帶走,之後就沒有任何消息。

王全平經常代理敏感案件,曾經因代理葉海燕訴博白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案,被江門市司法局以私自接案為由,作出對王全平停業三個月的處罰決定。


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張俊傑

13/4/2014 [博訊] 建三江被拘四律師獲釋後的聯合聲明

我們,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張俊傑四位就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公安局非法拘禁律師、公民一事發表聯合聲明如下:

1、黑龍江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即青龍山洗腦班,位於建三江農墾管理局青龍山農場)是非法拘禁犯罪基地,我們接受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委託代理並依法交涉和控告是完全合法的行為。多年來,黑龍江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及其工作人員未經任何法律程式、無任何法律手續和文書即對包括石孟昌、于松江、蔣欣波等堅持信仰的公民進行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的關押、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構成非法拘禁犯罪;該法制教育基地是典型的名副其實的犯罪基地。張俊傑以律師身份、另外三人以公民身份接受被害人或其親屬的委託作為代理人對非法拘禁犯罪實施者進行刑事控告,有完整的委託手續和法律依據,是完全合法的行為。

2、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對我們治安拘留的處罰程式嚴重違法、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所謂筆錄完全是酷刑之下的屈打成招;我們保留我們的代理、起訴和控告等權利。2014年3月21日上午8時許,建三江農墾公安局無任何法律手續到我們入住的賓館破門而入對我們進行綁架式抓捕,搶奪我們的手機、將我們塞到車後備箱拉到大興公安分局並對我們進行雙手後拷吊起毆打的等多次長時間酷刑。建三江農墾公安局方面還強迫我們放棄代理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的刑事控告,強迫我們放棄對我們非法拘留及酷刑的控告權利。

3、我們在被拘留期間即已知道、現在更加瞭解到,廣大律師和公民朋友對我們四人的遭遇迅速關注並展開了救援,我們也知道許多律師和公民因營救我們而遭到建三江公安人員的騷擾、跟蹤、毆打甚至關押。我們對大家的關注、呼籲、營救表示誠摯的感謝!我們也懇請朋友們繼續關注、營救因營救我們至今仍被建三江公安關押的翟岩民、姜建軍、張聖雨、孫東生、李寶霖、陳劍雄、袁顯臣、李發旺、梁豔、趙遠、張世清、李大偉、張炎、遲進春等14位公民,也請關注仍在前往建三江營救這些公民的律師們的安危!

4、我們懇請朋友們繼續關注那些被黑監獄關押的公民及其家屬,並力所能及的為他們提供幫助和法律援助。

5、勞教制度廢止之後,如黑龍江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這樣的非法拘禁犯罪場所大量出現,危及我們所有人的自由。我們呼籲廣大公民一起努力,揭露控告這樣的犯罪基地;我們也要求當局立即查禁黑龍江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這類勞教替代場所,追究相關人員的違法犯罪責任。

聲明人:江天勇、唐吉田、王 成、張俊傑

2014年4月13日

 

13/4/2014 [維權網] 杭州人權律師王成一家被國保強行“驅逐”出杭州

2014年4月12日,人權律師王成被杭州國保強行為他買好了火車票,將其一家老小驅趕出杭州。

據王成的朋友告訴本網資訊員稱:4月12日下午2點左右,他與王成通電話的時候,王成告訴他:他已經無法在杭州立足,杭州國保已經為他一家四口(包括王成妻子、兩歲多小女、年過七旬的老母親)買好了火車票,將他們驅趕出杭州。維權律師李方平在新浪微博上發文稱:杭州警方對王成律師宣判執行“全家流放罪”。證實了該事實。李方平律師在微博上說:杭州此舉,張雪忠老師稱之反人類暴行。

13/4/2014 [博訊] 唐吉田:《酷刑不禁 冤案難除》 —- 難忘在建三江公安手裡的十六個日夜

 

11/4/2014 [參與] 建三江人權律師公民聲援團4月10日聲明

 

11/4/2014 [紐約時報] 建三江被拘遭遇記 (王全章)

3月28日上午九點,我和付永剛律師一起去建三江七星拘留所遞交申請會見手續,遇到了襲詳棟律師和一些聲援者,大部分人我都沒有見過面,有些只是在網路上聽說過。因“要人權不要奧運”而被判刑的袁顯臣、楊春林也在這裡(袁顯臣是大陸人權律師,因為在2008年3月援助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下崗工人楊春林“不要奧運要人權”的簽名運動而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楊春林被判處五年徒刑),襲律師在此已經堅持了72個小時,我們彼此寒暄著。

拘留所的人出來,把我們的手續拿走了。

我們站在門口等待著。黑龍江的春天,大地開始解凍,黑色的土地上漸露綠色的生機,路邊的冰雪已經融化,風沙很大,吹打在臉上,仍然感到寒冷,員警在我們四周遊蕩,對面車裡便衣不停地對我們拍照攝像。

兩個年輕人走過來,聽口音不是本地人。他們說是要打聽下這個事情,問我有什麼訴求。我相信他們應該是公安上層下來的人,說我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希望能夠會見到王成等四位律師。

等待了一個上午,拘留所也沒有答應我們的會見要求。

下午三點,我回到賓館。休息了會兒,我起草了一個《拘留制度改革宣導者共同宣言》。我深感公權機關濫用拘留權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我們必須做出努力,必須要改變。我在“宣言”中呼籲:

1. 立即停止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決定權,保留其拘留的執行權;

2. 在司法系統中設立治安法庭裁判輕微違法案件;

3. 在司法系統中設立審前羈押法庭裁判刑事拘留案件;

 

11/4/2014 [民生觀察] 公民到建三江探望被拘維權人 遭警方推搡威嚇

10/4/2014 [參與] 劉正清律師欲飛建三江 在長沙被廣州國保綁架

陳科雲律師:剛才劉正清律師「13543432448」在長沙黃花機場T2航站樓前被從廣州過來的四個國保綁架!劉律訂了18:50從長沙去北京轉哈爾濱到建三江的機票。

10/4/2014 [維權網] 因建三江維權王成律師家遭遇當局停水“圍剿”

【 關注建三江15被拘公民 】綏濱農場拘留所2人(寶泉嶺):張焱,梁豔;七星拘留所3人:李發旺,遲進春,趙遠(劉星已出來);紅興隆拘留所5人:翟岩民,張聖雨,姜建軍,陳劍雄,不知名公民。李寶霖,孫東生,袁顯臣,張世清,李大偉五位元同仁目前情況不清 #建三江黑監獄。向莉:【黑龍江建三江:律師行走在路上】 15天,親臨建三江的22位律師(其中5位女律師)

1:張科科、蔡瑛、胡貴雲、蔣援民

2:葛文秀、李金星、張磊、襲祥棟

3:劉金湘、李國蓓、付永剛

4:王勝生、王全章

5:童朝平、謝燕益、董前勇、王光琦

6:謝陽、王興

7:陳建剛、王宇、騰確。

 

10/4/2014 [維權網] 公民團再打橫幅關注遭酷刑的4律師,要求對建三江違憲審查(組圖)

公民關注團重新展示“四律師坐穿黑監獄挑戰全國人大、違憲審查建三江公檢法必將啟動”的橫幅,表示對四位英雄律師的敬重和問候。同時也呼籲全國人大對建三江農墾總局設有公檢法進行違憲審查。並提出對毆打唐吉田、張俊傑、江天勇、王成致重傷的建三江惡警依法追責,並立即廢除以各種理由非法關押公民的黑監獄。

10/4/2014 [AI] DOCUMENT – AMNESTY INTERNATIONAL CALLS FOR AN INVESTIGATION IN TO THE ALLEGATIONS OF TORTURE OF FOUR LAWYERS IN CHINA

9/4/2014 [大紀元] 建三江員警洩漏中共極力掩蓋的機密

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四律師均遭到當局的酷刑折磨。

圖為王成、江天勇、唐吉田律師。唐吉田曾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建三江公安局國保大隊員警于文波等員警用裝滿礦泉水的瓶子打其面部,還扇他耳光,當時他的牙就掉了兩塊渣。

由於唐吉田拒不簽字,員警就用頭套蒙起他的頭來,把他雙手用手銬反銬在背後,用繩子吊起至雙腳離地,對他進行暴打,五六個人用拳頭猛打其前胸,並踢其腿。他的身體已受不了、非常難受。

這些員警邊打還邊威脅恐嚇唐吉田,“要把我挖坑埋起來、把我的腎摘掉,包括要罰我十萬塊錢,罰到我傾家蕩產等等威脅的話,要把我送到洗腦班去強制轉化……”唐吉田說。

王成律師也表示,警方毒打他時,也威脅要把他活埋掉,活摘他的器官,還有送洗腦班等等。據瞭解,江天勇律師被打的更狠、更猛,身上有傷痕,腹部有大塊淤青,胸部隱隱作痛。北京律師梁小軍在推特上說:“以前對活摘器官還半信半疑,這次,聽唐吉田說,在他被非法限制自由期間,建三江警方威脅要對他活體取腎,才始確信活摘器官是真實存在的。”

9/4/2014 [大紀元] 建三江員警雷人語錄 猛翻中共舊帳

9/4/2014 [新唐人] 繼續關注建三江 15位公民仍需救援

4月6號早上,大陸人權律師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在拘留期滿後被建三江當局釋放,各界人士在關注律師遭酷刑、被迫害的同時,也關注15位被當局拘留的公民。8號,大陸律師藺其磊表示,他將在9號前往建三江,幫助15位公民維權。律師藺其磊:〝最快明天晚上到哈爾濱,還要等幾位律師,因為15位公民。還是去要求會見。〞對於建三江方面是否會允許律師會見?是否還會出現因為要求會見律師被抓等等事件?藺其磊:〝這個不好說,我們已經做好了他們不讓會見,到時我們堅持抗爭的。因為它那邊 員警呀、公權力這邊完全都無視法律了,所以說不好預計。〞藺其磊律師透露,他除了代理公民案件以外,同時幫助被建三江當局打斷3跟肋骨的張俊傑律師向黑龍江省檢察院提出控告。

8/4/2014 [明報] 3維權者獲釋 揭酷刑黑幕

被黑龍江佳木斯市建三江農墾管理局警方扣留15天後,3名維權法律工作者唐吉田、江天勇和王成昨日終獲自由。他們向本報披露,曾遭到被反銬、繩吊、毆打、威嚇「活埋」等非人道待遇。

套頭吊起狂毆 牙齒打裂

3月21日,因試圖營救涉嫌被建三江農墾管理局七星農場非法拘押的多位公民,包括唐吉田、江天勇和王成和張俊傑等四人被農場公安分局扣押。據王成向本報透露,當日有兩名不肯表明身分的人士要求與王成及江天勇「談一談」,但由於對方不肯出示身分證件,王成等人不予理會。「後來就來了一大幫人,給我們套上黑頭套後強行帶走。」王成憶述,自己雙手反銬被人用繩吊離地面後,被拳腳相加毆打一頓。

