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 3/26 日會議中決議成立「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希望能還原當天現場真相。然根據陳嘉霖於 Facebook 上的照片顯示,內政部對於調查小組要求調閱的資料、證據,許多均不願提供。
照片中所呈現,遭內政部拒絕提供的資料,包括:
另內政部表示,「查無社會各界提供任何文字及影像資料」,因此亦無法提供。
中正一分局下午 3:45 發佈公告,指控公投護台灣聯盟 「率眾佔領立法院」等多項罪名,並因此宣布即日起「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因此從現在開始,立法院周邊的現行抗議人潮就地成為非法集會遊行。另外「公投護台灣聯盟」等於被列入申請集會遊行的黑名單。
中正一分局公告全文如下:
「公投護臺灣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起,連續申請於立法院周邊集會,本分局已依憲法及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充分保障人民之集會及自由言論之基本權益,惟該聯盟多次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率眾妨礙政府機關運作、破壞政府公物、阻擾警方執法及影響一般公眾用路人之基本權益,近期更利用立法院周邊活動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占據廣場迄今,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占據林森南路、濟南路口,阻礙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復於同年4月6日率領群眾至總統寓所(集會遊行禁制區)周邊違法集會,再於翌(7)日率領群眾至行政院北平東路後門(集會遊行禁制區)違法集會。
前揭行為均顯示該團體不遵循現有法令合法、理性表達訴求,影響多數人之基本權益,本分局為維護社會秩序及廣大多數人之公共利益,爰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該分局處理集會遊行及民眾抗爭案件,向來均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據「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除暴力及侵害公共、民眾利益,違法事證明確者外,均以服務及柔性處理方式依法行政,以維護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