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影像與活生生的人...
《十三姨KTV殺人事件》+《無彩青春》新書發表
《我無罪,我是鄭性澤》紀錄片發表

時      間:2013年8月14日(三)晚上19:00(18:30開放入場)
地      點:台北國際藝術村幽竹廳(台北市北平東路7號1樓)
合辦單位: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行人文化實驗室、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

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經過二十多年的纏訟,終於在去年無罪定讞,確認為死刑冤案,成為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用這雙改革的眼,我們再來審視鄭性澤案,同樣在判決過程有重大瑕疵的案件,來面對一個可能被誤判的生命以及疑點重重的司法過程。

美國佛羅里達州死刑冤案倖存者 Freddie Lee Pitts說,
    You can release an innocent man from prison, but you can't release him from the grave.
    你可以從監獄中但不能從墳墓中釋放一位無辜的人。

透過張娟芬的文字和以及李家驊的影像,我們試著帶您瞭解「死囚」是活生生的人,「冤案死囚」更必須是活生生的人,我們所追求的司法改革及人權奮鬥,才有那一點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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