「我被打了十幾分鐘。」唐吉田對本報稱,由於不接受警方非法問話,其後被警方用裝滿水的瓶子毆打面部,「還打我耳光,把一顆牙打裂,掉了兩塊渣」。唐吉田稱,「他們(警方)把我雙手用手銬反銬,套上黑頭套吊起來,然後就有人用拳頭朝我胸部猛擊,用皮鞋踹我的腳。」唐說,「他們還說,如果我不服從,就挖坑把我埋了。」王成、唐吉田稱,由於傷勢嚴重,警方將他們帶到醫院作抽血、心電圖及超聲波掃描等檢查並作相關治療。

無懼打壓 不排除問責

3月27日,律師張俊傑先行獲釋。至3月31日,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公安局發布公告稱,江天勇、王成、唐吉田、張俊傑「以律師名義煽動糾集38名『法輪功』邪教組織人員及家屬在我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門前聚衆滋事,呼喊邪教口號,聲援『法輪功』組織」,並在網上編造事實、惡意炒作。昨日早上6時,三人被分別送到哈爾濱及佳木斯的機場,並送上前往北京的飛機。

「這件事發生後,我對當局極度失望。」王成說,「中國的法制環境已經惡化到極點。公權力無法無天,人權無法得到保障。」唐吉田則認為,他們的遭遇是中國人權狀況的縮影,「一將『敵對勢力』的帽子扣到不同意見者頭上,就可以不講任何法律程式、不講人道。他們說我們幫助的人是『邪教』,這個詞,不正好可以用來形容他們嗎?」

王成、唐吉田等人表示,雖然明知沒有任何作用,但可能會在適當時機,向建三江警方問責。律師們同時表示,未來還會繼續為被非法拘押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8/4/2014 [美國之音] 維權律師指控建三江公安實施酷刑

被行政拘留15天的江天勇、唐吉田、王成4月6日獲釋。王成、唐吉田被分別送往佳木斯機場,先後返回北京。江天勇則被送往哈爾濱機場,由3位元國寶全程護送,抵京後由北京國保直接接走。30多位律師和公民星期天晚為唐吉田、王成接風,兩人均指控建三江員警對他們進行毆打,至今還沒有痊癒。據悉,江天勇被毆打的程度最狠。

唐吉田和王成星期一上午前往醫院驗傷。唐吉田星期一中午向美國之音表示,他的一些檢驗結果到下午才能出來。不過,他至今略微咳嗽、顛簸或動作大一些仍感到胸部隱痛。到了下午,記者在截稿前得到確認,唐吉田的檢查結果證實,他也有多根肋骨被打骨折。唐吉田向記者詳細講述了遭到毆打和酷刑的經過:“21號上午他們拒絕出示員警工作證,也不告訴我訴訟權利,更不是兩個員警一起問話,也沒有開執法記錄儀、同步錄音錄影。我認為它的程式違法,拒絕配合做筆錄。先是幾個員警打我耳光,用裝滿礦泉水的瓶子打我的腮部,把我的牙打掉了。打完問我簽不簽字,我說這樣的筆錄不合法,我不簽。然後他們就把我雙手銬到後背,用頭套套上,架到大興公安分局院內不知是一個什麽樣的房間,然後用繩子將我雙手吊起來,對我進行拳打腳踢。”

唐吉田接著說:“我印象得有5、6個員警參與,打的過程中他們威脅要對我進行活體取腎。主要是對我前胸部打擊過程中,非常難受,很快全身就冒汗,感覺到有點天昏地暗的狀態。我最後迫不得已答應和他們好好談。押回去審訊室,他們又隨即開始打耳光、礦泉水瓶打臉部。後來迫不得已,筆錄簽字後,他們還是把我銬在大興分局一個值班室,從21號早晨員警控制,到那天晚上,總共就給了我兩個小麵包。22號到拘留所那天晚上,才正式吃到飯。”

王成星期一對美國之音說,他到醫院的檢查結論是沒有發現有骨折情況,但是有挫傷。王成表示,在被拘押兩個星期的恢復後,還有明顯的挫傷,可見當初被毆打的嚴重程度。

王成講述遭到酷刑說:“21號白天的時候他們就動手毆打。晚上的時候用黑頭套把我頭蓋起來,讓你看不到外界的情況,手背到背後銬起來,帶到另一個房間裡。然後用繩子通過手銬吊起來,雙腳離地,然後就有人用,我感覺是用木棒,但是外面包裹有軟的東西,開始朝我的左側的胸部,往下,到肋骨這裡打。還有朝背部打。當時我很恐懼,擔心他們有可能把我的內臟打破裂之類的。後來就被迫按照他們的口徑筆錄。”

據北京的維權人士透露,昨天到京後未能露面的江天勇星期一下午得以前往醫院檢查,目前不便接受外界採訪。據悉,江天勇身上有明顯的傷痕,腹部有硬塊,說話、咳嗽或動作大一些也感到胸部隱痛。

8/4/2014 [NYTimes] 3 Lawyers Say They Were Tortured After Protesting ‘Black Jail’

8/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建三江被拘維權律師獲釋曾遭酷刑 仍有十多名聲援者被拘

王成律師和唐吉田週一都告訴本台記者,在被送進拘留所前遭到了農墾公安局嚴厲的刑訊逼供。唐吉田表示被毆打後雖然過去了15天,但仍覺得身體異樣:前胸還很疼,咳嗽打噴嚏或者走路坐車遇到顛簸,前胸都是隱隱作痛。轉身之類的動作也都能感覺到這種痛。王成也告訴本台記者:仍然還有點疼痛,睡覺時翻身比較困難。還是很恐怖惡劣的。白天主要拳打腳踢,晚上用黑頭套,我看不到周圍的情況。他們(審訊人員)用手銬把我吊到到雙腳離地,用棍子外麵包上比較軟的東西打我的胸。四名律師被關押期間,由全國各地出發前往建三江聲援的人士一度多達幾十人,而第一批到達的翟岩民 、薑建軍 、李大偉、 劉星 、袁顯臣 、陳劍雄 、張聖雨 、李寶林 等十多人遭到了當地公安的抓捕,後被證實他們都被處以行政拘留。據參與網的消息,他們大部分被關押在紅興隆拘留所。作為大多數被拘押者的代理律師,陳建剛表示目前已經有多位律師集結再度前往建三江就被拘留的聲援者展開與當局的交涉。他週一向本台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被拘者的拘留通知書:我沒有看到他們的拘留通知,可能會和拘留當天的日期不相符合,那有可能前面的幾天就白白關押。現在我們和一些律師正在準備後續的工作。

8/4/2014 [博訊] 建三江:王成驗傷結果已出 惡警離譜言論被記錄

據悉,建三江員警將唐吉田,王成,江天勇三位律師用手拷背拷雙手,用繩子吊起至雙腳離地。員警用警棍擊打王成的左胸,肋骨和後背,江天勇被歐打的更狠。“給我吊起來,就是把我銬起來的雙手,用繩子穿起來然後就吊起來,雙腳都不能沾地” 員警在施暴過程中還以“活埋,活體取腎,像朝鮮那樣犬決”威脅,送到訊問室又以“送到洗腦班去強制轉化”威脅,唐吉田律師試圖跟他們辯論的過程中又遭警方毆打,並且用礦泉水澆他背部。

8/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3維權律師刑拘15天獲釋 對中國司法絕望

王成(左)和唐吉田(右)晚上與聲援的朋友聚餐,講述曾遭到酷刑的經過。(網友小彪推特) 王成說︰江律師說有人在跟蹤他,北京的國保也已經在他家外守著,對他有限制。我現在個人還沒遇到這種情況,因為我還沒回到杭州,回去後不知會否有這情況,現在也不清楚。記者問︰你們幾位元律師,什麼時候會啟動法律程式進行控告?王成回答︰可能大家需要商量,個人坦白來講,經過這樣的事後,我對中國的司法體制感到絕望。在結果上、事實上,幾乎可以說百分百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可能更多時候,我們僅僅是出於維護自己的個人尊嚴。

 

8/4/2014 [參與] 中國政府必須制止對律師的暴力侵害

權捍衛者 (CHRD)對近日發生在黑龍江的多名律師及他們的聲援者遭到來自員警和暴徒的暴力侵害感到震驚。這是又一起維權律師因捍衛被代理人的權利而遭到報復性攻擊的惡性事件。3月21日,黑龍江省建三江市的員警關押了四名代理遭到非法羈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張俊傑、江天勇、唐吉田和王成。隨後,員警又抓了趕來呼籲要求釋放四名律師的其他律師和公民。前後共有至少23人被行政拘留。截至目前,仍有15位公民被關押。CHRD強烈要求中國政府調查這一系列事件件中所涉及的暴力侵害、任意羈押、和對這些律師和公民實施的恐嚇威脅,並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8/4/2014 [新唐人] 律師建三江遭活摘威脅 國際律師團譴責中共罪惡

海外明慧網指出,這次律師們關注的用於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轉化的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青龍山洗腦班〞),是當地2010年4月非法設立的,至今已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達近百人,拘禁期限短則數日,長則達7個月。

〝青龍山洗腦班〞黑監獄抓人沒有手續,關人沒有期限,折磨人毫無底線。經常實施的酷刑有:罰站,罰蹲,拳打腳踢,扇耳光,多少天晝夜不讓睡覺,火燒下巴,鐵棍打肋骨,野蠻灌食。上手銬,把兩手分開銬在兩張床上,不能站,只能蹲著,兩個胳膊伸直,長時間抻銬致人休克;以及恐嚇威脅,欺詐誘騙,辱駡呵斥,流氓侮辱,強行洗腦……

而這次建三江公安對律師們的暴行,就是這其中暴力手段的延伸。

中國資深法學家趙遠明指出,多年以來,中共一直打著法制的旗號迫害法輪功,卻始終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一切迫害政策和手段都是在法外實施,且血腥殘暴毫無人性,實為披著法制的外衣踐踏法律。

他認為,中共懼怕被律師們撕破偽裝,所以對律師辦案從橫加干涉,除了用行政命令、採用吊銷執照、年檢不讓通過等等流氓手段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外,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威懾,以期用恐懼逼退那些勇敢站出來的律師。

8/4/2014 [新唐人] 律師辯護天職竟遭酷刑 台立委譴責建三江

7/4/2014 [維權網] 建三江被抓律師遭酷刑,15位聲援者待救援

據悉:目前因聲援被關押的律師而被當局關押的公民一共15位,他們分別是:

1、翟岩民  住北京市宣武區石頭胡同64號,電話:18613888964(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被羈押在紅興隆拘留所。

2、薑建軍,住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福祥園,電話:15566850451(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

3、張榮平(張聖雨),住湖南省桂陽縣鼓樓鄉苗元村12組,電話:13822215469(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

4、孫東生,住哈爾濱市道外區東直路南二道街,電話:13766825667(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

