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代理教師甄選
(簡章摘要)
壹、甄選科別:機械科
報名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及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一)持有中等學校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具有修畢該甄選科別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該甄選科別之大學以上相關系所畢業者。
二、持國外學歷證件,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等證件;其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之標準。
倘報名時未發現而於聘任後發覺,應予以解聘。若有隱匿實情者,如經查證屬實,本校將逕予註銷錄取資格,其已聘任者,應予無條件解聘並追繳已領之薪資。
報名手續及費用:(請看簡章)
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方式:採取試教與口試方式辦理,詳細試教範圍請見簡章第玖點。
二、甄選日期:請於甄選104年8月13日(星期一)當日上午8時10分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三、甄選地點:於本校舉行,試場配置圖及時程表於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頁。
聯繫電話:03-8226108#621 人事室、 03-8226108#201 教務處
其餘詳細資料請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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