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申請人資格改「自行切結」?宜蘭縣:絕不輕易放水

農舍申請人資格改「自行切結」?宜蘭縣:絕不輕易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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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預計4月10日恢復審查,成為新法第一批適用者,另有80多件農舍資格申請案也將使用新法。

宜蘭縣政府從嚴審查農舍興建資格,較具爭議的農舍申請人資格,原本要從事農業工作滿120天且連續2年,並由鄰居證明,現改為「自行切結」,外界質疑縣府受不了壓力因此妥協放水,無法遏止農舍亂象;縣府解釋,120天等規定實務上難認定也造成紛擾,因此改切結書方式,審查小組會嚴格審查,絕不會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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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報導,雪山隧道2006年通車後,宜蘭農舍每年以600棟以上速度成長,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管地不管人」,非農民也可買賣農地、農舍,宜蘭縣府統計,過去五年,宜蘭取得執照的農舍共3400件,64%在三年內轉移,許多變相成為民宿、私人豪宅,宜蘭縣長林聰賢上月底在議會接受質詢時,直言農舍已經變成商品。

先前宜蘭縣政府預告的草案規定,農舍申請人必須有2年以上農保,或連續2年務農達120天、並出示產銷管道、四鄰證明,不過今天正式公佈的辦法中,把2年農保拿掉,只要有農保資格就好。

第二點則取消四鄰作保、120天務農,只要申請人自行簽訂切結書,保證有實際務農、出示產銷管道,並新增需要有資材購買證明,如農藥、肥料等。

自由報導,「323」公告的草案版本,與今天在縣務會議中「拍板」的版本有所不同,特別是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認定,先前的版本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滿120天且連續2年,應檢附申請興建農業用地4鄰任3人簽名具保證明,現改為「自行切結」,此舉令人懷疑縣府禁不起壓力對外界妥協。

此外,這次的農舍申請辦法,縣府對易淹水地區要興建農舍有新增規定,基於防洪治理考量,該區不得填土,建築物得採高腳基礎設計。

「想得太過單純!」縣府農業處長楊文全解釋,當初訂「120天」的想法,是因設想農民一年有一半時間要在農地耕種,有蓋農舍居住的需求,但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何計算?外界對此紛擾不斷,而且要大半輩子務農的農夫,請鄰居證明自己是農夫,情理上對他們不尊重,所以改為自行切結。

楊文全指出,農民真假與否,不會透過簡單的條文認定,仍需嚴格查證,這個部分會由農業處、建設處、工務處等單位組成的審查小組嚴審,絕不會放水,請外界不要誤會。

►《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草案全文(PDF檔)

4月10日首波審查

目前《農發條例》規定,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而農民的定義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但是到底何謂農業生產,必須由地方執行單位定義,因此造成許多模糊空間,宜蘭縣要求附農保證明和務農切結書是全台首例。

宜蘭縣府自2月10日停止審查農舍建照,累計160多件案子,預計4月10日恢復審查,成為新法第一批適用者,另有80多件農舍資格申請案也將使用新法。

農舍不能蓋在田中央

目前農委會規定農舍不得超過農地面積一成,目的是讓其餘九成農地維持生產功能,但宜蘭許多農舍蓋在田中央,不僅擋住陽光,門前還會鋪上水泥通道,供作停車場和出入用。宜蘭新法規定,農舍不能蓋在田中央,必須臨接道路和地界線。

林聰賢表示,以往沒有規範農舍興建範圍,許多人蓋在田中央,「這塊農地就毀了」,新的審查辦法出爐後,申請人不能亂配位置,農地就能繼續使用。

到底,該怎麼衡量土地的價值呢?宜蘭冬山,2015

Posted by 張良一 on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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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張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