5、李寶霖,住河南省光山縣南向店鄉陳墩村 電話:13718616516(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

6、陳進新(陳建雄)赤壁市赤馬港夏龍鋪社區二組   15871941220(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

7、袁顯臣,住黑龍江省雞西市滴道區,電話15146768127(委託書:已交陳建剛律師)

8、李發旺,住山西介休市金融街:電話:13133302588(委託書:已交王勝生律師)

目前因為種種原因還沒有獲得法律書和委託律師的被拘留的公民有:梁豔 丈夫王玉斌 北京13161155597 、趙遠、張世清、劉星、李大偉、張炎、遲進春。

這些人大部分在紅興隆拘留所。梁豔在綏濱九團拘留所,遲進春在哈爾濱,張焱和李發旺在佳木斯。

7/4/2014 [大紀元] 建三江法輪功案三律師獲釋 拘押期間均曾遭酷刑

經大陸律師團體和民眾前僕後繼的抗爭,三名被建三江農墾公安局綁架的律師唐吉田、江天勇、王成今天(6日)釋放,一批律師與公民到機場迎接。三律師因為法輪功辯護,遭當地公安拘押並均受酷刑折磨。

 

7/4/2014 [新唐人] 唐吉田:建三江威脅〝活體取腎〞

今天早上,被黑龍江建三江當局非法拘留15天的唐吉田、王成、江天勇三位律師獲釋。獲釋後的唐吉田告訴本台記者,他在被拘押期間遭受〝吊銬毒打〞等酷刑折磨,並被威脅〝活體取腎、挖坑活埋〞、同法輪功學員一樣〝送到青龍山洗腦班‘強制轉化’〞。4月6號下午3點,本台記者撥通了唐吉田律師的電話。唐律師表示,他早上4點多辦理了相關手續後,被建三江公安局三個警員押到佳木斯。

6/4/2014 [新唐人] 【專訪】唐吉田:建三江酷刑遭遇

我現在前胸腔還是有點疼,軟組織挫傷,當時被他們吊起來打,腳腿被他們踢,而且他們用整瓶礦泉水打面部(礦泉水瓶裝水打人臉,是專業手法,奇痛,但外面看不出,沒有傷。),還打耳光,我的一顆牙被打出個豁口。

6/4/2014 [新唐人] 人身安全受威脅 建三江律師發緊急聲明

黑龍江建三江迫害法輪功學員、拘留代理律師和聲援公民團事件,引起海內外輿論強烈譴責及大陸民眾的極大憤慨。然而,中共當局並未就此收斂,仍然繼續打壓前往建三江聲援的律師與維權人士。日前,大陸微博上突然傳出來自建三江前線律師緊急聲明,稱他們受到當地便衣員警的威脅,第二天若敢前往迎接拘禁結束的三位律師,將動用〝不是來自穿警服的暴力〞。網友怒斥:這是公開的黑社會!4月5日,大陸微博上發出一份來自建三江前線律師緊急聲明,請求網友緊急轉發。該聲明表示,6日是維權律師唐吉田、江天勇、王成 被非法拘禁結束的日子,堅守在建三江前線的律師們受到當地便衣員警威脅,不允許他們第二天去迎接唐、江、王三位律師,否則將會採取〝第二套方案,動用暴力〞。據稱,這種暴力 〝不是來自穿警服的員警的暴力〞。網友認為,這種威脅顯然意味著當局打算採取是黑社會性質的暴力手段,紛紛怒斥當局是〝公開的黑社會〞。

6/4/2014 [維權網] 張磊律師狀告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分局

4月4日,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的張磊律師對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分局違憲違法濫用戒嚴措施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4/2014 [維權網] 律師團公民團雲集建三江守候被非法關押的律師和公民(組圖)

6/4/2014 [維權網] 三律師行拘期滿獲釋,建三江再次抓人

6/4/2014 [大紀元] 建三江形勢緊張 中宣部下令記者撤離 律協回應(組圖)

6/4/2014 [維權網] 公民陳豔琳講述在建三江遭遇暴力全過程

陳豔琳回憶全文——我在建三江被非法拘禁及毆打的經歷

我是2014年3月24日到達哈爾濱,並於次日下午4點鐘左右到達建三江七星拘留,與正在拘留所門口抗議建三江當局肆意非法拘禁律師的朋友們匯合,此後,我便在建三江與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一起進行抗議和聲援。

我認為,建三江當局非法關押維權律師的行為,是對中國法制的踐踏。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人都有權利聘請、會見律師。無論是什麼罪名。這是一個國家體現憲法精神,人人平等的理念,充分保護和保障人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措施。因此,當我聽說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和張俊傑律師在建三江被抓,立刻想辦法前往聲援。

我本是武漢的一位訪民,6年前,我在武漢洪山區的商品房被強拆,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的補償,切曾被武漢市政府工作人員毆打。因此,我充分理解和認識到一個國家法制的重要性。可以說,沒有法制的國家,公權力便可肆意踐踏法律,侵犯人權。對於這一點,我感同身受。

在拘留所門前堅持了三天后的28日,我回建三江麗家賓館稍作休息。警方首先於入夜11點左右前來查房,後,又于淩晨3點左右突然用公用卡,直接打開房門沖了進來。當時一個是6個人,兩個男性便衣,三個女性便衣和一個穿制服的員警,警號是:151500。當時房間內只有我和李美青兩名女士正在睡覺,穿制服的員警闖進之後用外衣將我的頭蒙住,按在床上。然後,押著我和美青上了一輛車,在車裡,陸續聽到(頭一直被蒙著)住在麗家酒店的七個朋友被抓上車。他們分別是李美青、張聖雨、陳建新、劉星、姜建軍、張占和我。

我感覺車開了兩個多小時,我們被帶到一個地方,因為一直被蒙著頭,不知道是在哪裡。我下車之後直接被帶到一間審訊室,由151492的員警負責做筆錄,同時,參與房間抓捕的一個胖便衣(約180以上的個頭,非常強壯)和兩名女便衣(審訊中間聽到她們兩個是七星拘留所的)旁聽。

負責審訊的員警上來第一句就問我是否認識王成,我說不認識,我只是在南站聽說建三江抓了唐吉田和江天勇兩位律師,這兩位律師我都久聞大名,因此前來看望,並希望給律師們存些錢。

負責審訊的員警幾次要求我承認這次聲援活動是有組織的,並且誘導我說誰組織了這次聲援。我對此一概不知,並多次強調,我就是個訪民,我來這裡是學習法律的,看望良心律師的。

在審訊中摘去頭套的過程中,我查看了這個審訊室的環境,發現辦公桌上有一個電話號碼,該電話號碼是:0454-5799425.

另外,在我去廁所的時候,我看到樓梯口牆上貼著一張值班表,表上寫著週一到周日的值班人員名單。我只記得週六的值班員警是趙洪偉或者趙洪軍(趙洪肯定沒錯,最後一個字記得不太清楚了)。

中午,大約12點多,他們去吃飯了,我聽到他們說準備了包廂等等。我仍舊被兩名協警看在審訊室。中午在他們吃飯的過程中,看我的女便衣以私人的名義給了我一個漢堡,另外一個協警看我凍的直哆嗦,丟給我一件軍大衣。自早晨開始審訊一直到現在,我只穿了一件襯衣,他們看我穿的少,還特意將審訊室的門窗都打開,在建三江只有幾度的氣溫下,我已經凍得全身麻木了。

下午他們回來的時候,那個胖便衣進門就對我踢了幾腳,罵我“別給臉不要臉”,另外我還發現他們的煙換了,上午都是普通的香煙,下午已經換成了軟中華。審訊我的員警開始讓我看上午做的筆錄,我看了筆錄上面寫道:涉嫌煽動、策劃、組織??????非法集會等內容。我同時也指出了筆錄中的很多不是我說的話。

最後,他讓我簽字,我拒絕簽字,拒絕簽字後,並將我的手用膠帶反綁,一直到下午他們快下班,我仍舊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最終,他們仍舊無法讓我簽字,就將我戴上黑頭套帶到一層的一個大約3平米的一個小房間內,我聽到李美青也在裡面。他們不允許我們說話。大約等他們吃完了晚飯,做筆錄的員警帶著兩個保安再次將我帶到了我做筆錄的房間,一進門,兩個員警一左一右將我的手臂控制住,然後,一個員警掐住我的脖子,將我頂在牆上,令我窒息。然後他讓其他員警將我身上的大衣脫掉,掐著我的脖子,一個勁地扇我的耳光。我不知道持續了多長時間,直到我昏倒在地,迷迷糊糊之間,我感到有人在背後踹我,罵我“裝死”,我稍稍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抽搐,他們可能看我確實不行了,找來一杯開水,還強行往我嘴裡塞了一顆紅色的顆粒。因為我在昏迷中,迷迷糊糊的聽到有人說“不簽字就給她吃藥”這讓我很擔心,一直不敢吞咽。後來口中的東西化了,我發現可能是一顆話梅糖。

我被打之後已經站不起來了,由兩個人將我扶起來,因為我全身發軟,只能佝僂著站在那裡,他們就這樣,再次給我做了筆錄,他們將我的頭套摘去,我看到打我的員警的警號分別為:151388和151394.另外,白天給我做筆錄的員警也在現場,只是少了白天的兩個便衣。

晚上的筆錄是151388這個員警負責做,他拿著我白天做的筆錄一直扇我的耳光,罵道:“你他媽做的什麼筆錄?”大約扇了七八下後,他開始給我重新做筆錄,並在筆錄上未經我口述,直接寫上我參與了“喊口號、打橫幅”等等。我看了一下他的筆錄,跟我所說的完全沒有關係,因此,我仍然拒絕簽字。最後,她問我你到底簽不簽,我仍舊拒絕簽字,我說:“你的筆錄上很多話,根本不是我的,你的很多問題我說我不清楚,但是你寫成我清楚,這樣的筆錄,絕不簽字”,然後他看我如此堅持,就讓兩個保安將我戴上黑頭套帶到一樓原先關押我的房間。

特別要說的是,在他們毆打我和給我做筆錄的時候,房間只有一個攝像頭,但是不知道是否在運行。後來在我拒絕簽字的時候,他們突然拿出了兩台攝像機對著我拍攝。還說:“不簽字沒關係,我們都把它拍下來。”

我回到了關押我的房間,已經接近癱瘓了,兩個保安將我放在一個拘束椅上(並沒有將我的手腳捆住),我迷迷糊糊的睡到淩晨。天還黑的時候,他們將我和另外九個人(另外三個人分別是邵澤海、袁顯承、李燕軍)陸陸續續地押上車,因為我帶著黑頭套,無法看到他們,也不知道他們被打的怎麼樣,只能聽到員警念名字,憑記憶記錄了下來。上去後,那個151394的員警撕掉了我的第一代身份證,並再次強迫我念:“法輪功是邪教”。最後,他還對我們惡狠狠的說:“你們永遠不要再來建三江,來了就拘你!“

後來他們就將我們中的五個人(我和李美青、張占、李燕軍、邵澤海)放了,其他五個人不知道被他們帶到哪裡去了。

在樓下的時候,我又看到李寶霖和薑建軍在樓下的一輛灰色麵包車內,不知道他們受到了怎樣的對待,直到現在,也沒有他們六個人的消息。

另外,在晚上他們吃飯的時候,我聽到張聖雨在我被關押的小屋旁邊的屋子裡,罵那些員警是奴才,我聽到很多人沖到旁邊的小屋裡拼命地毆打張聖雨。我還聽到張聖雨大聲說:“你們就是把我打死,我還是要說“,這時,我躺在拘束椅上,故意將頭垂下,從頭套的細縫中看到一個XJ153130拿著警棍參與了毆打,我很痛恨他們毆打張聖雨,因此將其記了下來。在毆打張聖雨的過程中,我們聽到很淒慘的叫聲,令人心痛難忍,我強烈譴責建三江這種法西斯暴行!特別譴責那個151388的員警濫用職權,對無辜公民進行殘暴的毆打!


劉士輝被暴力驅離

11/4/2014 [維權網] 劉士輝律師遭遇國保暴力毆打抄家並被強行驅逐出廣州

劉士輝律師遭遇國保暴力毆打抄家並被強行驅逐出廣州的情況實錄,暴力情形觸目驚心。


楊匡4月14號開審

13/4/2014 [維權網] 楊匡“偷越國境案”下週一開庭,妻子劉沙沙疑遭控制(圖)

楊匡“偷越國邊境案”4月14號,週一下午兩點半在深圳南山區法院204廳開庭審理。南山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新路3024號。敬請關注。

香港保釣船長楊匡涉嫌逾越國境案將於下週一開庭,妻子劉沙沙再度與外界失去聯繫。據劉沙沙在4月11日晚發出的消息稱:楊匡 下週一開庭。而我剛從家走到信陽,就遇上賓館查房。這意味著我會被後半夜帶走,或者明天一早堵住。我到不了廣東,這次見不到夫君了。


張少傑案開審

12/4/2014 [對華援助協會] 張少傑家屬聲明

劉衛國、趙永林二位律師在南樂縣法院審判張少傑時,據理力爭,辯護精彩!家屬十分滿意!

法院惱羞成怒,扣留他們不准離開。他們壓力很大,有律師證被吊銷的危險!

我們家屬得知後,為了保住這二位律師的工作,提出解聘他們。不是自願,實出無奈!特此聲明,以厘清外界種種猜測。 謝謝劉衛國、趙永林二位律師!

 

11/4/2014 [對華援助協會] 關注南樂教案:張少傑開庭全城戒嚴 兩律師被法院非法羈押數小時

海內外廣泛關注的河南省南樂教案進入審理階段。2014年4月10日上午,張少傑牧師涉嫌“詐騙罪”一案正式開庭審理。為了這次開庭,當地政府動員公、檢、法和宗教管理部門及各級基層政府一切力量,全方位地控制本地基督徒和外地來訪的記者或公民。開庭當日全城警戒,盤查一切外來人口和車輛,多名來聲援的外地基督徒和公民被控制或強行遣返。只有兩名家屬獲准進法院旁聽。庭審異常激烈,警方所提供的證據漏洞百出。由於律師提出的諸多問題公訴人和法官無法回答,因此當日庭審沒能完成,下午五點休庭,擇日再審。

4月9日下午開始,南樂局勢就變得很緊張。除了嚴密控制教會重點人物外,員警還把持各個路口要道,查驗所有外地進南樂人員的身份證。當地交警部門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扣押了張少傑牧師大女兒張慧馨的自駕車。在晚上十點左右,公安局把張少傑的太太、張慧馨和她一歲的女兒帶去公安局“詢問”,直到淩晨一點半才被送回家。3月10日上午全城戒嚴,法院周邊所有路口都是警車和員警把守,道路上到了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程度。法院四周無線電信號被遮罩,大量便衣員警在巡邏。知名維權人士王譯(程建萍)和華春輝剛到法院周圍便被員警控制,後來被王譯家鄉河南長垣的國保帶離南樂。其他來聲援和圍觀的大約十幾名外地公民都被便衣員警盯住,並分別被控制起來。

法院選擇了一個只能坐十幾人的小法庭開庭。張少傑家人只獲得兩張旁聽證,因此只有張少傑太太和小女兒閃閃進入了法庭,其餘都被政府人員坐滿,其中包括濮陽市宗教局的副局長。據張閃閃說:法庭審理中控辯雙方爭論異常激烈,辯護律師劉衛國和趙永林指出了南樂警方和檢察院大量程式違法的事實。聽了公訴人曆訴的張少傑牧師的所謂“犯罪事實”,其他旁聽人員都說張牧師原來不是罪犯,而是行公義、樂於幫助弱者的好人,南樂這次審判張少傑這樣的好人是丟醜丟大了。

鑒於關鍵證人李彩忍是兩月前被不明身份人員從張少傑家中綁架後一直失蹤至今,公訴人提供了李彩忍兩份書面證詞,但證詞上包括簽名等存在著嚴重的疑問。辯護律師再三向法庭請求需要證人李彩忍當面質證。但法官拒絕律師的這一合理要求。律師懷疑該證詞是刑訊逼供的產物或被非法誘供所作,因此如果證人不能出庭作證,那麼這樣的證詞就無法律效力。

張少傑在庭上說:“他們不給我被子蓋,不給我鞋穿。後來他們說要買被子和棉鞋給我,但是要按著他們的意思說。結果被子和鞋買來了,我沒有按照他們的意思說,他們就脫我腳上的棉鞋。”

由於控辯雙方在很多問題上爭論激烈,一直到下午五點休庭,法官宣佈擇日再審。休庭後法警居然緊縮樓道鐵門拒絕放律師出去,並多次改變扣押他們的理由:先是說被告人要上警車,我們出去不方便,後又來一大幫法警要對我們強制安檢,遭我們拒絕後,郭審判長又說我們必須簽完筆錄才能離開,我們說筆錄可以簽,但不能對我們採取這種強迫手段。兩名律師通過微博對外發佈了他們正在遭遇的荒唐的被法院限制人身自由的情況,網友從全國各地紛紛打電話給法院,譴責他們的違法行為。直到兩個多小時後,在山東省司法廳和泰安市司法局的協調下,濮陽市律師協會的孫會長開車來法院才把兩律師接出來。

對華援助協會自南樂教案發生直到現在,一直嚴密關注該事態的發展。南樂教案的實質是:政府因經濟利益而強制收回已經達成協議的教會建堂用地,教徒被迫去北京上訪尋求公正解決,當地政府動用黑社會手段非法截訪,並用一系列黑社會手段諸如非法綁架、毆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對待這些上訪基督徒和教會其他人員,直到構陷二十多名基督徒入獄。雖然在海內外強大的輿論壓力下釋放了大多數被抓的基督徒,但至今還有5名教會骨幹面臨刑事審判。當局還打壓該教會正常的宗教活動,導致當地幾千名基督徒不能正常地參加宗教活動。

11/4/2014 [維權網] 緊急關注:劉衛國、趙永林律師在南樂教案庭審後被拘禁在法院

11/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南樂教案張少傑受審 控方證言出自黑監獄

11/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南樂張少傑牧師被控詐騙案開庭

11/4/2014 [新唐人] 南樂教案開庭 當地戒嚴 律師被扣押(組圖)

11/4/2014 [民生觀察] 南樂教案開庭 當地維穩驟然升級網友被抓

8/4/2014 [對華援助協會] 關注南樂教案:張少傑牧師一案4月10號開庭,夏鈞律師呼籲信徒和公民圍觀


吳貴軍案開審

10/4/2014 [參與] 吳貴軍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辯護詞 (龐琨律師)

如果正義存在,顯而易見吳貴軍是無罪的

——吳貴軍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廣東翰泰律師事務所接受吳貴軍家屬的委託,指派本人為吳貴軍的辯護人,現發表以下辯護意見,請合議庭參考。

如果正義存在,顯而易見吳貴軍是無罪的!

公訴人庭審中認為“因為被告人吳貴軍在罷工中起到了主導作用,所以在堵塞交通秩序的行動中也應當是起到主要作用的,所以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辯護人認為公訴人這樣的推斷是非常不負責任的,用這樣的推斷來指控被告人犯罪是非常草率的,作為代表國家出庭的公訴人在法庭上使用這樣的邏輯是對法庭的不尊重,辯護人希望人民陪審員和審判長能夠嚴格用法律的思維和規定來評判本案。

辯護人認為認定一個人是否構成犯罪必須要用證據來證明,而不能僅靠推斷來推導。因為本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人吳貴軍是2013年5月23日工人堵塞交通秩序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或者指揮者,所以被告人吳貴軍應當無罪釋放。

6/4/2014 [FB] 吳貴軍案將會擇日宣判

公訴方的証據:

1、對方想通過筆錄證據證明有交通堵塞的事實和吳罷工期間做工人代表且有領導力的事實。

2、對方通過以上事實證明吳有能力領導且領導了當天遊行。

3、就算吳沒有領導當天罷工但也是因他組織罷工引起的,也是有關聯的。

辯護

1、筆錄證據取得違法,即只有一人詢問兼記錄,且同時詢問兩人,也沒有權利義務告知,所以不可彩信。

2、證據不能直接說明吳有實施被控訴的罪行。

3、證據都是帶有主觀推斷,沒有直接可以說明的證據。

4、懷疑有政府機關干涉檢察工作,否則不應該在沒有證據情況下被關押11個月。

當天很多細節很精彩,如對方誘導式詢問龐琨制止不了時吳很驚險的應對了,如針對告知書的發問龐讓法官給吳一份看避免誤解對答對吳不利,如針對收費買水當天橫幅製作等,還有孟說在對勞動站站長的詢問筆錄裡詢問人主觀判斷吳理性維權為鬧事等。(其實,孟一開口,就有大事不妙的兆頭,好在只是虛驚一場)

其實我覺得最給力的是吳,特別是最後的慷慨陳詞,把部分人的眼淚弄出來了,無人不為之動容,包括檢法。

吳大哥說:

「我今年42歲了,剛過不惑之年,我沒想到我會坐在這個位置上。今天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不應該是我,是那些無良的資本家,黑心的老闆,是那些官僚的政府工作員。我們背景離鄉到這裡打工,只是想讓家裡人過得好一點,只是想要拿到我們該拿到的。深圳的建設離不開我們這些農民工,但是最後我們卻拿不到賠償,各個部門也不理我們不給我們解決。

……

不好意思,我被關押了11個月,壓抑的太久了。

……

看守所裡看押都是販毒的,搶劫的~~,我在那裡是個另類,他們就會嘲笑我,他們嘲笑的不是我這個人,他們是嘲笑一個有良知有正義的人卻被關押起來。

我是無罪的。

大哥最後被庭警押離開時一直眼紅紅的回頭望在旁聽席的妻子和妹妹:「告訴家裡爸爸媽媽我很好,讓她們不要擔心!」

ps:公訴方提出判1-3年,龐認為對方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還如此下重判很矛盾也讓人懷疑,最後龐提出申請保釋。

我們記得差不多這些,當天開庭保安嚴密,連在旁聽席做筆記都不可能,非常遺憾,大哥的這一番說話在在顯示了中國農民工外出打工,被關押十月的辛酸,更甚者是作為一名工人代表的鐵骨錚錚!


高智晟無音訊

10/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高智晟50歲生日臨近 15個月無音訊家人再籲會見

今年4月20日是正在新疆沙雅監獄服刑的維權律師高智晟50歲生日,而他的家人已經將近15個月沒有得到他的任何音訊了。

耿和: “馬上就是你五十歲生日了,我們非常想念你,特別希望在你這個生日,家人能見你一面,這樣我們就都放心了。我還想說‘天昱非常想念你!昨天我無意中翻開日曆,看到天昱在8月1日日曆上這一天(的地方)寫著Daddy is coming soon (爸爸馬上要回來了)。我們都惦記著你,想念著你,我們都愛你!”


伊力哈木

10/4/2014 [英國廣播BBC] 被拘維族學者女兒在美出席國會聽證

10/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伊力哈木女兒指父親並非分裂份子

2014年4月8日,中國維族學者伊力哈木的女兒出席美國國會的中國問題委員會聽證會,她作證說,父親被捕是中國告訴世界,它不會容忍少數民族表達任何不同意見,即使是和平的表達也不能接受。(AFP)  在北京的伊力哈木妻子古再努爾向本台指,丈夫被刑拘逾3個月,至今沒有任何消息,她將與律師李方平見面,商討他再次到烏魯木齊,申請與丈夫會面,並要求律師查問銀行戶口凍結的原因。古再努爾說,大學已發放約3個月工資到丈夫戶口,新疆警方卻無故凍結戶口,令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古再努爾說: 我就想律師去新疆一趟,他們能不能進去裡面見過面,我們才知道他在裡面情況怎樣,他們(公安)到現在一句話都沒說。你們想一想,1月15日到現在,已經3個月,都沒有消息,他(伊力哈木)的媽媽天天在哭,特別擔心。

她又指,至今家門外仍有員警24小時看守,外出時有時會有人跟蹤。患病的家婆已出院,從烏魯木齊返回阿圖什巿,她與家婆通電話,對兒子仍未釋放感到擔憂,在電話哭泣。至於單獨在美國讀書的女兒,起初她也擔心其狀況,但女兒說她很安全。小兒子特別想念父親,大兒子這個月病了三次,他知道父親的事情,可能影響他的心情。

9/4/2014 [美國之音] 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女兒到美國國會作證

被關押的維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女兒菊爾.伊力哈木作證說,她父親從來沒有主張分裂,中國要真正解決維吾爾民族問題需要和這樣的學者溝通。她在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4月8號的聽證上說,她父親是一個誠實敢於說話的學者;中國官方對他父親的煽動分裂和仇恨、支持恐怖主義的指控是沒有根據的: “我的父親從來沒有主張分裂,中國政府逮捕我父親告訴維族人沒有人理會他們的正當訴求。現在我父親被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監獄,沒有人能探視他。”菊爾.伊力哈木還講述了他們一家人都因為父親受到牽連:“我的大弟弟變得很孤僻內向。他親眼看到我父親被帶走,所以他常常會做噩夢。”

9/4/2014 [SCMP] Jailed academic Ilham Tohti’s daughter slams China’s treatment of Uygurs before US Congress

 


阿卜杜克裡姆.阿卜杜外力(Abdukerem Abduweli)

12/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維族政治犯服刑23年後加刑五年 獄中絕食抗議性命危殆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被中國當局以“煽動分裂”等罪名判刑12年的新疆阿卜杜克裡姆.阿卜杜外力(Abdukerem Abduweli),刑滿之後被加刑11年,原本今年夏季出獄,但近期被當局再度延長刑期至2019年,對此絕食抗議,目前有生命危險。

總部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裡夏提星期五緊急呼籲中國當局停止迫害阿卜杜外力,並為他提供必要的治療。迪裡夏提告訴本台:“維吾爾政治犯阿卜杜克裡姆.阿卜杜外力,日前在烏魯木齊市第三監獄絕食抗議,而且目前他的身體狀況非常脆弱,並面臨著生命危險。由於無法承受在監獄內所遭遇的各種折磨,阿卜杜克裡姆決定進行絕食抗議當局對他的極端迫害”。

迪裡夏提說,59歲的阿卜杜外力出生在新疆庫車縣:“他本人1990年11月被中國當局指控他非法組織政黨,煽動分裂,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罪狀,判處12年徒刑,但刑滿時,當局又通過各種手段加刑並繼續關押在獄中,至今為止在監獄度過了23年。他原本在2014年6月13日應當被釋放,但當局已口頭通知他將再次加刑五年。阿卜杜克裡姆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決定絕食抗議,包括要求申訴等權利。家屬要和他見面也受到各種阻撓,近期剝奪了家屬的探視權”。

迪裡夏提還說,根據來自當地的消息,阿卜杜外力在服刑期間,長期受到迫害,身體極差,他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事件:“而且當局也拒絕其保外就醫的申請。目前,我們對他的身體狀況非常擔憂,我們強烈呼籲國際社會採取有效措施,關注他目前的個人處境,並再次敦促中國政府立刻釋放阿卜杜克裡姆,並及時為他提供一切所需的醫療援助”。

迪裡夏提引述最近來自新疆各監獄回饋的資訊說,維吾爾族政治犯的處境令人擔憂:“維吾爾政治犯在獄中普遍遭到變相折磨,被關押的人長期不僅在肉體上,在精神上也對他們折磨”。


丹增德勒仁波切

8/4/2014 [唯色博客] 今天,丹增德勒仁波切被捕、被下獄整整12年

今天,2014年4月7日,是丹增德勒仁波切於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縣被捕整整12年的日子。他被判無期徒刑,被關押在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的川東監獄。他蒙冤入獄,是當時從四川省委書記升任公安部部長的周永康裁定的第一個大案!

對於藏東康區成千上萬的藏人而言,丹增德勒仁波切是今生今世的精神支柱。正在牢獄遭受苦難的他,是籠罩在這廣大地區的人民心中難以承受的痛。這十二年來,當地幾乎沒有歡樂的節慶,多少老人在見不到他的遺憾中哭著離世。

這十二年來,三萬多藏人在一封封請願書上連署簽名、按手印,並派代表到人生地不熟甚至語言不通的成都、北京上訪,表示“我們無法承認對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判決,需要重新審理所謂的‘爆炸案’”,許多藏人因此被抓、被打、被判刑,但至今仍不放棄,與受苦的上師共患難。

這十二年來,在境外,每逢丹增德勒仁波切的誕辰日或受難日,無論在印度南部的哲蚌寺、甘丹寺以及其他諸寺,無論在紐約、倫敦還是全球各地的流亡社區,包括丹增德勒仁波切的眾多弟子在內的許多藏人,總是會聚集在一起,舉行祈福法會和抗議遊行。

8/4/2014 [視頻] Tenzin Delek Rinpoche: 12 Years A Prisoner

4月7日是 #圖博 #西藏 #良心犯 #丹增德勒仁波切 被囚禁12年。全球行動日 #自由丹增德勒仁波切

Join the Global Day of Action for Free

8/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營救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活動在全球展開

2014年4月7號是四川理塘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被監禁十二周年日,自由西藏學生運動及丹增德勒仁波切的眾弟子在世界多地展開營救活動,呼籲中國政府給予無罪釋放。今年64歲的丹增德勒仁波切被中國政府以涉嫌“煽動分裂”、“製造成都爆炸案”及“非法持有槍枝和彈藥”等罪名,於2002年4月7號拘捕,同年12月2號,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5年被改判為無期徒刑。根據四川甘孜州境內的不同消息人士曾向本台表示,丹增德勒仁波切在獄中遭受著各種折磨,罹患心臟病、高血壓、關節炎等多種疾病。據探訪者透露,他的身體狀況極其惡劣,兩腿不能站立,只能靠輪椅代步。


西藏其他被捕政治犯

10/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西藏索縣兩藏民被捕 青海瑪多縣轉經輪被拆除

流亡印度的那曲索縣藏人、西藏四水六崗組織駐達蘭薩拉分會會長阿旺塔巴星期三向本台表示,西藏那曲地區索縣赤多鄉第四村藏民次郭和另一名不知名的藏民于3月30號被當局拘捕。阿旺塔巴說:“他們兩人遭拘捕的原因也是被當局指控通過手機互傳有關西藏問題的圖片和短信。他們被警方帶往索縣,但不知被關押在何處。兩人被捕的兩天前,即3月28號,同村村民仁青旺堆和普次以相同的指控罪名被當局拘捕。”

阿旺塔巴表示,地方藏民無故被捕遭毆的事件時有發生,但因當地處於當局的嚴控中,加上網路、電話等通訊管道被封鎖,無法及時瞭解詳情。

阿旺塔巴說:“3月29號,索縣赤多鄉藏民瓊達和更敦丹傑被鄉政府傳喚後,遭到嚴重毒打,其中瓊達在一天后獲釋,但是更敦丹傑被連續毒打三天后才被釋放,導致其肩胛骨骨折,一隻手不能動。他們被傳喚是因近期在赤多鄉鐵橋出現了用紅油漆塗寫的‘西藏獨立’標語,而他們兩人都住在鐵橋附近,當局因此懷疑是兩人所為。”

阿旺塔巴表示,自從索縣赤多鄉鐵橋出現“西藏獨立”標語後,當地不少僧俗藏人被當局視為嫌疑人遭到盤問、拘押和失蹤。

 

10/4/2014 [西藏之頁] 藏人抗議中共視頻流傳境外

昨日(2014年4月8日),西藏德格縣瑪尼干戈鎮一名藏人高呼口號並拋灑傳單抗議中共當局,隨後遭到中共軍警的抓捕。

據西藏境內流傳出來一段視頻顯示:昨日(4月8日),西藏德格縣玉龍瑪尼干戈(現甘孜州德格縣瑪尼干戈鎮),一名藏人青年高呼“達賴喇嘛尊者永久駐世”拋灑傳單。當前無法獲悉這名藏人的姓名,年齡傳單內容等的具體情況。

據消息人士稱:這名藏人青年已遭中共軍警抓捕,目前下落不明。(視頻)

12/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四川德格縣一藏人示威被捕

四川甘孜州德格縣瑪尼干戈鄉境內的一位藏人男青年一手拿著裝滿傳單的袋子於星期二(4月8日)地方時間下午約3點15分在街上一邊拋撒傳單、一邊高呼“祈願達賴喇嘛尊者萬歲”、“願幸福陽光早日普照西藏”等口號獨自展開示威遊行。消息人士通過文字表示,示威事件發生沒多久,地方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將他拘捕帶走。目前暫不清楚該名示威藏人的名字等具體情況。

 

10/4/2014 [對華援助協會] 四川藏區三基督徒被拘 信徒被抓打提行政覆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縣近期三名基督徒因宗教事務,導致被警方毆打及行政拘留(其中一位藏族婦女),現已獲釋。其中一位信徒是巴塘縣地稅局工會主席張峰,他星期三(4月9日)向該縣政府提出行政覆議,要求縣公安局撤銷處罰,但他受到來自本單位的壓力。

本協會日前收到基督徒發出的緊急代禱求助稱,3月18日,在四川巴塘傳福音的王悅姊妹,因在街上發基督教單張而被抓。一名叫張峰的弟兄前往公安局瞭解情況,被指是幕後指使者,處於行政拘留十天。3月28日張峰獲釋時,他的藏族妻子(也是基督徒)卻被拘留十天。

 

9/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四川巴塘自焚事件後藏民被教育 傳自焚尼姑被監禁

四川巴塘縣發生首例自焚事件後,中國當局近日在當地加強嚴控,並對村領導為首的藏民展開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印度的西藏人民議會議員指當局此舉對“維護穩定、長治久安”不會帶來任何好處。另據巴塘縣一公務員向消息人士透露,自焚尼姑已被監禁。益西洛丹表示,巴塘縣各主要街道仍有軍警戒備:“當局在巴塘境內展開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時,也加大了對當地的控制,不僅在各街道部署公安和武警,還不時盤查過往藏人,並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當地藏民透露,面對軍警的強制管控,令他們每天行坐不安、心情緊張。”

益西洛丹表示,據巴塘縣一名公務員透露,自焚尼姑卓瑪已被監禁。他說:“由於當局對巴塘境內實施空前戒備並不斷威嚇藏民,使當地藏民不敢提自焚等敏感話題,因此近日通過一位巴塘縣公務員提供的消息得知,自焚尼姑已被監禁。聽此消息後,再度聯繫當地藏民查詢,但卻回答‘以後再說’。目前由於巴塘僧俗藏人正被思想教育,暫時不便聯繫。”

 


張林

8/4/2014 [推特] 張林眼睛視力下降,眼眶腫脹有痛,去醫院治療過不見好轉

劉曉原律師 ‏@liu_xiaoyuan  Apr 7 上午在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張林,自從去年12月18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後,張林案仍在延長審限中沒有作判決。他的精神狀況還好,但眼睛視力下降,眼眶腫脹有痛,看守所帶他去醫院治療過,不見好轉。他告訴我,上個月下旬廣東佛山警方向他瞭解天理參與小安妮失學聲援活動。張林認為,天理只是接受他的委託,根本不是組織策劃者。佛山警方沒取到有用的證據,沒做筆錄就離開了。


陳風強

12/4/2014 [推特] 陳風強案推遲到五月開庭

劉曉原律師 ‏@liu_xiaoyuan  今天從江門到珠海,上午會見了陳風強,下午到金灣區法院遞交要求公開開庭審理申請書和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法官稱,16日不能開庭,改為召開庭前會議。經過投訴,案件又推遲到五月開庭。珠海陳風強,因為土地和房屋維權,從1998年開始上訪,到2013年8月最後一次被抓,期間十五年,無數次進京上訪,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還兩次被判刑坐牢,打過多場行政官司。如今,又面臨第三次牢獄之災。Apr 7 珠海訪民陳風強被控遺棄罪案,法院定於16日上午不公開開庭審理。去年,他的腦癱兒子被聯防隊“照管”三年之事引起線民廣泛關注。陳風強的說法是自己坐牢回來後,政府怕他帶腦癱兒去上訪;政府說法是他故意把孩子推給政府。我認為,法院對案件不公開審理,並不是為個人隱私,而是擔心真相曝光

10/4/2014 [推特] 陳風強的“非法遺棄”案

賴永獻 ‏@aac_  陳芽的養父陳風強,因“非法遺棄”罪將於4月16日上午10點在珠海金灣法院開庭,紅旗藝術學院旁邊。家屬希望更多朋友過去圍觀。陳風強的哥哥陳風榮,陳風明將作為證人在陳風強的“非法遺棄”案中出庭作證。1.據他們說當時陳芽等三個小孩由政府派保安看護,住在政府租的房子裡,陳風強出獄後看望了三個小孩即到北京繼續上訪。2.之後房東說政府沒給租金要趕小孩走,他們才把兩個正常小孩帶去北京。而陳芽則因無法獨立外出而一直被保安控制無法帶走,此事根本不構成遺棄罪。


秦志暉(秦火火)案開審

12/4/2014 [蘋果日報] 網絡紅人「秦火火」帶笑認罪

內地網絡紅人、網名「秦火火」的網絡推手秦志暉,被當局指控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一案,昨早在北京朝陽法院公開審理。秦在庭上臉露笑容並承認控罪,他又就造謠對楊瀾、羅援、張海迪等人的名譽造成打擊表示歉意和內疚。

12/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秦火火尋釁滋事案開庭審理 輿論質疑當局選擇性執法

庭上,秦志暉全程帶笑,承認了控罪,並向楊瀾等人道歉。而在最後陳辭時,他感謝了曾經工作的公司、看守所、辯護律師、記者及父母等。庭審至當天下午兩點半左右結束,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

12/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打擊網上謠言第一案﹕秦火火認罪

北京朝陽法院對庭審在微博進行直播,部份庭審內容如辯護律師辯詞沒有顯示。微博有關秦志暉在最後陳述時指,他為此付出代價太大,失去了自由、工作、與家人團聚及網路世界的樂趣,他希望大家珍惜網路空間,做個有社會價值的人,希望可警示他人,他就是前車可鑒。同時,他也對其他人聲譽帶來不良後果致歉。

關注互聯網的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指,案中被誹謗的楊瀾等人,不是國家領導人或國家元首,不明為何以公訴案來處理,這也是程式上問題。此外,他認為網路是虛擬空間,雖然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釋,但他曾向全國人大寫個建議信,網路跟現實空間不一樣,刑法規定尋釁滋事罪是現實中的尋釁滋事。不過,最高法院擴大這個司法解釋,其實該部門沒這個權力,應由全國人大通過。他又指,當局實際想控制網路,因為網路成為民眾輿論陣地,他們想拿秦火火這一案件整治互聯網。

劉曉原說: 從我個人來認為,不是把他(秦火火)作為普通案件來辦理,他們就想拿這個案件來整治互聯網。現在的互聯網,他們說所謂正能量等方面的宣傳,就把他作為這樣典型的案例,特別最高法院作司法解釋,很明顯就是為了秦火火這一案件。現年31歲的秦志暉於去年8月被捕,其後多名網路紅人如董如彬﹑美籍華商薛蠻子,網名“立二拆四”的楊秀宇等亦先後被捕。

10/4/2014 [德國之聲] 秦火火損害誰的形象?

財訊網發佈的評論則點出一批網路意見領袖的名字,稱”每一次秦火火製造的謠言,都得到薛蠻子、何兵、李開複、雷頤、五嶽散人、李承鵬、老榕、任志強、潘石屹、陳志武、茅于軾、袁騰飛、陳有西、張鳴、吳祚來、賀衛方、羅昌平、叢日雲、梁秀波等網路公知、大v們的鼎力轉發和評論”。知名法學教授賀衛方公開表達抗議,財訊網表示道歉。

隨後,在網路披露官員腐敗資訊的記者劉虎、經常發佈批評中國政府言論的投資人薛必群(線民薛蠻子)、支持新公民運動的企業家王功權等網路”大V”都先後以”造謠”、”嫖娼”及”尋釁滋事”等罪名被抓。


記者被捕:李斌、胡亞柱、劉維安

11/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京華時報》李斌傳被帶走 南方報系兩記者被起訴

有微博週四(10日)指,曾報導農夫山泉水質有問題的《京華時報》記者李斌被公安部門帶走,與李斌接觸過的多家企業人士亦曾被公安查問。《京華時報》去年4月報導農夫山泉水質低過國家標準,不如自來水。報章連續28天用67個版面,對農夫山泉作出負面報導。農夫山泉翌日即反駁《京華時報》,指產品標準嚴于國標和地方標準,質疑報導背後有黑手,農夫山泉其後向報章索賠6000萬元,並向廣電局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導,要求當局查處。

另外,南方報系記者胡亞柱及劉維安被指利用負面新聞敲詐勒索受賄案,當局正式立案起訴。

中新社報導,案件涉及韶關房地產老闆爭地事件,房地產老闆魏振順用虛假訴訟,希望爭取沙洲區一塊地,並通過該兩名記者,希望通過媒體向法院施加壓力。兩名記者先後報導有關事件,檢察院指兩名記者在事後收取了 36.5萬元賄款。檢察院還發現,兩人曾在河源﹑茂名﹑深圳等地利用負面新聞,敲詐﹑索取賄賂等手法犯案。


正式被逮捕:李沃求、趙書琴、李乃堂

12/4/2014 [推特] 李沃求刑拘37天後正式逮捕

劉曉原律師 ‏@liu_xiaoyuan  今天是廣東土地維權人士李沃求被刑拘羈押第37天,下午家屬收到了逮捕通知書。4月10日在廣東鶴山市看守所會見李沃求。因征地糾紛李沃求被控詐騙關押近3年,去年宣判無罪。3月1日李沃求與44個村民開九輛車赴京上訪,在河北邢臺市遭交警攔截,被廣東截訪人員抓回,後被當地警方以妨害河北交警執行公務刑拘。河北交警配合廣東攔截訪民,廣東公安為河北交警查妨害公務,配合得天衣無縫

 

10/4/2014 [六四天網] 河南警方尋釁滋事罪逮捕趙書琴

河南許昌長葛喬芳靜稱,我母親趙書琴原籍新疆,現在河南許昌長葛生活。我家因人身權益受到侵犯和威脅,多次報警均無答覆,而壞人們幾次三番來我家搞破壞,焊門砸人搶手機砸手機拆屋頂,報警多次不立案。所以走投無路之下2014年2月12日我媽和我去政府門口找領導哭訴求救,反被強行抬出去,我願意自行離開的情況下,卻被穿制服的人抓著帽子和圍巾倒著拖行數十米以至於呼吸困難身體不適,我媽就在門口和穿制度的人理論,卻被豫k3535警車強行帶走,當天就在和尚橋鎮派出所審訊。次日我家接到派出所民警刑事拘留通知書。我媽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刑事拘留,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3月7號,家人接到民警電話說我媽趙書琴以尋釁滋事罪被逮捕,但尚未收到逮捕通知書。

 

11/4/2014 [維權網] 百名三線學兵連成員在陝西省政府門前集會維權聲援李乃堂

因為參與維權,2014年2月28日,陝西三線學兵連維權代表李乃堂被西安警方刑事拘留,近日李乃堂已經被西安檢察院批准正式逮捕,罪名是“非法聚會罪”。同時有另外兩名維權代表楊克強、李海龍也遭到警方拘押。

8/4/2014 [維權網] 陝西三線學兵連維權領袖李乃堂被正式逮捕

近日,陝西三線學兵連維權代表李乃堂已經被西安檢察院批准正式逮捕,罪名是“非法聚會罪”。同時有另外兩名維權代表楊克強、李海龍也遭到警方拘押。2014年2月28日,陝西三線學兵連維權代表李乃堂被西安警方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中間拉紅旗者為李乃堂先生)


徐光、譚凱被刑拘

11/4/2014 [參與] 徐光、譚凱被刑拘  徵聘律師啟事

中國民主黨人、維權人士徐光、譚凱先生因言獲罪,現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羈押於杭州市西湖看守所。誠聘有志有意之律師為徐、譚二位元志士提供法律服務。連絡人吳遠明,電話:13396573202。

8/4/2014 [參與] 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關於徐光、譚凱被刑拘的嚴正聲明

6/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浙江六異議人士被傳喚兩人遭刑拘 涉網路聊天談及中國民主黨

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六名成員4月2日至4日被杭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傳喚,其中徐光和譚凱已經被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刑事拘留,現在被羈押在看守所。在杭州的民主黨人陳樹慶4月5日表示,兩人遭刑拘可能與在微信聊天群提及中國民主黨有關。

(圖片:左起:朱虞夫,毛慶祥,譚凱,王榮清,吳義龍,陳樹慶,沈建明等)

浙江杭州警方上周對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成員展開大規模傳喚行動,共有六人遭傳喚,其中徐光與譚凱4月2日被公安局傳喚不久,遭刑事拘留。浙江民主黨人陳樹慶星期六(4月5日)告訴本台:“他們兩個都被刑拘,徐光關在杭州市看守所,譚凱關在西湖區看守所”。

 


取保候審:劉曉芳、邢鑒、柳學紅、王晶、姜成芬、李春華、唐家維、天理、丁靈傑

12/4/2014 [維權網] 因關注曹順利被北京警方刑拘的維權人士劉曉芳取保候審獲釋

4月11日晚8點多鐘,北京維權人士劉曉芳在被羈押一個月後,終於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從海澱區看守所獲釋。

據瞭解,3月11日當天,劉曉芳女士剛剛與曹順利的弟弟見面回家,轄區派出所員警就開始敲門,開門後,七八位海澱區國保沖進門,劉曉芳女士來不及向外界發出消息即被控制,在家中遭到查抄後,警方將劉曉芳抬上警車,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其刑事拘留。劉曉芳拒絕在任何文書上簽字,在抗議過程中,大胯拉傷,直到現在回家了仍隱隱作痛,行走不便。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劉曉芳女士被提審三次,由於抗議非法關押,她犯了高血壓。

4月11日晚,劉曉芳在被非法羈押一個月後獲取保候審,被轄區派出所接出看守所送回家中。

 

13/4/2014 [六四天網] 公安部錦旗案 刑拘天網義工姜成芬遭強行取保

4月12日遭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的天網義工姜成芬來電稱,今天下午17時,員警把我押出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給我一份取保候審通知書要求我簽字,我拒絕,要求北京警方依法處理,要麼判刑要麼無罪釋放。現在,一個北京員警正在我身邊,我要求他立即無條件釋放我,不能把我交給不認識的人。我已被扣押在一台商務車上,被幾個不認識的人強行押送回四川,安全完全沒有保障。

 

13/4/2014 [六四天網] 天網義工李春華拒簽字畫押 北京警方強行取保

4月12晚,與姜成芬、李紅同案的天網義工李春華出來了,但有三個人來接她,是取保候審,但什麼手續他都沒辦。

繼本月上旬天網義工邢鑒、柳學紅、王晶取保候審後,今天,天網義工姜成芬、李春華也遭強迫取保候審。目前,僅見證16農民舉牌挺薄熙來的義工楊秀瓊已非法關押6個多月,尚未處理。

 

10/4/2014 [六四天網] 六四天網三記者已取保出獄 姜成芬李春華在押

據悉:天網記者邢鑒在4月7日被要求簽署《取保候審告知書》等。警官警告:邢鑒你不許再和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等境外媒體聯繫,若是聯繫隨時收監,若違反《取保候審告知書》條例將被再次送到看守所進行羈押。每月必須到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淮河派出所報到一次,出息縣範圍也要申請。

而另一天網記者柳學紅柳學紅在看守所遭用刑,戴上腳鐐手銬並綁在一起,上厠所只能4﹑5個人抬。釋放時警方要求柳學紅不准與六四天網來往。4月8日,柳學紅已被員警押送回湖北襄陽市,目前失去聯繫。

天網記者王晶雖然出獄,但又被吉林市刑警隊傳喚。知情人估計是因為2014年11月22日前往吉林省高級法院拍攝記錄民眾請願一案,並將相關圖文發給六四天網。

8/4/2014 [六四天網] 邢鑒,柳學紅出獄

 

10/4/2014 [六四天網] 北京警方取保候審湖南訪民唐家維

湖南訪民唐家維稱: 3月5日我被送往北京西城區看守所,次日我如實向提問民警陳述事實,另外我被迫說明我在河北打工。第三天一張寫有我因流竄作案決定延長拘留一個月的拘留證給我簽字了(3月5-4月4日)。4月3晚,預審人員提問我,他要我對我扔材料的事認罪!我拒絕,我說我是找領導申冤,找領導維護我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的!我只承認自己違反了治安。次日釋放我,卻被簽一份取保候審單(尋釁滋事罪,羈押期滿,案件未結)。我地方政府以梁中斌領導為首的3名接訪人員在看守所門口向我表態,承認我是個很冤的人!但我的冤案還可能是冤而為結!

 

9/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天理取保候審

廣東維權人士天理被刑拘一個月後,亦獲取保候審。廣東維權人士天理(原名陳啟棠),週二(8日)獲取保候審。剛獲釋的天理向本台指,上月8日晚上,他被佛山巿警方帶到派出所,被指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柣序”罪刑拘。3日後,警方把罪名改為涉嫌“流竄作案”罪,之後並未提審。

天理又指,警方將去年他到安徽合肥聲援張林女兒張安妮上學,張林的法律委託書抄走。天理說,他相信被抓是因涉及廣東江門棠下和雅瑤鎮村村民的土地糾紛。上月1日30,多名村民到北京上訪,其後,21名村民遭到刑拘。天理正在組成江門律師團及網友團,捍衛訪民權利。江門當局懷疑他幕後策劃訪民到北京,但沒有證據,因此用其他原因把他刑拘。

天理說: 可能劉曉原在網上說張林事件再發酵,他們(警方)3日後換一個罪名,指我“流竄作案”,一直未提審直至今日。其實真正是江門那件案,他們說我在背後策劃。

 

8/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丁靈傑目睹多名訪民在看守所被虐待

河北維權人士丁靈傑,被北京巿公安局刑拘在豐台區看守所33天,上週六(5日)她被取保候審。丁靈傑向本台指,上月3日,她被員警抓到天安門派出所,翌日以尋釁滋事罪刑拘。警方指她在天安門拉橫幅,她否認有其事。半年前,她曾在天安門拿個“冤”字拍照,照片被放在民生觀察,另當局又指,她曾捐款給許志永,警方把所有事情混為一談,直至上週六才獲釋。

 


刑拘:杜文學、丁雅軍、宋桂青、劉汝力、許海鳳、葛志慧、冉崇碧、柴梅香

9/4/2014 [權利運動] 癌症訪民杜文學攙扶病危妻子到公安部自焚被刑拘

內蒙古通遼訪民杜紅致電權利運動,稱絕望中的父母親相互攙扶,於2014年4月6日上午到公安部放炮鳴冤自焚,欲夫妻倆共赴黃泉。目前,身患癌症的父親杜文學已被北京市東城區公安分局刑拘關押,杜母彭桂蘭被遣返家中,病情更加嚴重,無錢醫治。

9/4/2014 [自由亞洲電台] 訪民父母企圖自焚獲警阻止

杜紅表示,患癌的父親杜文學已被公安以“影響社會治安”刑拘,被關押在東城區看守所,母親彭桂蘭近日因心臟病加重獲釋放,被送回通遼巿。杜紅說: 到了派出所放了炮,放炮完了(準備)點火自焚,未曾點,員警把他們全圍住,在這個情況下把父母帶走,東郊民巷把他們帶走的。帶走了以後,他們老兩口檢查,檢查完了我媽被地方送回去,父親被拘留。

事源上月11 日,母親到北京為杜紅及家人上訪,被通遼截訪人員押回當地,心臟病惡化,由通遼巿醫院河西分院轉到巿第一人民醫院。該院沒法治療其母,要到北京醫治,並要動3次手術,每次費用十多萬,但家人上訪多年已沒錢,母親曾向地方政府求助到北京治病。本月初,她由父親陪同,到北京阜外醫院準備住院,地方政府拖延不付費用,於是周日到東城區東郊民巷派出所欲自焚。二人被捕後,杜紅曾致電公安部門要求釋放,遭到拒絶。

 

9/4/2014 [民生觀察] 黑龍江訪民丁雅軍 今由“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

黑龍江鶴崗市維權人丁雅軍(音)的哥哥說,他的妹妹丁雅軍(音)今天在北京市西城行政拘留所內拘留期滿,但是卻被當局轉為了刑事拘留。

據瞭解,丁雅軍(音)是在今年兩會期間,被北京市西城區警方予以行政拘留的。今天,是他拘留期滿的日子,很多訪民都以為他會如期獲釋。但是,今天上午,很多訪民們在拘留所門前苦苦等待了許久,也沒有等到丁雅軍的獲釋現身。到了下午14:30許,丁亞軍的哥哥突然從黑龍江鶴崗市打來電話,告訴大家說,北京市西城區拘留所剛才通過電話告知他,他的妹妹丁亞軍(音)已經被轉批捕了。

 

8/4/2014 [維權網] 山西訪民宋桂青因上訪被以涉嫌“偽造身份證”逮捕

山西訪民宋桂青在京上訪反映孝義市公安局偽造證據,包庇殺人犯,幫助嫌疑人減輕懲罰,卻於2014年2月27日,被北京警方送往久敬莊關押,2月28日被孝義市公安局押回後以其涉嫌“偽造身份證”的罪名刑事拘留,3月25日被孝義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在被羈押在孝義市看守所。

 

8/4/2014 [民生觀察] 山東省長島縣多位訪民兩會期間被行拘 劉汝力轉刑拘

山東長島訪民劉汝力就是因為實名舉報張延廷利用職權侵吞海島政策、造假保送女兒上南開大學等事,遭到張延廷瘋狂的報復:就在2014年3月3號,派公安局把到中南海告禦狀的駱衛東、唐玉霞、劉汝力抓回,當天將劉汝力由公安拘留十天,接著法院拘留15天,直到當月30號,也就是25天后,還是沒把劉放出來,經家人報案,才得知劉汝力又被轉為刑事拘留!唐玉霞被拘5天,駱衛東120萬的(法院利用查封扣押方式夥同犯罪分子搶佔長達10年的刑事犯罪案)賠償案僅給20萬,還威脅說若不接受就是劉汝利的下場!

 

8/4/2014 [民生觀察] 河北丁靈傑獲釋,曝多人在押、受刑

被刑拘33天后獲釋的河北丁靈傑向工作室透露,她因半年前給許志永捐款,並在互聯網上留有照片與14年3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捕。4日以尋釁滋事罪被關押到了豐台區看守所。

在看守所和北京訪民葛志慧關在一個監室,葛志慧手腳全被銬著。管教還告訴負責監視室內被監管人員的“號長”說“點死她”。(意思就是打她的小報告)

葛志慧一直在揭發看守所不按規定辦事,並說自己無罪。後來她被調到了8號監室,被重點監控。沒過幾天葛志慧就被送到了醫院,我們號被調去看守她的人回來說她病的很嚴重,據說是癲癇。

10來天后葛志慧出院回來被關在2號監室。丁靈傑在3號監室就聽到了葛志慧在喊,我們無罪,要求無罪釋放。

在看守所檢察院提審時,丁靈傑還看到了冉崇碧被戴著手銬、腳鐐。

和丁靈傑關在一個監室的還有河北邯鄲的柴梅香。她是被北京市右安門派出所從邯鄲老家抓來的。

還有上海的邵鑠蘭在馬家樓被抓,她們兩個都是因為網上有照片被抓的

山東淄博的張楓英則是在幫訪民逃脫抓捕時被抓。四川的代瓊芳姐弟四人3月3日在北京市豐台區榴鄉路爬高壓線塔被判處了兩個月拘役。

北京陳欣等九人因拆遷到中南海喝敵敵畏自殺,也被關進了豐台看守所。

 

7/4/2014 [權利運動] 許海鳳由行拘轉刑拘,疑北京公安與無錫腐敗當局做交易

昨天,本來是江蘇無錫被強拆難民許海鳳被北京西城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獲釋的日子,訪友們前往西城拘留所等待一天,結果沒有看到許海鳳出拘留所。此後,許海鳳的家人打電話到西長安街派出所詢問,得知第一次進京喊冤的許海鳳已經由行政拘留改為刑事拘留。2014年4月1日下午15點,江蘇無錫房屋被偷拆的難民許海鳳陪同婆婆、媽媽、女兒、三個月大的外甥女,共計4代五口人到中南海,由83歲婆婆周靜娟敲鑼,兒媳婦許海鳳撒傳單,揭露無錫黑拆遷、黑監獄、黑司法,結果被口頭告知處以行政拘留5天。

 


被拘留及失踪的訪民:劉喜珍、劉喜珍、李燕軍、孫立勇、應立剛、鄭祿英、鄒紅萼、劉愛萍、伍立娟

12/4/2014 [民生觀察] 維權人劉喜珍 祭掃楊佳墓後被拘留

近期,江西新余維權人劉喜珍,在4月5日與維權人李燕軍、孫立勇、應立剛、鄭祿英等人,一同前往北京楊佳墓祭掃後失蹤,他的丈夫經多方尋找也未獲其行蹤。今天上午,劉喜珍的丈夫經朋友指點,致電北京市石景山看守所後獲悉,他的妻子劉喜珍現正關押在該看守所內。

11/4/2014 [參與] 尋人啟事:幾位公民4月5號去楊佳墓被抓,至今下落不明

11/4/2014 [維權網] 長沙維權人士鄒紅萼被以“詐騙”罪刑事拘留(圖)

2014年4月6日,正在長沙市長沙市中醫附一治病的長沙被拆遷戶鄒紅萼(13875924886),在4月6日淩晨3點左右,被雨花區公安分局抓捕,罪名是“詐騙”,現在被關押在長沙市第二看守所。黎托鄉派出所4月6日淩晨3點多通知鄒紅萼的女兒鄒立到派出所領取鄒紅萼私人財物,但拒絕家屬見面、拍照取證。

 

13/4/2014 [六四天網] 山西“見訓誡書就拘留” 劉愛萍拘10日

山西省霍州煤電辛置礦多經公司玻纖廠職工劉愛萍稱,4月12日淩晨4時許,我被地方公安局送回地方,派出所隨即開始錄筆錄,警方稱“見訓誡書就拘留”,我之前幾張訓誡書才拘留一次,現在見訓誡書就拘留,我說怎麼馬家樓的人怎麼那麼少呢,可能就是這個原因,看來我以後也不能去馬家樓了,去得多了會定罪名,刑事拘留。

 

13/4/2014 [權利運動] 伍立娟拒“餡餅”被黑監獄,知湖北李鴻忠當局有多黑

2014年4月8日晚,一萬元如“天上掉餡餅”砸中維權10年未果的工行斷友伍立娟後,誠惶誠恐的伍立娟連續向潛江市政府、紀委、信訪、公安等部門退這一筆莫名其妙的鉅款,但這些部門都說送錢的人不是他們請的,讓伍立娟照單全收就是了。結果在前天(11日)上午9點,伍立娟發出資訊,告知自己被“請”進潛江市周磯街道的一所黑監獄中,目前已經超過48小時。

12/4/2014 [民生觀察] 湖北潛江維權人伍立娟失蹤 或遭非法軟禁維穩

 

獲釋:朱金安、譚愛軍、趙廣軍、王素娥、王喜灝、李學惠、黎容好

12/4/2014 [維權網] 被刑拘的上海失地農民代表朱金安無罪釋放(圖)

4月11日,上海浦東新區失地農民維權代表朱金安被無罪釋放,釋放時朱金安由為身體極度虛弱由兩人攙扶著走出看守所,目前朱金安躺在床上不能行走。據已經70歲的朱金安老人講,在看守所被犯人打過,浦東新區公安局局長找其談話說:共產黨是一黨執政的,我們的政府是獨裁的,你不擇手段搞政府,所以政府也要不擇手段的搞你……2014年3月20日朱金安在征地養老問題為失地農民爭取利益,在新區信訪辦談話時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羈押在浦東新區看守所。

 

12/4/2014 [民生觀察] 廣西維權人譚愛軍失蹤月餘 今被押回廣西

(11日下午,據維權消息人士愛嘉稱,譚愛軍失蹤一個月後,今天被北京警方釋放,現正被押回廣西的路上,預計明天可以到家。隨即,本工作室撥打了譚愛軍的電話,但卻顯示已關機。之後,經本工作室多方打聽,有幸找到了譚愛軍妻子的電話(13036959000)。致電其妻後,她向本工作室證實了上述消息,並說她已經與尚在北京的譚愛軍通過電話,他是今天下午被釋放的,目前正在維穩人員的陪同下進入北京火車站候車,他們購買的火車票是今天晚間的,預計明天就可以到家。本工作室還詢問了譚愛軍妻子,譚因何被拘?譚妻回復稱“尋釁滋事”。

 

8/4/2014 [維權網] 維權人士趙廣軍、王素娥從豐台看守所獲釋 

3月3日中午被北京警方抓走後刑拘的遼寧維權人士趙廣軍在被羈押30余天后,於4月5日晚獲釋;3月4日因到豐台區看守所為趙廣軍存錢的王素娥也同時獲得自由。兩人獲釋後手機被扣押,警方稱5月1日後再歸還。王素娥走出看守所時,警方告知是取保候審,但包括刑拘通知書、釋放證明及取保候審的一切手續都沒有。王素娥說,4月1日也受到了檢察院的提審。與她同時被提審的還有另外10人,其中5名女性全部是上訪維權人士,她們是哪天被抓的、什麼罪名都不清楚。有河北的牧愛英,還有重慶的冉崇碧被帶著手銬腳鐐。5日王素娥被釋放時,包括冉崇碧在內的5位女性上訪維權人士沒有獲釋。

 

6/4/2014 [維權網] 長沙拆遷戶王喜灝被非法“刑拘”39天后獲釋

2014年4月5日,湖南長沙被拆遷戶王喜灝被長沙市芙蓉區公安分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拘留39天后,由於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走出了監獄大門。據王喜灝的親人向本網信息員說:2014年2月26日,王喜灝剛剛從自己家裡走出,就被一夥自稱是員警的人綁架後直接送往看守所刑事拘留,這些人當時沒出具任何文書,也沒有出示身份證件。在拘留期間,在沒有王喜灝家人在場的情況下,將王喜灝家裡,店裡的存放在三處的電子設備,電腦,u盤和法律文書收走,也沒有出具任何查扣清單。王喜灝出獄後發現,家裡的電腦,高檔攝像機,照相機,等貴重物品全部丟失,價值十多萬元。具體丟失什麼還需要進一步核實。

 

6/4/2014 [權利運動] 李學惠出牢房:不忘感謝黨和政府的“培養”

2014年4月4日,在石景山區看守所囚禁了35天的北京知名維權人士李學惠獲得自由。對自己終於被無緣無故囚禁,李學惠依然不改當年房屋被拆除以來的愛党愛國的初衷,特以“老李在牢裡”感謝黨、感謝政府:李學惠致謝所有關注他的朋友我的朋友為了民族和民眾而坐牢,我卻無能為力,只能將自己的一個願望敬獻給他們:與他們同時坐牢。感謝政府,感謝黨,終於讓我這個坐牢的願望得以實現。我的朋友坐牢是一種榮譽,是歷史和人民給予榮譽,我卻不佩得到,我只是象行星反射恒星光輝一樣,顯示他們的堅強和無畏,我同樣感到驕傲。讓我們更多的人與他們分享歷史和人民給予的榮譽。——寫於被刑事拘留三十五天后並被取保侯審!

 

6/4/2014 [權利運動] 癌症訪民黎容好”兩會“遭北京當局刑拘37天獲釋

6日下午,廣東省中山市訪民黎容好在被北京當局非法拘押37天后,由中山市小欖鎮派出所接回家中,結束被非法拘押的日子。此外,因“兩會”被刑拘的遼寧維權人士趙廣軍、王素娥於昨天獲釋,但手機等物品被扣押。黎容好是2月28日下午到木樨園醫院看病,結果被尋釁滋事的維穩員警抓到右安門派出所,反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送豐台區看守所關押。黎容好因為土地問題上訪14年,在上訪過程中一直關心和幫助其他更困難的訪友,尤其是被非法拘押的訪友,黎容好都會到看守所送錢送衣物。2012年7月,黎容好被查出子宮癌,手術中大出血險些喪命。就這樣,黎容好已經遭到助紂為虐的北京公安兩次刑事拘留,身體受到嚴重損害。

人物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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